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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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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9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公司在继续保持以往的研发高度投入的同时, 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紧跟行业的网络化、高清化、智能化、精细化、数字营销的趋势,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以保障公司产品技术符合市场需求和扩大规模的需要。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优化营销网络,提高生产效率,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并购和整合的步伐。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2,777,053.23元,同比增长49.3%%;利润总额21,316,580.87元,同比增长159.85%;净利润26,131,999.3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97,889.04元,少数股东损益11,612,290.89元),同比增长171.3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8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郑德珵、任德盛、赵晋琳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并推荐,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提议聘任徐奕凡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94》,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9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曙凌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9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743,628股新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10,914,45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999,99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8,915,978.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2016年8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721号”《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0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7.32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投资期限为12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016年11月0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0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8,740.1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5,623.12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年度逐步投入,同时,公司在获得募集资金之前已先期投入部分资金。因此,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理财产品。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于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稳健型、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七)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八)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及《英飞拓公司章程》、《英飞拓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投资。

六、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委托理财操作。

2、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3、公司将选择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匹配的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并购买一定规模的可随时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8、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下实施的。

八、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

一、英飞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英飞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理财产品在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实施。

十、备查文件

1、《英飞拓: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英飞拓: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9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并推荐,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奕凡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奕凡先生简历如下:

徐奕凡,男,33岁,中国国籍,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会计本科学位,美国范德堡大学金融MBA硕士学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发展银行(现平安银行)公司信贷内审和深发展与平安银行并购整合项目组,VMWare美国Palo Alto总部并购整合项目组。2015年8月起进入英飞拓美国公司,从事公司海外并购业务的拓展。

徐奕凡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除通过“广发原驰·英飞拓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外,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9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6日15:00至2017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8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刊登于2017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7年8月31日、9月1日的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林美花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年8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