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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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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7-03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在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快速部署落实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围绕“军民融合,并进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本年度经营计划安排各项工作。公司稳步推进军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积极推动新兴民用领域市场拓展,并持续优化整合公司销售结构体系,增强公司持续盈利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仍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总收入31,597.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0.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5%。公司2017年上半年毛利率为62.89%,因为销售产品结构的不同,较上年同期提高4.89%,盈利能力继续提升。

1、核心器件领域

在核心元器件领域,公司全面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红外芯”,目前已经拥有三条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线。公司拥有国内第一条也是目前唯一自主可控的8 英寸0.25μm批产型氧化钒非制冷红外探测器专用生产线,成为国内首个具备批量生产全国产非制冷探测器能力的厂家;拥有国际一流、国内先进的8 英寸碲镉汞制冷探测器及二类超晶格制冷型红外探测器专用生产线。公司现已具备中波、中短波、中长波双色等多种型号探测器的研制生产能力,打破西方多年的封锁,成功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

公司于报告期内首次发布了单片式红外机芯“一元红外芯”,其单片式工艺集成度高,平台开放,功能强劲,适用于各应用领域快速集成相应产品。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钻研核心器件领域尖端技术,致力于实现核心器件的晶圆级封装,目前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将快速降低核心器件的生产成本并提高生产能力,利于公司新兴民用领域市场产品的大力推广和普及。

随着红外新兴市场应用的逐步普及,市场对于探测器的需求将快速提升,公司自产探测器的批产能力将直接对国内外红外市场进行产业重构,公司也一直秉承“合作共赢·有‘芯’同享”的服务理念和开放的合作态度,以主业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技术平台辐射能力,联合各行业领域的国内外企业共同实现产品迭代和战略升级,最终构建红外新兴民用领域的有形和无形的完整产业生态链。

2、军工产品领域

在国家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以高端化、系统化、集成化为方向,大力推动综合光电系统及高端装备产品的科研生产工作。公司立足于近年来自主研发完成的高科技武器装备类系统产品的研制定型、批产工作经验,大力发展大型高科技(武器)系统产业。

在国内军品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除保障现有型号产品持续稳定供货外,继续巩固和扩大红外热像产品及综合光电系统的应用范围,积极参与军品项目招标。

在国际军品领域,公司已完成多款军工产品的立项审批,且已与具有武器装备进出口权的军贸公司开展了深度合作,积极开展公司武器装备产品的军贸出口。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围绕军工市场改革构建适应现状的服务保障体系,重点在生产管理、科研项目和火工区搬迁改造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生产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生产资源条件的统筹协调 ,创新思路的营销模式,保障了重点型号产品的生产任务完成能力,巩固了对临时调拨需求的应对能力。火工区搬迁改造方面,报告期完成了新火工区土地前期征地、平整、道路建设等准备工作,目前已在主管部门的监督协调下,进入稳步建设阶段。

3、新兴民用市场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民品子公司智感科技以公司自产探测器为平台,对原有型号产品使用自产探测器全面替换进口探测器,专注于机芯、测温类以及观测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并大力开拓新兴领域的市场,包括机器人、环保、自动化、智能家居、新能源、医疗等行业,找寻项目、客户以及合作伙伴,致力于打造红外产业链生态圈。

在环保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制冷型红外探测器及机芯组件、软件销售合同,其涉及的制冷型红外热像产品将应用于环保领域,是军用技术的下移,也是公司高端民品领域市场开拓的又一全新业务领域。

在个人视觉产品领域,针对国内市场特点,在夜间观察、徒步、旅游、打猎等消费电子市场创新营销方式,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广个人户外用手持式红外热像仪等民用产品,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

在智慧家居领域,公司和美的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公司非制冷探测器实现晶圆级量产后,针对智能家居领域方向做出新突破。用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对红外能量进行接收,可以对室内温度及人体温度、位置进行感知。将高智能水平的红外检测模块和应用功能场景植入空调,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室内温度、风速及风向进行调整,让空调实现自动感温、控温。

在车载夜视领域,公司子公司轩辕智驾成立后,结合红外热成像和毫米波雷达两种技术手段,积极改良并推广车载辅助驾驶系统,利用该系统具备的避障功能达到在来车眩光、雾霾、团雾等场景下的安全驾驶。在平台战略方面,轩辕将自建电商部,搭建适合电商的产品平台,自主运营旗舰店,同时也将加大对前装、后装及海外市场的培育,积极与各汽车厂商洽谈,布局智能驾驶领域,打造“安全驾驶,行者无畏,智驱天下”的生态圈。

4、提升内部管理、加强人才培养

随着公司全产业链的搭建完成,各子公司业务板块的明确和快速扩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对此,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增长和产品质量为中心,不断优化调整市场营销和生产模式,加强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以满足军用领域和新兴民用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7-03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7-037。《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7-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7-03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7-03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6年6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56,031股,发行价格每股2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54,393.60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15,00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9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243,204,393.60元、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人民币账户)362,750,000.00元,两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605,954,393.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 年9月12 日出具XYZH/2016WHA2031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两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5,181,698.6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89,304,393.60元。

(2)根据股份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420,132.60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了XYZH/2016WHA2032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2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125,508.62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7000万元及收益664,520.55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262,5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2月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HW0028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3月9日到期,本金5000万元和收益131,643.84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318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4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110,0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HW00314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2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100,997.2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运用闲置资金9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将于2017年7月27日到期。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HW0028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7年8月11日到期。

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556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7年8月14日到期。

(四)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为46,831,714.77元,实际结余余额为46,831,714.77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336,329.54元,理财投资收益1,269,661.65元,手续费支出1,330.20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589,409.79元,手续费支出345.68元;本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746,919.75元,理财投资收益1,269,661.65元,手续费支出984.5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业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9月29日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按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及补充流动资金三个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及对外转让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上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7-03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的净利润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7-04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近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08月2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2017年JG1200;

(2)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产品;

(3)理财产品起息日:2017年08月22日;

(4)理财到期日:2017年12月25日;

(5)产品期限:从理财启动日(含)开始到理财到期日(不含)止,共125天;

(6)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7)产品收益率:4.38% /年;

(8)本金及收益兑付时间:产品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9)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0)公司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3%。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运用自有资金1亿元向广发银行购买“盆满钵盈”日日赢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30日分别赎回本金5,000万元,收益224,374.5元已如期到账。

2、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运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盆满钵盈”日日赢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3月31日赎回本金5,000万元,收益224,648.5元已如期到账。

3、公司于2017年01月24日运用自有资金8,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目前该产品已到期,收益244,888.89元已如期到账。

4、公司于2017年2月6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目前该产品已到期,收益131,643.84元已如期到账。

5、公司于2017年01月24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益664,520.55元已如期到账。

6、公司于2017年01月24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益262,500.00元已如期到账。

7、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益110,000.00元已如期到账。

8、公司于2017年03月31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益100,997.26元已如期到账。

9.公司于2017年04月2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经到期,收益合计920,958.91元已如期到账。

10. 公司于2017年05月11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益302,465.75元已如期到账。

11、公司于2017年05月16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益311,500.00元已如期到账。

12、公司于2017年08月1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四、备查文件

1、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