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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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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08           公司简称:马钢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审阅。

5 不存在被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6 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7 董事会并未审议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8 本半年度报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注: 2017年2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胡顺良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职务,并决定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丁毅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并无变更。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1.1 生产经营的宏观形势

报告期,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稳中向好,GDP增长6.9%,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随着汽车、家电、设备制造等下游主要用钢行业增长速度的提高,钢材需求有所改善;同时,国家深入推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特别是取缔“地条钢”工作效果显著,钢材供过于求的矛盾得到一定缓解,钢价有所上涨。上半年,国内钢价综合指数均值为99.79,较2016年均值75.88点上涨31.5%。6月末,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101.13点,同比上涨47.23%,较去年底上涨1.63%。据中钢协统计,上半年,会员企业平均销售利润率为3.04%,较上年同期有所好转,但仍处于工业行业中的较低水平。

原燃料方面,铁矿石在一季度下跌后,二季度有所反弹,但整体仍处高位。据海关统计,今年1至5月,进口铁矿石平均价格同比上涨约64.8%。焦炭价格高位震荡。总体而言,报告期原燃料价格同比大幅上升。

进出口方面,据中钢协统计,2017年上半年钢材出口4,099万吨,同比下降28.24%;钢材进口680万吨,同比增长5.26%;累计净出口钢材折合粗钢3,561万吨,同比下降32.24%。

3.1.2 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坚持不懈做强品牌”工作主题,积极抢抓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机遇期和窗口期,拓市场、调结构,稳生产、降成本,强管理、提效率,做品牌、促转型,生产经营延续了2016年下半年以来的良好势头,取得了较好的经营结果。

报告期,公司主要工作有:

深入推进精益制造。铁前系统做好高炉稳产保供工作;钢轧系统控制好铁钢比,提升产品质量,支撑订单兑现。报告期内,本集团共生产生铁932万吨、粗钢997万吨、钢材943万吨,同比分别增加10.56%、11.77%和11.33%(其中:本公司生产生铁731万吨、粗钢784万吨、钢材73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0.93%、11.84%和11.74%)。

采购单元积极打造“采购供应服务一体化”模式,构建监控体系,完善预警机制,健全防范措施;销售单元实施组合式营销策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和区域内产品市场的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本集团共销售钢材945万吨,其中长材455万吨,板材481万吨,轮轴9万吨。

深化产品结构调整。把握上半年板材、长材市场价格分化趋势,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效益产品增产增效。报告期新产品开发成效显著,实现销售总量20万吨。新开发的专用车鹅颈用热轧H型钢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镀锌汽车面板、海底管线钢、搪瓷钢实现批量供货。

在荣获全国质量奖的新平台上,全面推进马钢品牌建设。秉承“技术先行、创新驱动”的科技理念,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导向,通过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强化过程控制,不断提高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强化产品认证工作,产品逐步获得高端用户认可,开拓了高端市场,巩固了优势产品地位。

践行环境经营理念,实现绿色发展。公司上半年荣获安徽省“环保诚信企业”称号,并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查。

3.1.3 财务状况及汇率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所有借款折合人民币13,163百万元,其中短期借款折合人民币4,588百万元、长期借款折合人民币8,575百万元。借款中除了外币借款162百万美元,40百万欧元,其余均为人民币借款。本集团人民币借款中5,254百万元执行固定利率,6,507百万元执行浮动利率,外币借款中136百万美元以及30百万欧元执行固定利率,26百万美元以及10百万欧元执行浮动利率。此外,本集团于2015年发行了中期票据共计人民币40亿元,于2017年4月发行了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0亿元。于2016年8月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0亿元,已于2017年8月4日兑付完毕。本集团所有借款数额随生产及建设规模而变化,除子公司马钢(上海)工贸有限公司约人民币100百万元的短期借款已到期尚未偿还外,本期未发生其他借款逾期现象。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负债率为63.56%,较上年末下降3.11个百分点。

现阶段,本集团建设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报告期末,银行对本集团主要的授信额度合计约人民币43,393百万元,其中人民币18,663百万元未使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货币资金存量折合为人民币48.33亿元,应收票据为人民币46.87亿元,货币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中的大部分为收取的销售货款。

本集团进口原料主要以美元结算,采购设备及备件以欧元或日元结算,出口产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欧洲、日本设备数额不大,采购支付受汇率波动影响相对较小。

3.1.4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监管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同时,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国家审计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社会责任、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采购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等高风险领域予以重点关注,该体系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起到了有效识别和控制的作用。

董事会于2017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公司强化控制措施,完善内控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始终有效。

3.1.5 生产经营环境及对策

下半年,中国将继续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钢铁行业将抓住行业运行环境初步改善的机遇,配合做好化解产能工作,着力推动去杠杆工作,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下游市场对钢铁产品的品种质量和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也要求钢铁企业去主动适应。

公司下半年重点工作如下:

把握有利的市场形势,将资源向重点订单和重点客户倾斜,通过高效组产、精益运营,充分发挥公司产品结构的特色优势,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构造高效的专业化生产新格局。统筹好各产线的合理分工,形成产销协同、优势互补的生产格局。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有序实施去产能计划和转型项目建设。

以高炉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为核心目标,对标挖潜,持续改进,做好高炉的生产组织工作。

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安全生产理念,从源头完善管理制度,从细节展开隐患排查,扎实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以品牌战略为引领,促进产品结构升级,稳定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全员品牌意识,实施客户满意度提升工程,营造浓厚的品牌文化氛围。

3.2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2017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3亿元,高于去年1至9月份的7.59亿元;同时,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形势较好,预计三季度保持盈利,因此,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大幅度提高。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政府补助列报方式变更

本集团于2017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受此新准则适用影响,本集团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之间列报的内容与2016年度有所不同,但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净利润以及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除上述政府补助列报方式变更外,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一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并无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的变化

报告期,本公司与武汉市洪福防锈包装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安徽马钢防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1%,自其成立之日起纳入本集团报表合并范围。

埃斯科特钢有限公司(“埃斯科特钢”)原为本公司持股66%之合营公司,其于报告期修改公司章程,将部分关键的董事会决议事项由需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修改为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对埃斯科特钢拥有控制权,将其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报告期,本公司与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其出售本公司所持有马鞍山马钢华阳设备诊断工程有限公司(“华阳设备”)的90%股权。股权转让后,本集团不再持有华阳设备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除上述变化之外,本集团的合并范围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并未发生任何改变。

五 其他事项

5.1 购买、出售及赎回上市股份

报告期,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上市股份,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亦未购买或再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5.2 优先购股权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发行新股时须先让现有股东按其持股比例购买新股。

5.3 公众持股量

基于公开予本公司查阅之资料及据公司董事所知悉,截至本公告日期为止,本公司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公众持股量的有关要求。

5.4 企业管治守则

报告期,本公司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未发现有任何偏离守则的行为。

5.5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报告期,本公司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附录10——《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未发现有任何偏离守则的行为。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7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2017年二季度坏账准备变动和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批准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629万元;

批准对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原值约为25,008.4万元,净值4,333.7万元。

二、批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批准公司2017年未经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通过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改方案。

上述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二季度坏账准备变动和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改方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以上四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改方案》,拟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对章程及其附件修改作适当的文字表述调整及办理其它有关事宜(如需)。具体修改如下: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下达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将2017年1月1日之后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至“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83,563,376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83,563,376元,对于2017年1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准则,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