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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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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各主业发展内外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继续面临多重困难和严峻挑战。去年年初,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所放松,继而由于一些城市出现过热现象,四季度开始又出台了一系列更为严格的调控措施。宁波房地产市场相比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回暖迹象的显现较晚,与新的调控政策迎面相撞。公司充分抓住市场回暖契机,果断决策,政策审批、企划推广和销售准备同步推进,通过调整管理架构,强化营销手段,去化速度有所提高,但量价难两全,销售价格未达预期,同时,不同开发产品的去化速度出现明显的参差不齐现象;商业地产通过深入实施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运营,逐步完善和发挥互联模式,不断夯实和巩固既有市场地位,努力提升经营绩效,但由于周边商业同质化竞争不断加剧,招商形势日益严峻,加上已有硬件落后和外围施工改造等影响,经营业绩增长受到严重制约;水泥建材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外拓市场,内降成本,产、销、利均达到和超过预期,但由于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加剧和节能减排及环境治理等因素,对该产业今后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存在的主要风险分析:报告期内虽然房地产去化速度有所提高,但价格未达预期,同时,不同开发产品的去化速度出现明显的参差不齐现象,资产总额中房地产存货仍然仍然占比较高(报告期末房地产存货总额104.67亿元,占比68.55%),公司虽然已对一些项目计提了较大额度的减值准备,但随着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入和财务成本的不断增加,公司待建、在建和待售项目效益风险依然严峻。

1、主要经济指标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15.1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53%),利润总额1.8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7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21%)。实现每股收益0.053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552%。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4.98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52.70亿元,其中存货105.60亿元;负债总额117.72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借款57.00亿元,大股东及其子公司借款26.50亿元,房产预售款23.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6.64亿元,资产负债率77.09%,分别比年初增加3.02%和减少0.75个百分点。

2、产业板块简况:

(1)商业地产:2017年上半年度完成营业收入4.18亿元(占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的27.57%,其中租金收入1.71亿元,商品销售收入1.81亿元,托管收入0.0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58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84.04%),净利润1.16亿元(为公司净利润贡献率148.72%),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3.72%、-10.73%和-12.78%。

天一广场可供出租面积14.88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出租率98.81%。

(2)住宅房产:2017年上半年度完成销售5.34亿元(占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的35.22%,比上年同期减少74.20%),实现利润总额-0.62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32.98%),净利润-0.79亿元(为公司净利润贡献率-107.69%)。

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商品房预售收入19.19亿元(签约面积15.48万平米),结转销售5.34亿元,期末预售收入余额23.60亿元。

期末在建面积60.70万平米,本年已竣工面积无,符合预售的可供出售面积35.67万平米。

(3)水泥建材:2017年上半年度累计销售各类水泥188.26万吨,完成销售5.60亿元(占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的36.94%),实现利润总额0.80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2.55%),净利润0.64亿元(为公司净利润贡献率42.67%),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11%、19.15%、63.27%和64.10%。

(二)管理情况

1、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开展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能够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按照公司现有各项制度规范运作,勤勉尽责。

公司在报告期内依法召开2次董事会,2次监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都得到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聘任了新一届经营班子及相关人员。公司按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

2、投资者关系管理

因股价低迷,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明显加大,公司积极保持与投资者、金融中介、财经媒体的沟通,认真做好投资者日常接待,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努力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平。

3、下半年的对策和措施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按照年初董事会要求,进一步明确房产主业下步发展方向,密切关注新的投资机会,探索主业的延伸和拓展,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本结构调整,努力寻求转型和发展的新路径。注重市场应对预案,加强主动沟通的力度,在继续做好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各项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项目重要节点符合性审计及经营性审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继续着力解决各产业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围绕房产库存去化目标,确保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28,004,770.77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28,004,770.77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庄立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08-23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6人,梅旭辉董事因参加出国学习培训书面委托马林霞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庄立峰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15.1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53%),利润总额1.8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7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21)。实现每股收益0.053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552%。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4.98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出让公司阳明西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公司拟出售位于余姚市阳明西35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原富达电器厂房)。阳明西路资产情况 :公司拟出售资产位于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为公司原富达电器厂房,土地证面积 31932.45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25360.13平方米,合计帐面原值24,475,850.67 元,合计帐面净值14,856,210.81 元。抵押情况 :无。

本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并经国资部门审批核准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有权机构评估核准价作为底价公开出让阳明西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涉及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公司相应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由此增加本报告期“其他收益”金额28,004,770.77元,减少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金额28,004,770.77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同时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丽丽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出让公司阳明西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公司拟出售位于余姚市阳明西35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原富达电器厂房)。监事会同意本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并经国资部门审批核准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有权机构评估核准价作为底价公开出让阳明西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公司相应修改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同时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

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7年1-6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上年同期无新增房地产储备;报告期新开工面积7.02万平方米,上年同期无新开工面积;报告期无竣工面积,上年同期竣工面积11.45万平方米;报告期合同销售面积15.4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4.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83%;合同销售收入21.40亿元(其中住宅20.80亿元),同比增长39.41%;结算面积4.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6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68.76 %;结算收入5.34亿元(其中住宅5.06亿元),同比减少74.20%。

二、2017年1-6月,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20.11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16.54万平方米、住宅0.13万平方米、工业厂房等3.44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17,530.00万元(商业综合体17,267.29万元、住宅39.00万元、工业厂房等223.71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17-02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涉及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和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相应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由此增加本报告期“其他收益”金额28,004,770.77元,减少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金额28,004,770.77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同时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