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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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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7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截止2017年8月18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7,044,296.67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5,408,859.33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3.3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5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中泰证券

基金定投业务定投起点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协商一致,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将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中泰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的定投起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投起点调整

1、适用基金范围

2、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泰证券进行定投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适用期限

2017年8月25日起。

4、具体定投起点调整

投资者通过中泰证券进行基金定投业务,定投起点由500元降至100元。

5、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中泰证券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中泰证券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对于2017年8月25日前投资者已在中泰证券开通定投业务的投资者,一并参与此次定投起点调整。

(3)中泰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中泰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中泰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中泰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zts.com.cn;

电话银行:95538;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