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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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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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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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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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中国运营商资本开支下降,导致国内主要通信设备商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光器件市场需求不振。在收入增长放缓、毛利率下滑的市场背景下,光迅通过提高经营效率、加强费用管控,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指标实现同比增长。
(1)市场情况及分析
2017年中国运营商的资本开支预计下降13%,资本集中度向全球平均水平回归,国内通信设备商需求下降,通信器件商也因此面临收入增长方面的压力。面对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2017年1-6月收入实现同比增长21%。全球范围内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接替通信运营商成为推动的资本开支增长的主力,全球数据通信市场增长显著,但传统传输市场表现平淡,尤其2016年需求的快速增长导致了2017年设备商的库存纠正,光器件商同时面临市场需求下降以及行业整体库存管理压力,价格竞争激烈。
在此背景下,公司在国内设备商市场实现10G EPON批量出货;自制EML芯片产品送样测试;数据产品成功突破大客户,收获较大份额;运营商市场和行业网市场,中标数个项目;咨讯商市场,MPO产品多次中标大客户,100G光模块打开重要客户市场。国际市场采取一个重点客户带动一片区域策略,在亚太及北美市场均取得战略客户突破,并成功转化为大客户,超额完成半年目标。
(2)研发情况及分析
全面推动IPD流程发挥管理效能。持续推动IPD本地化,完善项目进度、质量、费用及绩效考核管理方式,形成项目综合评价机制;启动公司产品数据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系统集成贯通,提高研发效率;开展研发项目后评价工作,通过项目“回头看”,回溯项目产出成果,逐步贯彻市场成功、财务成功的研发项目评价机制和标准。关键技术预研项目进展顺利;紧跟市场,重点产品逐步获得释放。
上半年,与政府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加强与相关研究单位的横向合作,申请“100Gb/s光通信系统用关键光电子器件产业化”等政府补贴项目及企业资质项目共35项,获批复资金2800余万元。递交专利申请共计74件,包括中国发明60件、中国实用新型10件、国际专利4项。组织申报政府科技奖励五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一项,国家专利奖二项,省科技进步奖一项,市专利奖一项。获得院集团2017年度优秀专利奖6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获奖质量和数量居集团首位。
(3)生产运营情况及分析
上半年,瞄准成本控制,充分进行采购“价格谈判”,建立供应商、物料认证和审核评价基线,提升引入端质效。以改善制程受控与符合性能力为基石,重点建设质量与工艺团队,确保产出端品质。
重点围绕“效能提升”,着力提高交付能力,上半年,光放及子系统产品产出同比增长87%,光模块产出同比增长15%。各类无源器件、激光器及SLED产出,受需求萎缩影响,较同期有小幅下滑。
重点围绕“两化融合”,加快工艺平台优化;全面推动“精益生产”,聚焦制造效率和质量提升,搭建精益线体加工平台。持续加大混合集成高端工艺平台建设,推动新产品快速导入,构建高附加值、质量稳定、低成本的工艺技术平台;10G EML高速测试平台建立,确保芯片筛选及测试产出;与子公司协同、整合,推出基于TO-CAN的10G EML TOSA,建立基于Cooled-TO产品平台,为自制EML芯片低成本封装打下基础。
重点围绕 “光迅制造2025”、“100G等重点产品规划”,加快推进制造自动化进程,开展AWG自动耦合测试设备改造;小开关自动耦合设备上线使用;基于自制TO同轴封装的激光耦合设备,计划验证交付;100G QSFP自动化系统完成搭建;对10G有源自动化产线,完成35项优化,新增10项自动化测试用例。全面提升自动化工艺覆盖率和生产信息系统覆盖率,保障交付运营效能。
(4)投资情况及分析
上半年,完成光迅美国境外增资1000万美元手续,实际出资180万美元,用于启动高端混合集成平台项目建设。公司出资6000万元注册设立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并与国内信息光电子领域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金融机构等达成了合作共建协议或投资意向;7月19日,包括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陈左宁院士在内的11位工程院院士,和工信部、湖北省、武汉市等各级政府相关机构领导,以及清华、北大、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12家单位代表共约60余人,在中国工程院召开了“‘信息光电子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方案研讨会”,为加快创新中心的创建工作进行研讨,提供专业咨询,进一步推动了中心建设进度。
(5)重点管理工作
上半年,职能平台围绕“效能提升”年度主题,紧盯挑战目标和重点项目,强化效能、稳步推进、细化落实。
全面推进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建设,初步完成技术类、营销类、项目/产品类共12个标准序列的初始化认证,对公司近700名员工的能力水平、任职状态进行了全面梳理;以质量成本目标为牵引,构建质量成本定义及计算方法,着力提升产品直通率、降低制程物料损耗,综合提高产品质量;启动外包廉洁风险防控,开展礼品清查、节日八项规定等检查,推进风控体系建设,促进各部门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强化员工廉洁从业意识;围绕“效能提升”,成立督办工作小组,对关键经营活动开展监督,确保各类重要决议得到有效执行;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调整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分级签订责任书,加强各部门安全绩效考评,上半年实现一般小事故数量为0。
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三栋建筑已完成由监管部门组织的桩基验收、深基坑验收、基础验收等重要分部分项验收,均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其中B1建筑施工单位已申报“湖北省结构优质”奖项。
党建工作紧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展开,首次组织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建的核心、领导作用;筹备建设党员活动室,开辟学习新平台;利用企业微信号多途径开展干部、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深化文化宣传和群团工作,梳理公司视觉识别系统(VI),实现对企业标识的系统、规范高效管理。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准则)。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增加“其他收益”项目,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为光迅科技以6,000万元现金投资建设创新中心,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公司已完成了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QJK03R。创新中心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造及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5月8日,创新中心注册资金到位,光迅科技持股100%,故本期将创新中心纳入合并范围。
董事长:余少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总经理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胡广文、金正旺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年薪(税前)分别如下:胡广文100万元,金正旺90万元,黄宣泽85万元,毛浩85万元,徐勇85万元,吕向东85万元,余向红80万元,胡强高80万元,毕梅70万元。
独立董事就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09,641,5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2017年4月14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9,641,584股变为628,924,752股,因此须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此外,2017年3月中组部联合国资委发文,进一步强调了央企及子企业落实相关工作的重要性,因此须对公司章程相关章节和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章程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号)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因此须在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增加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二,修订后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641,584元。
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8,924,752元。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209,641,58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28,924,7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改为: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2017年3月中组部联合国资委发文,进一步强调了央企及子企业落实相关工作的重要性,因此须对公司章程相关章节和条款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改为: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新增以下条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的职责全部内容替换如下:
