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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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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08           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在宏观经济向好,煤炭市场高位震荡,本部矿井地质条件异常复杂、安全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强化安全管控,努力提质增效,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项目攻坚,主要产业板块产品产量、经营指标超额完成计划,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2017年上半年,公司自产煤炭390.36万吨,洗精煤产量267.32万吨,自产煤炭销售量257.56万吨;发电量11.67亿度,铝材加工量1.15万吨,铁路货运量659.96万吨,设备制修量0.90万吨。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6,443,533.1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36%;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实现379,344,238.1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09%;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2,893,030.9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96.74 %。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着力破解思想、协调服务、外部项目管理、管理流程、责任担当、政策研究6个方面难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经营管控、专项工作、转型发展5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和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的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主要是本期取得的贷款净额较同期减少的影响。

3.1.2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比上期期末减少36.21%,主要是本期偿还短期借款的影响。

应收票据:比上期期末增加43.71%,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影响。

其他应收款:比上期期末减少95.68%,主要是收回原子公司四方铝业欠款的影响。

存货:比上期期末增加35.45%,主要是库存商品增加的影响。

短期借款:比上期期末减少46.67%,主要是本期偿还短期借款的影响。

其他应付款:比上期期末增加43.88%,主要是未到付款期地区费用增加的影响。

应付职工薪酬:比上期期末增加137.80%,主要是期末暂未支付的绩效工资增加的影响。

递延所得税负债:比上期期末减少51.54%,主要是所属控股子公司山西玉泉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义宝厚

2017年8月22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 临2017-023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上海虹杨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文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文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文章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诚信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在矿井地质条件异常复杂、安全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强化安全管控,努力提质增效,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项目攻坚,主要产业板块产品产量、经营指标超额完成计划,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成绩。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王文章先生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王文章先生简历

王文章先生:汉族,安徽肥西人,1964年1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主任(部门正职级),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1995年6月获得安徽财贸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2013年7月获得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5年度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2014中国CFO年度人物、2015年中国国际财务卓越人才,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客座导师。曾任中煤建设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审计部主任、财务部经理、中煤建设集团纪委委员;中煤集团资产财务部副主任、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总会计师兼中储棉广州公司(筹)董事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正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