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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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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8月23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香港交易所于2017年8月23日发布《十号台风信号现正生效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全日暂停交易》公告,宣布由于十号台风信号现正生效,2017年8月23日全日暂停港股通服务。根据《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不开放,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7年8月23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对于投资者提交的2017年8月23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不予确认,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款项将由销售机构退回投资者账户。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2017年8月24日恢复港股通交易,本基金也将于同日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若港股通继续全天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当日前述业务,详情请参见届时公告。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期间,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 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