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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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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7-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继续推进软件“行业化、产品化、服务化”经营布局,持续加大产品研发的投入和力度,巩固了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质检三电工程和协同管理四大业务领域优势,积极培育以移动通讯技术、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新业务,致力于传统和创新两大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开拓了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9,841.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7%;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3.74%;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8.23%,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85%,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8.18%,主要是报告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70.64%,主要是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净额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1.87%,主要是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回顾

(1)4月,公司自主研发的行政类案同判专题分析系统软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颁发的“第一届司法大数据专题协作研究三等奖”。此次获奖进一步体现了业界对公司产品质量及研发实力的肯定。

(2)5月,公司研发的“泗泾城市e管家”软件在“第三届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评选”中斩获“优秀创新项目奖”。

(3)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获得SEI审核颁发的CMMI5级评估认证证书。此项认证标志着公司的研发管理、质量管理等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5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华融榕基软件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86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为0.30%,成交金额为19,584,134.59元,

(5)5月,公司获得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授予的“2016年福建省用户满意企业”荣誉称号。此项荣誉表明业界及用户对公司品牌,产品及服务品质的持续肯定。同时,公司自主研发产品榕基电子单证系统获评“2016年福建省用户满意产品”。

(6)6月,公司与浙江共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大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共同出资成立福建容大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该合资公司有助于公司推进物联网应用技术的研发及在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的持续拓展。

(7)6月,公司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授予的“福建省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荣誉称号。此项荣誉表明公司积极推进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8)7月,公司承建的中国地质专业资源知识服务大数据平台项目通过专家终验。此平台顺应了国家宏观政策走向,也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大数据应用研发实力,丰富了公司融媒体项目建设经验。

(9)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榕基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智润科技有限公司3%股权。此次投资有利于榕基软件进一步拓展物联网领域业务。8月,智润科技与福州两家国企成立了福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10)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8项专利、1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榕基”品牌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39项专利(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新型专利5项),18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108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 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自2017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鲁 峰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7-038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说明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事宜。与新设账户托管银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发现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7-03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7-04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合同是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一、 合同签署概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推进公司在华东地区软件研发及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进度需要,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榕基”)拟与上海金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约201,551,059元。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1、 交易对手方:上海金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签署时间:2017年8月23日

3、 签署地点:上海

4、 合同类型:施工总承包合同

5、 合同标的:新建松江区工业区(V-48-1号地块)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一

期工程

6、 合同金额:¥ 201,551,059 元

7、 合同工期:650天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金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10117747611010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东路1586号

法定代表人:钱东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6日

经营范围:机电安装,建筑施工(按许可资质经营),建筑装潢(按许可资质经营),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情况:

公司与承包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了解,上海金洹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新建松江区工业区(V-48-1号地块)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松路南侧,东至绿化代征地,临河靠鼎源路,南至V-48-2B地块,西至规划道路

3、建设规模: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93,485.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6,822㎡(其中人防建筑面积14,298㎡),地上建筑面积56,663.4㎡,地上共3栋研发楼(1#~3#)、一栋综合楼、2个门房。

4、工程性质:生产及辅助用房。

5、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和当地工程验收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7、签约合同价:(大写)贰亿零壹佰伍拾伍万壹仟零伍拾玖元整 (¥ 201,551,059 元);

8、付款方式:

(1)发包人在支付结构正负零工程款时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

(2)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到结构封顶,支付经监理审核验收合格对应的建安工作量70%的进度款。

(3)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实际完成且经监理审核验收合格对应的工作量价值的85%。

(4)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所有经检查合格的竣工资料后办理竣工结算,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30天内支付至竣工结算金额的95%。

(5)剩余的5%作为保留金(质量保证金),保修期5年。工程验收满一年后15天内返还2%(无息);工程验收满两年后15天内返还2%(无息);工程验收满五年后一个月内返还1%(无息);

9、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17 年 8月23日签订。

10、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上海市松江区苍华路999弄绿地凯旋宫签订。

1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2、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合同解除后,按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工程顺利建成后,公司将在华东地区构建一流的软件研发及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公司的基础技术研究和高级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服务水平和品质,更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公司实现规模化的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7-04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9:00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建光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周仁锟回避表决,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周仁锟回避表决,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周仁锟回避表决,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发现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7、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7-04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1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鲁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主任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相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6、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于2017年9月12日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具体范围以该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7-045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定于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14: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5:00至2017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2017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保荐机构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3日已经公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和《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9月8日(星期五)、(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榕基软件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略

电 话:0591-87303569

传 真:0591-87869595

电子邮箱:chenlve@rongji.com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榕基软件证券部。(350003)

5、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474”,投票简称为“榕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