第六章 党委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者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研究讨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五)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 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 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为应提请党委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党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在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三条后加入:
第五十四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7,207股,发行价格为36.38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3,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39.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0.4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31.7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9,2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133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7年度1-6月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281.09万元,收到归还到期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21万元,募投项目支出6,331.3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0,000.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791.33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11,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6年10月制定,2015年3月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已分别于2014年10月、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净资产)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申银万国、宏源证券的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由此导致的保荐机构承继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3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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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1-6月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331.59万元。
注:2、本公司201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2014年10月24日购买的人民币28,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发行的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35天,累计收益120.82万元;2014年12月4日购买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发行的“蕴通财富”(63天周期型)集合理财计划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期限63天,累计收益89.75万元;2015年1月16日购买的人民币20,00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89天,累计收益229.21万元;2015年2月12日购买的人民币7,00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71天,累计收益68.76万元。2015年4月24日购买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广赢安薪”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期限174天,累计收益757.97万元。2015年10月30日购买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薪加薪”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其中期限为270天的10,000.00万元、期限为360天的12,0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7%至3.80%;2015年11月03日购买的人民币8,0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0天,累计收益68.05万元;2016年2月4日购买的人民币8,000.00万元兴业银行武汉分行62天封闭式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62天,累计收益39.41万元;2016年8月8日购买的人民币5,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92天,累计收益42.85万元;2016年10月27日购买的人民币5,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75天,累计收益33.90万元;2016年10月27日购买的人民币7,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45天,累计收益91.77万元;2017年1月18日购买的人民币5,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92天,累计收益47.26万元;2017年3月22日购买的人民币7,00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91天,累计收益75.04万元;2017年4月21日购买人民币2,000.00万元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90天;2017年6月27日购买人民币5,000.00万元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1天;2017年6月28日购买人民币4,000.00万元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61天;截至2017年06月30日,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11,000.00万元。
注:3、 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4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4、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6年4月2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次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转至工行3202018609000000909账户,10,000万元转至中信银行7381210182600157902账户用于公司生产经营。2017年4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5、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7年4月27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1个项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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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前年度具体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4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16.18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0,749.75万元,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10,000.00万元,银行存款余额50,749.75万元(其中:三个月定期存款29,000.00万元,其余为协定存款);
2015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935.1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20,0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4,479.43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30,000.00万元。
