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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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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5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索斌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3,125,330.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2,141,165.6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6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312,533.0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6,953,963.29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30,687.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6,953,963.2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3,384,651.26。

鉴于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拟定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92,548,3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税前),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9,627,419.60元(税前),2017年中期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询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询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询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询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5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3,125,330.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2,141,165.6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6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312,533.0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6,953,963.29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30,687.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6,953,963.2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3,384,651.26。

鉴于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拟定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92,548,3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税前),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9,627,419.60元(税前),2017年中期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查询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询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17-05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3,125,330.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2,141,165.6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6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312,533.0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6,953,963.29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30,687.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6,953,963.2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3,384,651.26。

鉴于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拟定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92,548,3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税前),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9,627,419.60元,2017年中期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良好,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三、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一)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成长,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的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17-05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17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6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3,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7,2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 5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92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目前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募集,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均已经使用完毕。2017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01.34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764.14万元。2017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1.94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84.0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 5月24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9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 2016 年7月1日出具了《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6)第 SD03-0066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青岛金王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6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5日,该笔资金已于2017年8月14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5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05 %,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万元期限不超过9个月,到期后将以自筹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到期前根据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安排随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张立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6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3,112.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2,639,997.20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572,639,997.20元,该募集资金款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5日汇入公司在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再扣除本次发行直接相关费用人民币3,3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339,997.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0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标的公司发展主营业务涉及的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经使用45,344.8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0,910,315.06元(含利息收入)。

本次计划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系拟投入“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本次重组完成后,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韩亚”)及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月沣”)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将同时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及广州韩亚、上海月沣的自有资金,并分三年进行投入。结合项目实施进展及自有资金状况,公司拟将上述两个项目中预计于以后年度投入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先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周转之用(含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该等安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预计2018年3月份之后支付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05%,使用期限为其中4,50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万元为自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到期前根据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安排随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公司本次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350万元。

2、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随着公司在化妆品业务方面的深入发展,化妆品运营方面的投入和支出不断加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周转之用(含偿还流动资金贷款),节省财务费用。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经公司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6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5日,该笔资金已于2017年8月14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规定。

4、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日常运营周转之用(含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各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⑴青岛金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⑵青岛金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有关条件。

⑶青岛金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青岛金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5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悠可”)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杭州悠可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杭州悠可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杭州悠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1号大街600号6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子恒

注册资本:1851.97905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化妆品(除分装)、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除奶粉)、服装鞋帽、纺织品、家具、箱包、家用电器、五金、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零售;从事化妆品成品、半成品及其原料的进出口业务(涉证商品凭证经营);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服务:仓储(除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股东情况:

经营数据:

(单位:元)

杭州悠可2016年度GMV(总成交额)16.24亿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GMV(总成交额)10.48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杭州悠可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销售旺季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45,63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2,969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7%,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15,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53%,占2016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20%。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悠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销售旺季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17-05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23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在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询2017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17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qsb@chinakingking.com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投票程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号: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