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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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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28           公司简称:依顿电子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考虑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半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6,563.47万元,同比增加16.09%,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重点客户、高附加值产品的拓展和销售,优质订单进一步增加。受益于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高附加值产品的增加,报告期公司毛利率为31.7%,较上年同期增加3.72个百分点。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53.41万元,同比增加0.53%,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小主要系因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较大,报告期人民币升值,汇兑损失6,214.41万元,汇兑损失同比增加9,781.80万元,同比增加274.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5.98%,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和毛利率水平的提升,销售货款回笼增加,同时预缴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持续增长,中国作为全球重要的PCB制造中心,在全球产能持续转移的形势下,加上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等的发展,仍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立足主营业务,优化产品结构,坚持科技创新,强化管理提升,保持了公司的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6563.47万元,同比增加16.09%;利润总额30022.47万元,同比增加0.16%;净利润25253.41万元,同比增加0.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53.41万元,同比增加0.53%。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545199.75万元,比上年末减少5.94%;负债总额93041.21万元,比上年末减少1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2158.54万元,比上年末减少4.75%。

报告期公司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优化产品结构,毛利率持续提升

报告期,公司在“质量至上、成本领先、技术领先”的战略指引下,持续稳固主业,强化产品质量,紧盯市场需求及技术前沿,继续深化推进优化产品结构工作,努力扩大汽车、医疗及工业等高附加值PCB的份额占比,进一步提高订单质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公司毛利率为31.7%,较2016年同期毛利率增加3.72个百分点,产品结构调整成效凸显。公司最近五年毛利率情况如下图:

2、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中高端份额

报告期,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南亚、东南亚、美洲、欧洲和国内的华南地区,有效地开发和维护客户资源是提升公司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报告期,公司在完善与现有主要客户合作的基础上,提高对优质客户的深度开发,优质订单持续增加,其中汽车板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份额进一步扩大,销量同比增长33%以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3%。公司与优质客户率先建立的稳定合作关系将为公司开拓中高端PCB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

3、深化研发创新,谋求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入研发,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4802.00万元,占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的3.07%。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项,目前公司共有商标权2项、专利46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37项),在审专利多项。上述研究成果的取得,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了行业内技术领先的优势,为公司实施中长期战略规划和达成中短期经营计划目标提供足够技术保证。

4、完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自2014年上市以来,公司一直坚持现金分红,在立足主业发展的同时,不忘回报投资者。报告期内,为使投资者更好地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提出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20日实施完毕,共派发现金红利4.98亿元,占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4.69 %。在2014-2016年三年回报规划顺利完成后,报告期,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通过将利润分配制度化、规划化更好地确保了投资者回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以董事会年初制订的经营计划为指导,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拓国内外市场,通过优化生产管理模式努力提升主营业务。公司还将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力度,提高经营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控制期间费用,优化资本结构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修订的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永强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35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永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 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7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独立董事刘章林先生、王子谋先生、陈柳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其余4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252,534,117.98 元,每股收益 0.25 元;2017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492,007.2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及扣除年内已实施2016年度派送红利,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81,725,779.7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进行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498,453,200股变更为996,651,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98,453,200元变更至996,651,600元,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公司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下午02:30,会议通知见同日发布的公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4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4 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3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陈素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监事长陈素蓉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

3、审议《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252,534,117.98 元,每股收益 0.25 元;2017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492,007.2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及扣除年内已实施2016年度派送红利,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81,725,779.7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进行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 6 月 12 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2017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39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1、鉴于公司 10 名原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7,400股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98,453,200股减至498,32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98,453,200元减至498,325,800元。

2、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98,325,8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转增 498,325,800股,公司总股本由498,325,800股增加至996,651,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98,325,800元增加至996,651,600元。

二、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498,453,200股变更为996,651,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98,453,200元变更至996,651,600元,因此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公司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37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2017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5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募集资金总额 1,377,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57,493,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0,406,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06 月 24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的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33,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572,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和“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 00023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8,453.3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130,802.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57.26万元。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3,976.95万元,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476.39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453.3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00.59万元,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80,104.5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商业银行每月应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于2014年6月24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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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4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2日

至2017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9月7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 登记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445

电话:0760-22813684

传真:0760-85401052

联系人:林海郭燕婷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