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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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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38  公司简称:中青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坚持“控股型、多平台、营造旅游生态圈”的发展战略和“做有品质生活的系统提供者”的发展定位,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一种健康、有品质、有内涵的生活方式。中青旅遨游网在维持营收规模的同时毛利有所提升,整合营销业务受MICE整体市场环境及大项目周期变化影响业绩有一定下滑,景区业务在高基数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山水酒店业绩实现高速增长,策略性投资稳中有升,继续贡献利润。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61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净利润3.47亿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9%。

旅行社业务

面对激烈的旅游行业资源整合与变动,新形势下公司把握政策方向,积极调整战略布局,创新驱动,在精进现存业务的同时,不断探索公司新业态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提出“旅游+教育、体育、康养三大战略”,推进产业融合,寻求新机遇,并且已经开展了相关业务。2017年8月,公司荣获2016年度中国旅游总评榜“旅游跨界融合奖”。

2017年上半年,中青旅遨游网以“品质生活提供者,专注全球好旅游”为基准,聚焦“提升效率、增强效益、发展规模”的目标,一方面根据新业态发展需求组建大住宿、游学、康养等新业务队伍,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出一带一路系列产品,不断提升产品丰富度;另一方面,升级完善网站和APP,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方位提升客户体验。报告期内,虽受到韩国、台湾市场下滑及美国收紧对华签证政策的不利影响,但通过发力欧洲、中东非、澳新等长线业务、启动自营国际列车、长线邮轮项目,加强采购成本控制,营收规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产品毛利有所提升。

中青旅耀悦坚持打造“高端旅行品牌”,以“为客户提供最优质专业细致的私人旅游顾问”为宗旨,报告期内荣获《悦游》高端旅行社Top5、《Travel Weekly China旅讯》最佳奢华定制旅行社Top3、《胡润百富》“Top12中国大陆出境游奢华旅行社”等多个奖项,品牌价值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中青旅继续入选中国品牌500强,品牌价值达到188.68亿元。

整合营销业务

2017年上半年,受MICE整体市场环境及大项目周期变化影响,公司整合营销业务业绩有所下滑,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17%,净利润下滑30%。面对市场环境及竞争压力,中青博联持续探索变革和创新,围绕智慧会展、数字营销和博会运营,不断提高运营效率,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空间,保持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中青博联连续中标并实施完成多个大型整合营销服务项目,如“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世界智能大会”、“2016马云乡村教师年度颁奖典礼”等,并积极开拓2019年世界园艺大会项目,创新商业模式,为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事务协调局所提供的排他性的世园会场馆相关运营及服务业务,以及享有第一谈判权的推荐服务商的公务及商务接待、活动管理、参展方会展与活动服务等业务。

景区业务

乌镇景区

随着景区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和软硬件接待能力的持续增强,乌镇景区各项经营指标稳步提高,综合盈利能力不断提升。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84亿元,同比增长11.38%,实现净利润4.61亿元,同比增长20.94%;累计接待游客512.62万人次,同比增长7.28%,其中东栅景区接待游客245.11万人次,同比增长8.08%;西栅景区接待游客267.51万人次,同比增长6.92%。

报告期内,乌镇景区商务会议市场持续发力,积极向“会展小镇”转型升级。以世界互联网大会为契机,乌镇国际互联网会展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并陆续承办4500人规模的“聚浪成潮”浪潮合作伙伴大会,谷歌人工智能AlphaGo与柯洁对弈的“中国乌镇围棋峰会”,奥迪、大众、本田等知名车企新车发布会等多项会展活动。同时,国际未来视觉艺术展、《诗人之恋》木心先生诞辰九十周年音乐会等活动的举办,进一步营造乌镇西栅作为高端休闲度假目的地的文化氛围,塑造出鲜明的“文化古镇”品牌形象。

2017年上半年,乌村继续丰富产品体验,在推出乌村、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观光游套餐的同时筹备游泳池、童玩馆、演艺吧等配套设施的运营,进一步强化传统农耕文化与现代休闲、个性化服务的融合。

2017年上半年,濮院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古北水镇景区

2017年上半年,古北水镇景区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共接待游客119.72万人次,同比增长28.02%;总营业收入4.34亿元,同比增长42.62%。

报告期内,古北水镇景区一方面通过取消夜游门票优惠等措施控制客流,保证客人游览体验和服务品质;一方面继续融合历史文化、娱乐休闲、亲子度假等元素推出主题类活动。司马台长城跑音乐节、第二期国际戏剧大师铃木忠志训练营、2017向上马拉松中国公开赛、日出·徒步长城、三星Galaxy S8新品发布会等活动的举办均收到良好反响,综艺节目《妈妈是超人2》在景区内的录制更进一步提升了古北水镇的知名度。

