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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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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18          公司简称:维格娜丝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国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居民消费增长总体平稳。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4%,增速比上年同期和一季度分别提高0.1和0.4个百分点。其中,服装类商品零售额平稳增长。整个上半年,整个行业景气向上,服装行业进入弱复苏阶段。在整个温和扩张的宏观环境下,公司始终秉承“工匠精神”,专注主业经营,持续进行品牌提档,加强产业链资源整合,挖掘业务的内涵式增长,报告期内业绩稳步提升。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各品牌全面执行“商品提升”战略

VGRASS品牌持续进行产品及面料提档,与优质面料供应商合作,使用高端面料,如Loro Piana;加入云锦、苏绣、钉珠等重工手工工艺。报告期内,产品吊牌均单价同比上升20.4%,销售均单价同比提升28.0%,高于吊牌价增幅;单店收入同比增长18.12%;表明顾客对商品提档的接受度高,公司提档的战略被市场接受。

TEENIE WEENIE品牌为了提升商品,通过彻底的顾客调查和竞争品牌分析,实现“差别化的高品质”。聘用多名A级别专家,大幅提高设计水准;与外部专业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取得最新情报的面料款式及颜色;为了提升品质,组建专业的品质团队,导入100%全量检查的系统,新增13个A级工厂,为最佳品质做好准备。

2. 优化渠道质量,推动店铺形象转型

VGRASS品牌开设北京SKP、南京德基2家高端店铺,从店铺形象、产品组合到终端服务均有大幅度的提档。北京SKP与南京德基开业第一个月销售额均突破200万,自开业以来销售额一直保持商场同楼层第一名。报告期内,VGRASS品牌直营店铺坪效由16年上半年的2714元/坪/月提升至2017年的2863元/坪/月,同比提升5.5%。

TEENIE WEENIE维持独有的店铺形象的同时,为了反应顾客全新且变化的需求,增加现代感的元素,打造店铺新形象,并在130个代表店铺进行推广,得到了顾客满意度提升的效果,店均销售同比成长9%,在商场各个所在区域排名提升,成功构建了量和质的成长基础。此外,TEENIE WEENIE开展“368项目”,通过选定未来高成长地区的368家机会店铺,对其进行“商品构成、货量分配、A级营业员、装潢完善、动线再设计”等方面的投入,全面进行店铺形象改造与升级。

3. 推行品牌知名度升级战略

VGRASS品牌秉持“修身”品牌DNA,以“修身的轮廓”为主题推出连衣裙为主打品类。VGRASS从女性视角出发,专注于版型的研究,传承每一条连衣裙都能体现女性修身轮廓的精良技艺。在产品设计方面,VGRASS结合先进的版型设计技艺,强化“修身”的品牌定位。在此基础上,将“面料高档化”作为公司级战略项目,与国内外一线面料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推出高端新型面料。同时,VGRASS将更多的中国文化元素及手工艺元素融入到产品设计中,如云锦、苏绣等中国文化元素的面料,将传统中国元素与西方高级面料完美结合。报告期内,连衣裙品类销售金额占比已占到累计总销售金额的55.4%,吊牌价与销售均单价同比大幅超过其他品类,“连衣裙之王”的战略初显成效。

TEENIE WEENIE目标将童装培育为未来成长的动力。上半年集中改善卡通优势明显且成长潜力高的童装,店均销售获得两位数的成长。持续的成长趋势为下半年A级店铺开店创造了引爆条件,预计下半年会获得更好的成长。

4. 发力线上渠道,O2O模式初显成效

VGRASS品牌从去年开始持续投入“微商城”线上渠道,每月定期与终端店铺同时上新推广。报告期内,销售额逐月提升,同时利用线上渠道尝试O2O模式,其中O2O销售贡献占比稳步提升。

TEENIE WEENIE全面研究顾客在线上线下全方位购物的习惯,利用A级线上渠道和O2O系统,在线上渠道也逐步保持影响力。上半年,线上销售额快速增长,6月年中大促线上销售同比增长54%,上半年累计同比成长30%。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第16号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目前暂未涉及第42号准则规定的相关事项;根据新第16号准则,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2017年1月1日至新第16号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将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并将“其他收益”项目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由于2017年1-6月未发生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0元。

上述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均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58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10:00在南京市茶亭东街240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王致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2017年8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上述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均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由管理层与银行协商确定,贷款期限为一年。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59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11:00在南京市茶亭东街240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春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2017年8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上述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均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由管理层与银行协商确定,贷款期限为一年。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60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18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6,99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2元,共计募集资金740,639,900.00元。扣除承销和部分保荐费用70,23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0,409,900.00元, 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用、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和验资费、律师费及前期已预付的部分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1,126,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59,283,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4]B1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金额为670,409,900.00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共使用8,916,900.00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支付发行费用8,916,90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9,625.77元。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19,366,471.5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10,723,542.81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7,485,264.69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开设于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账户(账号:11014706079004)已于2016年3月30日销户,公司开设于招商银行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账户(账号:125904066810708)已于2016年4月13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研发设计水平,对公司实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间接通过支持公司产品和提升市场形象而形成的,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4,979.82万元。2015年4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情况。本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5,954.3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原定由母公司“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2015年4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经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0,974.00万元,拟在南京市购入房屋作为公司的研发设计中心,建筑面积约为2,800平方米,其中展示大厅约为1,000平方米,办公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截至2015年10月26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0元。2015年7月,公司根据自身战略、结合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收购南京云锦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云锦”)100%股份。南京云锦位于南京市核心区域,多年来从事云锦的研发、生产、销售,拥有较为完备的研发设施和充足的研发设计用房,能够满足公司研发设计需求。公司审慎全面考虑后拟终止“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并将“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10,974.00万元、截至2015年10月26日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17.19万元及后续发生利息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并调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并调整部分实施内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规划项目建设期2年,总投资规模25,954.30万元。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内容为新开直营店铺共计152家,其中在上海、杭州购置房屋开设2家旗舰店,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广州、深圳、杭州、青岛、厦门、成都、武汉、长沙、东莞、珠海、西安、大连、南宁、福州、南昌、贵阳、昆明、烟台、郑州、沈阳、长春、哈尔滨、宁波、温州、合肥、苏州、银川、西宁等城市新开设150家商场店铺。公司拟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期限届满时延长两年,即延长至2018年12月实施完毕。公司拟将国内店铺优化、未来新品牌建设纳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中,总投资规模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使用计划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因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支出较为零散,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手续复杂,公司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建设支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金额合计为 405.81万元。公司已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注2: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并调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将国内店铺优化、未来新品牌建设纳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中。2017年1-6月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包括本年度国内店铺优化建设的卖场)实现效益2,026.61万元,若不考虑国内店铺优化建设的卖场实现的效益,2017年1-6月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包括本年度国内店铺优化建设的卖场)实现的效益为1,394.16万元。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61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第16号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暂未涉及第42号准则规定的相关事项;根据新第16号准则,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2017年1月1日至新第16号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将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并将“其他收益”项目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由于2017年1-6月未发生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0元。上述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均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