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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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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版)

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八)募集规模限制及控制措施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九)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5日止(含周六、周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三)认购费率

1、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3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4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4=5.96元

认购份额=(994.04+0.32)/1.00=994.3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募集期间产生的认购利息后,可以得到994.36份基金份额。

(四)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5日止(含周六、周日)。

2、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应于T+2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资者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或其指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3、认购的限额

(1)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本公司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除此以外,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并及时公告。

(五)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网点及指定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2、其他销售机构:天天基金、陆金所资管、肯特瑞财富、蛋卷基金、同花顺、众禄基金、苏宁基金、蚂蚁基金。

3、如在募集期间新增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办理个人投资者的申请预录入)。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卡(储蓄卡)复印件;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4)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能力测试问卷》;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加盖公章的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及银行受理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

5)填妥的加盖公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通过传真办理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投资人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6)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的机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税务登机证件复印件和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康路支行

银行账号:0302011229300087760

开户行交换号:02020112

联行号:20201015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110000156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份额名称或基金代码。

(2)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3)投资者因上述情形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的有关业务规则和注意事项请 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

7、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手续,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 定或说明为准。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截止,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成立时间:2004年11月8日

电话:(022)8331020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

住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574-89103171

传真:0574-89103213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三)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thfund.com.cn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010)83571739

传真:(010)83571840

联系人:许丛立

网址:www.thfund.com.cn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0层

电话:(010)83571789

传真:(010)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30层E-F单元

电话:(021)50128808

传真:(021)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6层05室

电话:(020)38927920

传真:(020)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四号东方梅迪亚C座901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186-1170-5311

联系人:丁姗姗

联系人邮箱:shanshan@eastmoney.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9918918

网站:www.1234567.com.cn

(2)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15921301165

联系人:程晨

客户服务热线:4008-6666-18

网址:www.lufunds.com

(3)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2室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联系人:万荣

电话:18910325400

客服:400-088-8816

网址: jr.jd.com

(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塔3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15910450297

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热线:4000-618-518

网站:www.ncfjj.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13116765372

联系人:刘晓倩

客服:95105885

网址:www.5ifund.com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 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客服: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6888888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人邮箱:aibin.hab@alipay.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本基金的发售,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薄贺龙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009-1010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 1009-1010

法定代表人:孟卫民

电话:(022)83865255

传真:(022)83865266

经办律师:韩刚、续宏帆

联系人:续宏帆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