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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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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形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为轮胎行业的发展带来了重要契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2亿元,实现净利润2.7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亿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品牌建设及推广

(1)5月份,公司通过中国出口轮胎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的“三同”认定,成为首批获得“三同”认定轮胎企业,证明了公司产品符合国际严格标准,更是对企业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效应的高度认可。

(2)2017年三角轮胎抓住高铁动车媒体优势,推出“三角轮胎”高铁品牌专列,强势登陆京沪高铁、沪汉蓉高铁、哈大高铁、京广深高铁、沪昆高铁等全国核心高铁干线,全面展示品牌实力及优势。借助新加坡国际轮胎展平台,召开亚太区域经销商和新产品推介会,展示了公司过去两年发展的重大活动;同时,继续在英国、阿联酋、埃塞俄比亚、约旦、秘鲁等市场投放广告宣传,提升三角的品牌形象。

(3)组织召开 “推进全球品牌战略,开创未来新的征程,呵护地球人类家园”为主题的全球品牌峰会,展现了三角轮胎在市场、产品结构调整以及全球化品牌建设方面的成效,进一步扩大了三角轮胎在全球的品牌影响力。

2、市场营销

(1)逐步完善全球市场行销人员和服务人员满天星布局,公司分别在美洲、欧洲、澳洲、印度等地建立了海外团队,通过走访日本、新加坡、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法国、新西兰等市场,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销售政策、推介产品,市场服务质量进一步稳固。

(2)优化营销政策和品牌策略,采用不同的网络渠道模式,拓展营销局面。利用集团用户渠道加大销售,通过墨西哥、越南、印尼、尼日利亚等集团用户,进一步扩大销售深度和广度;打入零售渠道,网络建设贴近终端消费者,进入美国南方轮胎市场的零售渠道,三角品牌正式进入美国最主流的分销渠道。持续推进电子商务业务,在韩国采用线上和线下实体店共同销售的模式,三角品牌成为第一个在韩国进行网上销售的中国轮胎品牌。

(3)原配市场取得新进展。三角轮胎以优异的使用性能成为阿联酋校车轮胎供应商;成功进入上汽红岩标配体系、东风股份明星轻卡车型ZD30车型标配、珠海银隆标配体系,郑州宇通、中通客车、金龙客车标配继续拓展;同时对大众、通用、福特等高端汽车制造公司的体系认证审核工作正在推进中。

(4)紧抓国内商用车和工程机械行业迅猛增长的市场机遇,公司商用车胎国内市场销量上半年同比增幅高达47%,斜交工程胎及子午工程胎分别增长56%和22%。

3、生产制造

(1)按照工业4.0及中国制造2025标准,公司募投项目已部分投产,实现了智能化制造,达到世界先进国家的环保、安全等标准,为品牌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坚持绿色制造,2017年上半年环保投入1600多万元;在新项目建设中系统地进行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生产系统的先进性、安全性和环保性;

(2)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轮胎重量26万吨,同比上升42.86%。

4、研发

(1)2017年上半年公司参与制订或修订国家标准10项,其中主持5项,公司的品牌地位突出。

(2)作为唯一承担中国乘用车胎C1、C2湿地标准轮胎开发任务的企业,上半年已完成三个规格湿地标胎的标定工作,并于5月4日通过国家轮胎与轮辋标准委员会、中国计量控制协会评审,预计8月份将进入销售阶段;同时已取得3项外观专利,3项发明专利提出申请,起草完成3项国家标准。

(3)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开发“高性能轮胎直压式全电磁感应加热金属内模定型硫化技术及装备” 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鉴定委员会评审鉴定,结论为“国际领先水平”,该成果已获发明专利授权11件,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前景十分广阔。

(4)2017年上半年,力学、材料等基础领域、新产品设计及工艺设备等方面的研究与创新成果明显。乘用车胎完成68个产品设计,43个产品投产;商用车胎新产品开发完成27个,涉及客运、中长途运输、矿区等产品。

(5)2017上半年,公司成功配套三一军工自主研制、生产的国内首台冲锋消防车,该类特异化功能轮胎产品是专为具有三防功能(防火、防爆和防毒)的装甲消防车开发的。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对 2017 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依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7 年1-6月的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其他收益本期金额4,314,858.04元,调减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4,314,858.04元;调减财务费用本期金额2,841,428.54元,调减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2,841,428.54元。

财政部 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对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63证券简称:三角轮胎公告编号:2017-033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分别为张涛、单国玲、林小彬、刘峰、范学军、房巧玲,丁玉华、丁木、迟雷3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玉华先生授权董事张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5)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外办事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澳大利亚、意大利、巴拿马、迪拜、泰国设立办事机构,上述办事机构主要服务澳新、欧洲、拉丁美洲、中东非及东南亚市场,不从事产品销售活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此次设立海外办事机构的相关事宜。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7-034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4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锋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7-03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亿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2.0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1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92,7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4,707,222.6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7060002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5月29日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9月5日,公司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三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现金或外汇等法律允许的结算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设备、材料、在建工程等相关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专户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金额。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8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16亿元、自有资金12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15.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 :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银行手续费。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7-03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规定与该准则不一致的,以该准则为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新准则进行调整。原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同时废止。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不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定的会计处理,新准则的施行对公司无影响。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①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③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调整。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2017 年1-6月“其他收益”增加4,314,858.04元,“营业外收入”减少4,314,858.04元;财政贴息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列报,2017 年1-6月“财务费用”减少2,841,428.54元,“营业外收入”减少2,841,428.54元。

(三)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7-03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汤洪波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汤洪波先生简历:

汤洪波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及自动化部副部长,全球两化工程建设中心执行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球两化工程建设中心执行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公告编号:2017-038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由于公司全球化发展的品牌地位不断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2017年第二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较2017年第一季度上涨6.02%。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7年二季度天然橡胶市场价格较一季度平均下降26%;合成胶市场价格较一季度平均下降39%;炭黑市场价格较一季度平均上涨4.5%;钢丝帘线市场价格较一季度平均下降2.5%。二季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采购价格较一季度下降31%;合成胶采购价格较一季度下降41%;炭黑及钢丝帘线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一致。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63           公司简称:三角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