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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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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4年3月4日证监许可【2014】246号文注册募集,并经机构部函【2017】980号确认。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3、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代码为000606。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5日止(含周六、周日)。

7、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8、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10、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本公司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12、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指定的销售网点或通过其指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7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咨询购买事宜。

16、在募集期间,如出现增加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7、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606 。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下转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