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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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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81   公司简称:汇鸿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未出席董事情况

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全球经济的深度调整、国际贸易形势的复杂多变以及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全面践行发展新理念,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强企为支撑,以规范管理为基石,在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主业创新转型,经营质态不断调优

今年上半年,公司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聚焦主营业务推动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抓好存量业务的提档升级,企业产业结构、经营结构得到有效改善。

1、结构性改革有新成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效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措施。强化去产能,从源头对症下药,持续压缩高风险的低效业务,做好重特大贸易的报备与审核工作,整合清理内部高度同质化的业务。加快去库存,计划清理4户四类控股企业。积极去杠杆,严格控制风险,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上市公司运行质量,担保总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努力降成本,加强预算管理,加强精细化管理,积极降本增效。有效补短板,重点补强经营方式转型较慢、创新能力较弱的短板,强化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2、创新转型有新举措。把创新驱动作为转型升级的第一动力,出台了鼓励创新转型的实施办法,设立了创新奖励扶持专项资金,子公司及其员工启动申报省级设计研发中心和省工业设计“双十佳”。子公司业务团队主动创新转型,积极对接互联网+,探索跨境电商等业务模式,完善工贸结合、建设海外仓等经营模式,与国际知名企业、大型优质客户建立直接合作。公司召开纺织服装类“走出去”工作推进会,组织团队赴缅甸、柬埔寨和越南开展“走出去”调研考察活动。上半年,子公司已有900万美元订单在缅甸、柬埔寨、越南和孟加拉等国加工生产。

3、品牌价值有新提升。公司将品牌战略列入十大重点工程,推进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品牌推广和品牌管理,发挥上市公司品牌效应,放大品牌竞争优势。组织争创“江苏省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公司14个品牌入选。在第一届创新设计大赛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上,今年紧扣“童真·童趣”的主题,联合江苏省经信委、江苏省工业设计协会,组织开展第二届 “汇鸿杯”工业设计大赛,面向国内外广泛征集婴童类设计作品,为企业成长、品牌建立提供强大推力。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加大对品牌商品的扶持力度,取得积极成效。子公司汇鸿中鼎与欧洲的品牌开发企业和设计师合作,在欧洲与中国注册了30多项专利和版权,培育自主品牌“BENGA”和副牌“BG”,拓展高端营销网络;自主品牌SCRUB STUDIO,逐步打入北美市场。子公司汇鸿亚森围绕胶合板、木材业务开展专业化经营,ARSER品牌在欧洲、中东、北非等地形成较大影响力。公司在品牌建设方面的努力也获得业界认可,上半年,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联合《每日经济新闻》,发布“中国上市公司品牌价值榜”,公司荣登中国上市公司品牌价值榜﹒海外榜43位。

(二)聚焦重点工程引领,发展框架不断夯实

公司围绕“一个目标、两大平台、五大板块”的发展战略,以募投项目为引领,以供应链平台和资本运营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集团的战略转型。

1、以募投项目为抓手,加快供应链平台建设。公司以募投项目建设为龙头,加快转型布局,打造集团供应链集成运营平台。冷链物流项目一期工程全面建成,竣工验收进入尾声,仓储、物流、贸易进销业务进展顺利,海关保税库验收准备就绪,国检平台建设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孕婴童项目以“汇聚全球母婴精品”为目标,打造国内外同款、同质、同步、同价的核心竞争优势,汇鸿宝贝首家直营旗舰店于6月18日在南京正式开业。浆纸平台正式上线运营,预计全年实现纸浆交易数量突破100万吨。大健康板块推进有序,并购项目颐美禾母婴康复护理中心、医宁中医院、杰克斯美容院全面开业。

2、以战略布局为导向,完善资本运营平台功能。公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投融资功能,搭建以新兴产业投资、供应链金融和证券资产管理为主的资本运营平台,重点加强汇鸿资管、汇鸿创投、汇鸿汇升三个主体的差异化拓展、特色化发展。汇鸿资管管理的汇鸿价值成长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超过20%,位列公私募同类产品前列。汇鸿创投上半年开展了多个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汇鸿汇升量化投资业务形成了较大的市场影响力,逐步进入排名前列私募机构行列。

3、以流程管控为核心,加强信息平台整合。公司围绕供应链集成运营的战略要求,积极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趋势,推进“智慧汇鸿”建设,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进一步整合。ERP系统进入推广阶段,多家子公司已成功上线;协同办公平台完成第二批推广;银企直联系统已成功对接多家银行,财务管理系统完成多项优化;建成私有云存储平台和集团微信公众号,已正式运行;完成决策支持平台、主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论证,公司内供电商平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加快开发。公司组织了多场信息化专题培训,组织了多次专门的学习分享和专题培训,信息化专业水平有效提升。