景区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与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IDG”)及北京红杉华信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的中青旅红奇(横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青旅红奇(横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均已设立完成,并且中青旅红奇(横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中青旅红奇(横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也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下一步将开始私募基金的募集及备案流程。

中青旅红奇(横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旅游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景区、旅游文创及旅游康养等相关领域,目标规模15亿元,公司承诺出资1亿元认购中青旅红奇(横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酒店业务

2017年上半年酒店市场整体向好,中青旅山水酒店在稳健发展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合作模式、积极开发新项目,成熟店入住率提升逐渐释放业绩,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741万,同比增长13%;净利润1,148.65万,同比增长175%。中青旅山水酒店上半年启动集团整体采购招标工作,通过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整体的规模优势获取采购价格优势,以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2017年中国酒店业金光奖评奖,荣获“中国酒店业最具影响力酒店管理公司”、“中国酒店业品质创新奖”等奖项。

策略性投资

报告期内,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

中青旅风采彩票业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中青旅大厦继续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租金收入和利润来源。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3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我公司2017年1-6月期间未发生需要按照准则要求调整的政府补助。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17-042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需每半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且需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7-044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募集资金继续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文门支行申请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运支行申请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款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该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17-043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为: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需每半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且需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7-044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募集资金继续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该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审核意见为: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17-044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03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以及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业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672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29,94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9,946,379.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99,996,620.70元。截至2014年5月6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14]第1-0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4年5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桐乡旅游广场项目、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5,793.24万元;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32.96万元(含利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已于2017年6月22日办理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4年5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10900021910505,用于收购乌镇旅游15%股权及桐乡旅游广场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060439018010065627,用于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版),公司将使用2亿元募集资金投资桐乡旅游广场项目。鉴于桐乡旅游广场项目经营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使用2亿元募集资金向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以投资桐乡旅游广场项目。2014年5月26日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9371201040009594,用于桐乡旅游广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上述协议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监管协议的约定。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7年6月22日,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三、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5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41,915.1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收购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及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升级项目的自筹资金42,013.16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014年5月27日,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中青旅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392,17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桐乡旅游广场项目的自筹资金29,392,171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017年上半年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5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亿元,全部来源于“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升级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5年4月27日公司共归还2.8亿元至“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升级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5月27日,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青旅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存储于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全部来源于“桐乡旅游广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5年4月27日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共归还1.6亿元至“桐乡旅游广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亿元,全部来源于“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升级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6年4月15日共归还2.1亿元至“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升级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4月28日,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青旅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存储于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0.8亿元,全部来源于“桐乡旅游广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6年4月18日共归还0.8亿元至“桐乡旅游广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4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全部来源于“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升级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6年10月26日共归还1.5亿元至“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升级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经2016年4月19日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中青旅2016年4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存储于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0.55亿元,全部来源于“桐乡旅游广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7年4月7日共归还0.55亿元至“桐乡旅游广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7年6月22日,收购乌镇公司15%股权项目节余利息(对应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计72,002.2元,此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扣除转账手续费10.1元后以借款方式全部转入桐乡旅游广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2017年6月22日注销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遨游网项目节余利息(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计23,679.66元,此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作为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1.2亿元募集资金的一部分,使用于变更后的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于2017年6月22日从公司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2017年6月22日公司注销了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4年8月,因公司遨游网事业部主要办公地点从北京市东城区中青旅大厦搬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北京市新华1949文化创新工场产业园区,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项目实施地点在原计划实施地点基础上需增加北京文化创新工场作为实施地点,增加的实施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3号楼207室。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增加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由于外部环境不断动态变化,桐乡旅游广场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划和周边住宅、商业及配套建设均发生调整,影响了项目所处区域消费人群的聚集和商业氛围的培育。鉴于此,乌镇公司重新进行了市场调研,经综合考虑项目投入对公司的收益回报,审慎研究论证后对项目设计方案及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建设期间由原定201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本方案已经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乌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6年4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2016年,桐乡旅游广场项目仍处于施工过程中,目前外立面装修已完成,内装修工作尚未进行。该项目原计划投资31,533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15,786.11万元,截至目前拟投入募集资金已基本投入完毕。由于外部环境未明显改善,桐乡旅游广场项目所处区域消费人群的聚集和商业氛围的培育未达到预期,乌镇公司经审慎研究后,拟根据周边商业环境实际变化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前对该项目各功能板块逐步进行投入、竣工验收并对外营业。本方案已经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乌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2017年4月7日,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工程款,误将自有资金290万元与应当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款项一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3日后即已转出支付。此事项已向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该操作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利用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2017年6月22日,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将“桐乡旅游广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扣除手续费15元以后的金额共计177,192.02元全部投入桐乡旅游广场项目,并将“桐乡旅游广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因在线旅游行业竞争激烈且继续保持亏损,公司放缓遨游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升级项目的投入。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1.2亿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募集资金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17-045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变更日期及衔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需将“营业外收入”项目中符合要求的政府补助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