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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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标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BLT+EPC项目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7-56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标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BLT+EPC项目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0)。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与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投标联合体被确定为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BLT+EPC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该项目”)中标单位。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华宇园林及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合称“乙方”或“承包方”)与与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方”)签署的《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BLT+EPC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项目投资总额6.7868亿元。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甲方(发包方):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南段568号

2、发包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BLT+EPC项目

2、项目位置:简阳市东城新区。

3、本项目建设内容:简阳市雄州大道提质改造。起点为观音井街,终点为雄州大道与东滨路南段交叉处。路线全长约4.2Km,道路红线宽度52.0米。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含下穿隧道、人行过街地道等)、电力通道工程、交通工程(含智能交通)、景观工程(含侧分带景观提升、人行道及建筑退距范围景观提升等)、照明工程(含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等。

4、联合体分工: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工作,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勘察工作内容;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设计工作内容;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工作。

5、项目总投资:约6.7868亿元,由乙方按实际发生费用筹集到位。主要包含本项目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用地费(包括青苗和建(构)筑物拆迁赔偿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等(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可研费、环评费、水保费、节能费等)。其中勘察、设计费合同暂估价金额共计860.72万元,工程建安费合约合同价约为5.0587亿元。

6、工期总日历天数:240 天

7、项目租用期限:10年。

8、项目回收款

1)项目建成后,甲方按照投资人项目实际投资额+年合理资金占用费的方式分年向乙方拨付投资回收款。

2)投资回收款支付:投资回收款自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不计建设期利息,年合理资金占用费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29%。本项目投资回收款分 10 次按如下期限及比例支付:

①投资人投资回收期起始日起30日内,支付第一次投资回收款:

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前投资人项目实际投资额÷回收年限×1年。

投资人投资回收期起始日满1年之日起30日内,支付第二次投资回收款:

(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后投资人项目实际投资额-前一次支付的投资人项目实际投资额)÷剩余回收年限+(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后投资人项目实际投资额-前一次支付的投资人项目实际投资额)×年合理资金占用费率×1年。

投资人投资回收期起始日满2年之日起30日内,支付第三次投资回收款:

以此类推……

②若子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政府审计部门应对单个子项目进行审计,政府授权部门应按照上述支付方式分项目逐笔支付单个子项目租金,甲方也应按照上述支付方式分项目逐笔支付单个子项目投资回收款。

9、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因政策调整、政府(含其有关部门)或甲方自身原因需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10日通知乙方,并在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向乙方返还对本项目的全部已投款项,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甲方不因此承担其他违约或赔偿责任。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补足。

3)甲方逾期向乙方拨付投资回收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筹措项目资金并向项目投入的,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①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筹措资金或未投入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②逾期在9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不再享有未投资部分的投资权利,甲方有权与乙方所有成员解除合同,并按已投资部分的金额经简阳市审计局审计定案的已投资部分定案金额的80%进行清算支付。

③甲方保留因乙方未筹措资金或未向项目投入导致项目工期逾期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工期逾期损失,并赔偿甲方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供应等各参建单位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等。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项目投资规模约6.7868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7.49亿元的38.80%。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几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项目合同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合同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3、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4、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竣工决算为准,可能会与合同金额产生不一致的情况。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BLT+EPC项目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