(三)聚焦内控风险管理,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公司积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统筹实施了涵盖各级子公司的内控体系,管理流程更加规范,风险防控的措施也更加落实。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前期缺陷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完整评价,有效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面临的风险及管理薄弱环节,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规范管理的整体提升。

2、法人结构进一步健全。公司严格遵守国资监管政策要求和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规则有机结合,修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三会”运作制度,形成了更加规范的国有上市公司决策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细化议事规则,做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完善资金担保、贸易管理、投资管理、法务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强调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信息披露工作,重大事项依法及时公开披露,保证了公司的合规运作。

3、风控措施进一步深化。公司强化财务集中管理,坚持对财务指标的对标分析。规范担保管理,严格控制风险,加强对担保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有效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围绕贸易形势,对重特大贸易审核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强化风险事前防范,要求各子公司凡达到特大贸易的须上报法律意见书,同时提升特大贸易审核会水平,切实提高风控审核质量。认真做好重大贸易业务报备的汇总工作,上半年,共有30条业务报备,报备率100%。建立了公司和子公司双重法律审核机制,制定了公司本部的15项重大事项清单。

(四)聚焦队伍文化建设,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1、党的领导全面强化。公司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认真落实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要求,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率先按要求落实到位。全面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突出做好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全力抓好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公务接待专项检查,持续释放加强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

2、人才强企工程加速实施。公司将“人才强企”确立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在干部队伍建设、人才招聘、教育培训、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对公司本部门绩效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专题考核,强化目标导向,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公司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五大类专业培训项目,贸易人才专业培训及技能竞赛、中青年干部管理能力提升、人力资源部内部促动师等专业培训,以及党办主任和基层党支部书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等条线培训顺利实施。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强化干部管理,激发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

3、企业文化有效培育。公司注重塑造“汇天下英杰,展鸿鹄之志”的企业核心价值理念,通过整体上市以来的运营管理,干部职工的国企意识和上市公司意识同步加强,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规范进一步深入人心,实现了从“强行入轨”到“主动并轨”的转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首届迷你马拉松比赛、亲子教育讲座等活动成功举办,展示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坚持“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导向,公司上下工作标杆进一步抬升,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不断加强。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月1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期公司将营业外收入中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7,314,039.76元调整至其他收益项目,对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无实质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剑(代)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十点在本公司二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4名。董事蒋金华先生因公务出国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张剑先生代表决;独立董事杨荣华先生因公务出差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裴平先生代表决;董事唐国海因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二十六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晓冲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09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 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以上募集资金汇鸿集团到位1,977,510,990.13元,2015年将其中的 8,600 万元增资给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冷链”);2016年11月将其中的30,000万元增资给汇鸿冷链,用于建设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其中29,042万元计入汇鸿冷链的注册资本,余下95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汇鸿冷链的注册资本增至59,042万元。将其中的28,940万元增资给汇鸿中天,汇鸿中天拟用本次增资款28,940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新设子公司的实收资本15,000万元,资本公积13,940万元,由新设子公司实施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2016年5月将其中的20,000万元投资给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宝贝”),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事业部变更为汇鸿宝贝。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34,828,931.70元,2016年度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00,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87,569.81元。

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115,886,398.65元,赎回理财产品99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9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为11,585,844.07元。

截止2017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项目资金850,715,330.35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6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50,169,083.5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情况由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等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汇鸿中天、汇鸿冷链、汇鸿医药三家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与申万宏源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3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10日,汇鸿宝贝、中国银行中华路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汇鸿中天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浆纸”)。2016年5月25日,汇鸿浆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往年度发生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请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往年度发生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请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实施方式由“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项目建设”调整为“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汇鸿冷链全部股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变更为汇鸿中天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年4月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5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6年9月21日将该笔55,000万元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赎回理财产品99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90,000,000元,截止2017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6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为7,532,164.38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50,169,083.53元。募投项目尚在实施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因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其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汇鸿集团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近期与有关机构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或较低风险型。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7年8月23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169,0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12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值控制在董事会核定的6亿元之内。

截至2017年8月23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61,0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53,8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值控制在董事会核定的3亿元之内。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6年10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2016年10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详见2016年10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

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4.63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9.45亿元(含2014年、2015年滚存)。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提供34.15亿元担保,期限自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截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担保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的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2,500万元提供担保。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担保。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担保。

(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11,800万元提供担保。

(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五)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6.11.30-2017.11.29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法、执行费、过户费、代理费等。

(二)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4.18-2018.4.1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6.13-2018.6.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反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四)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6.26-2018.6.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反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6.20-2018.5.2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六)被担保人: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担保金额: 人民币11,8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6.13-2018.6.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反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被担保人: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7.4.25-2018.4.2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16年12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1月-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于2017年1月-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为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15亿元的担保。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于2017年1月-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为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1,500万元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9.45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0.89亿元的24.0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