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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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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7-11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7年8月16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公告的《董事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会议召开地点原定于厦门市环岛路3088号3 层会议室。由于原定会议地址处于厦门市政府为保障金砖会议召开实行临时性行政管理的区域,为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会议召开地点更改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1号楼701室,会议相关的其他事项及议案不变。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14)。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7-114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公告的《董事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会议召开地点原定于厦门市环岛路3088号3 层会议室。由于原定会议地址处于厦门市政府为保障金砖会议召开实行临时性行政管理的区域,为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经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更改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1号楼701室,会议相关的其他事项及议案不变。变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7日-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7年8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凡在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1号楼7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内容

1、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1号楼701室

(三)登记时间

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天9:00-11:30,13:30-17:30。

(四)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食宿、交通费等全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受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日(即8月27日前)将现场提问内容提交公司会议工作人员。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40764559407666

传真:010-59407600

联系人:艾雯露赵雨思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73”,投票简称为“当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每项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多选或未选视为对该议案投票的授权委托无效。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673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7-115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公司

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8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关于计划增持当代东方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计划自2017年8月23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

二、增持计划、期间及方式

自 2017 年8月23日起6个月内(即2017年8月23日至2018年2月22日)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三、承诺事项

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督促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