2016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571.3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20,0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4,841.82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12,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经逐项核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其它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四)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9,791.32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 11,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14年12月4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发行的“蕴通财富”(63天周期型)集合理财计划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2月6日到期,获取理财收益89.75 万元;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型存款理财产品并已于2015年4月15日到期,获取理财收益229.21万元。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型存款理财产品并已于2015年4月24日到期,获取理财收益68.76万元。2015年4月24日购买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广赢安薪”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期限174天,累计收益757.97万元。2015年10月30日购买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薪加薪”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其中期限为270天的10,000.00万元、期限为360天的12,0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7%至3.80%;2015年11月03日购买的人民币8,0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0天,累计收益68.05万元;2016年2月4日购买的人民币8,000.00万元兴业银行武汉分行62天封闭式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62天,累计收益39.41万元。2016年8月8日购买的人民币5,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92天,累计收益42.85万元;2016年10月27日购买的人民币5,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75天,累计收益33.90万元;2016年10月27日购买的人民币7,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45天,累计收益91.77万元;2017年1月18日购买的人民币5,0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92天,累计收益47.26万元;2017年3月22日购买的人民币7,00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91天,累计收益75.04万元;2017年4月21日购买人民币2,000.00万元广发银行“名利双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90天;2017年6月27日购买人民币5,000.00万元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1天;2017年6月28日购买人民币4,000.00万元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61天;截至2017年06月30日,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11,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见本报告一、(一).2及一、(二).2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截止日期: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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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司”)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7年9月30日调整为2018年3月31日,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7,207股,发行价格为36.38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3,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39.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0.4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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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6月30 日,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已投入 33,354.24万元。
二、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内容
由于技术进步升级大型高精度芯片生产设备导致原设计不能满足设备运行要求,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包括基础结构、建筑、净化装饰、电气、暖通空调、通信等专业,特别是要实现工艺区超高精度温度控制。并且工艺设计优化耗时较长,以及相应的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等原因导致募投项目整体投产再次延期。
为了开拓市场及响应市场需求,公司对原有产房生产工艺重新规划,腾挪部分场地临时用于本次募投生产设备安装生产,2017年1-6月募集资金项目实现销售收入36,597.51万元,利润总额3,770.33万元。
“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工程建设已于2016年5月24日正式开始土方施工,经公司对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测算,将完成时间从2017年9月30日延期至 2018年3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变化、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审核意见
1、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2、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拟增资扩股引进新股东,引进增资方的方式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就该等征集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增资方的公告》。
截至前述征集事宜的公告期满,本次征集的投资方合计8名,其中一名投资方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烽火通信拟以现金3,000万元认购创新中心18.75%股权,剩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拟以现金合计7,000万元认购创新中心43.75%股权,具体认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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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前述创新中心增资事宜,公司拟放弃有关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创新中心前述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100%降至37.5%,创新中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烽火通信与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放弃权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二、关联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注册资本:104,669.3474万元;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含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的制造与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总资产24,322,494,000.90元、净资产7,279,677,577.85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7,361,078,282.69元,净利润760,433,351.28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创新中心于2017年1月6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由光迅科技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万元(占股比100%)设立,为有效整合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政产学研用资孵”的创新机制,打造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平台。
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0,022,000元,净资产60,022,000元,净利润22,000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扩股烽火通信以及其他7名投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参考经备案的评估值,本次增资价格确定为1元/股。
增资扩股完成后,创新中心的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公司将持有37.5%的股权,烽火通信持有18.75%的股权,其余7名投资方合计持有43.75%股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引进新的投资者,有助于创新中心未来发展。创新中心以《中国制造2025》为战略指导,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主导作用,建立“政产学研用资孵”协同创新机制,围绕新一代信息光电子产业发展的关键与共性技术问题,有效整合国内外各类优势资源,实现信息光电子领域重点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突破。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建成技术上代表行业国际领先水平、战略上保障产业安全、信息安全、国家安全的信息光电子国家创新平台,实现核心光电子芯片和器件的自主可控,支撑中国制造2025相关目标的达成。
2、根据创新中心的创建方案,公司先期已出资到位,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创新中心的股权比例由100%降至37.5%,创新中心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初至6月末,公司与烽火通信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约3.1亿元,除此之外,公司与烽火通信没有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八、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本次放弃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放弃权利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