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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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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7-35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把握宏观经济和汽车产业发展态势,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经营思路和目标,曲轴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12.96%和14.21%,实现营业收入31,846.68万元,同比增长1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4.90万元,同比增长30.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29.66万元,同比增长35.79%;公司资产总额103,589.94万元,同比增长4.00%。

报告期内开展的主要工作:

(1)扎实推进固老、拓新营销策略,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一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客户为立足点,以高质量产品为保障,紧盯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深化客户沟通,强化重点客户的管理,竭力跟上客户需求增长的步伐,稳固老客户;二是积极拓展新客户、开发新产品,加快新客户、新产品量产,扩大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曲轴销量同比增长14.21%,曲轴销量占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的21.59%,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

(2)快速实施技术改造,品质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对标行业先进装备,加快传统生产线的数控化、智能化改造步伐,有序推进数字化车间建设。报告期内,完成一条曲轴生产线改造,尚在实施两条曲轴生产线改造。同时,继续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提高产线稼动率,深入开展“品质提升劳动竞赛”,确保品质和产能满足客户需求。

(3)持续工艺变革和技术创新,提质、增效取得成果。坚持不断地优化、完善工艺装备水平,通过推行立式加工中心、改造油孔专机和连杆颈车床、采用沉槽车刀和成形桶刀等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提质、减人、增效效果。同时,与多所校企合作在“波纹度”研究、“弯扭疲劳试验”、“物流自动化AVG”、“在线数字化检测”等项目上也取得一定成果。

(4)深化管理,持续改善,提升软实力。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对标管控,实施持续改善。通过完善、运行KPI考核体系,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通过推进IATF16949:2016体系换版,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通过EHS体系建设,助推作业环境明显改善,加强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通过实施资金(费用)预算管理和核算分析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了成本、费用控制;通过坚持开展内部审计,确保了内控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降低了营运风险。

(5)深入开展职工素质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通过内部培训、外委培训、联合培训等方式开展了职工培训,其中内部培训600余人次,外委培训700余人次,与高校共办的“金鸿曲轴大专班”、“在职研究生班”分别完成课时84小时和60小时,为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公司发展的“工匠”能手,建设一支能力强、技术精、素质高的员工队伍创造了条件。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第十八条之要求,公司将已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项目(从内江市财政局获得的“轿车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对应递延收益摊销额的列报方式进行了调整。鉴于该项目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其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收益摊销额3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比较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净利润没有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广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7-32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而变更相应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7年8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7-3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而变更相应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7-34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而变更相应

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而变更相应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而变更相应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已将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存在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对应递延收益摊销额30,000元人民币的列报方式由原“营业外收入”科目调整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修订会计准则的施行而变更的会计政策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就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而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此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