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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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080,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005%;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9,524,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18号)核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冷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67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561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23日起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

自公司发行上市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派发股票股利、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回购股份等对公司股份总数产生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港通”)、无锡楚祥嘉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楚祥”)、堆龙楚祥恒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堆龙楚祥”)、成都盈信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盈信和”)、邹磊、李立清、刘应国、宋益群、夏志辉,共计9名股东,其中非自然人股东4名,自然人股东5名。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的承诺

①股东简阳港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简阳港通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简阳港通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简阳港通减持数量区间为深冷股份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1%-35%(含本数);要求交易所对深冷股份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

②股东无锡楚祥、堆龙楚祥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我们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深冷股份上市后根据我们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我们合计减持数量区间为深冷股份上市时我们所持股份总数的50%-100%(含本数);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减持日前20个交易日成都深冷股票平均价格的90%。

③股东邹磊、李立清、夏志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④股东成都盈信和、宋益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⑤股东刘应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有简阳港通、无锡楚祥和堆龙楚祥,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简阳港通:

①本公司愿意长期持有深冷股份;

②本公司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本公司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服从和满足所有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减持:

i本公司减持数量区间为深冷股份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1%-35%(含本数)。减持前深冷股份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本公司承诺,要求交易所对深冷股份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

ii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减持前深冷股份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③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

但如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数量将超过深冷股份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1%的,本公司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④本公司拟减持深冷股份股票时,将及时向深冷股份提交关于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深冷股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⑤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全部减持所得归深冷股份所有。

⑥深冷股份上市后本公司依法新增的股份及深冷股份依法被收购时本公司所持股份的处理适用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则,不受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约束。

(2)无锡楚祥和堆龙楚祥:

①我们目前所持有的深冷股份的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我们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服从和满足所有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减持:

我们合计减持数量区间为深冷股份上市时我们所持股份总数的50%-100%(含本数),减持前深冷股份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减持日前20个交易日深冷股份股票平均价格的90%。

②我们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

但如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数量将超过深冷股份上市时我们所持股份总数的1%的,我们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③我们拟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及时向公司提交关于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④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减持的,我们承诺全部减持所得归深冷股份所有。

⑤深冷股份上市后我们依法新增的股份及深冷股份依法被收购时我们所持股份的处理适用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则,不受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约束。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080,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005%;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9,524,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9名,其中非自然人股东4名,自然人股东5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结、高管75%锁定等情形后的股份。

注1:根据简阳港通的承诺,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即2017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2日),其减持数量区间为公司上市时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35%(含本数)。简阳港通质押冻结股份数量2,300 ,000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为887,485股。

注2:李立清质押冻结股份数量850 ,000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为1,292,900股。

注3:刘应国先生为公司监事,根据其承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为468,750股。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