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03    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对外大力拓展市场,积极开发大型央企国企客户;稳定销售,提升盈利能力;对内深化管理,调整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提升了运营效率,显著改善了公司经营状况,实现了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度提升,实现营业收入86.02亿元,同比上升33.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2,868.78万元,同比上升487.05%。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大宗商品贸易业务

(1)油品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在开拓市场,控制成本,杜绝风险,稳健经营的策略下运营。报告期内,关于油品批发业务,一是公司在燃料油业务的基础上开发了成品油业务,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经营模式,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央企成为公司重要客户之一;二是加强对客户和供应商的风险排查,强化风险控制手段。关于船加油业务,一是保留并维护好核心客户,出租闲置船,二是认真分析市场状况,把握好采购节奏,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油品供应服务,同时,从节能等方面强化成本费用控制,实现了销售收入的增长。

2017年上半年,完成销量25.19万吨,同比上升179.19%,实现销售收入11.33亿元,同比增长307.53%, 实现毛利1,568.17万元,同比增长27.14%。

(2)金属贸易业务方面:公司基于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资源,加强市场研究,积极开拓市场,与大型央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改变业务模式,加强内外贸的配合,发挥各自所长,在杜绝资金、政策风险的前提下夯实内外贸现货与期货业务,稳健经营,在稳步提升贸易额的基础之上不断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吨毛利,取得了显著的业绩提升。

2017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74.65亿元,其中,铜销售收入60.9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0.79%;镍销售收入11.5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40%;其他金属产品销售收入1.3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60%;化工产品销售收入0.8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99%。

2、 数据中心业务

公司打造的北京金汉王云计算中心产业基地全部按照国家A级机房标准及要求进行规划和配置,部分配置达到国际tier4机房标准。目前,已经基本完成设计工作,进入总包和各类型设备招标阶段,计划在下半年开工建设,预计将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70%左右的机柜建设工程并进入销售阶段。

另外,公司与中国联通已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入围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 “2017年北京联通IDC机房合作入围(一期)遴选项目”,并完成合同的签署流程。

公司与北京电信和北京移动的合作也在积极洽谈中,将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完成北京电信和北京移动IDC合作机房的流程。此外,公司正在密切与行业领先的大型互联网公司、金融客户、政企客户进行交流,针对不同客户的特定需求,开展定制型数据中心业务。

公司建设的北京金汉王云计算中心产业基地,是公司正式进入大数据基础设施运营和服务领域的开始,也是未来上市公司新的业务增长模块。公司将努力建设成大宗商品贸易和大数据基础设施运营的双主业驱动的综合企业集团。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0元,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三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增增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03 股票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临2017-04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7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7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设立公益基金会的议案

为了发扬龙宇精神,传承龙宇文化,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将致力于中国儿童福利事业,以“守护儿童健康,关爱儿童成长,助飞儿童梦想”为目标,尽一切力量帮助需要关爱的孩子们。因此,公司决定与上海儿童基金会合作,出资发起设立龙宇爱心专项基金(暂定名,以核准的名字为准),专项慈善基金额度为500万元人民币,每年向基金会例行捐赠50-100万元人民币;用于儿童教育、健康、成长等慈善项目。

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基金会设立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3 股票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临2017-04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17年8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7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财务经营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设立公益基金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上海儿童基金会合作,出资发起设立龙宇爱心专项基金(暂定名,以核准的名字为准),专项慈善基金额度为500万元人民币,每年向基金会例行捐赠50-100万元人民币,用于儿童慈善项目。有利于传承公司文化,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监事会同意设立公益基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3 股票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临2017-04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2年8月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26号文同意,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6.5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5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8,883.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951,116.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592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减去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310066865018010214028于2016年5月27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02120310708于2016年5月31日销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06211214000122于2016年5月23日销户。

2、2016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20号文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114,597.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4.66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419,992.0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9,385,635.87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6,034,356.1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733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福山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2年8月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6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42,000,000.00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8,0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46,691.94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94,097,808.27 元。

2013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60,302,832.2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513,647.22元,新加坡龙宇亏损补足至募集资金专户5,128,025.4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1,436,648.69元。

2014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41,013.00元,补充流动资金172,000,000.00元,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142,0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79,709.63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375,345.32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24,493,7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72,000,000.00元,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344,0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26,867.97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9,008,513.29元。

2016年,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5,582.34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044,095.63元。

2017年上半年,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4,527.85元,截止 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9,198,623.48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2016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9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436,034,356.15元,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本报告期,公司投入30,000,000.00元,已累计投入960,000,000.00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38,353,685.69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

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漏,未按期办理相关手续,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帐户,于2017年4月24日归还至募资资金账户。除此外,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报告期内2016年非公开发行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2016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000.0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意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款项共计30,000.00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年8月公司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年9月14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其中的14,2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将上述资金归还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14,200万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13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2)2013年3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其中的14,2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将上述资金归还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14,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12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3)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2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将上述资金归还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17,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4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4)2015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2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将上述资金归还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17,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 月 26日归还12,45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于2015年12 月 31日归还4,75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5)2016年1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6)2017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6月2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2、2016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无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2年8月公司IPO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对剩余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能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2013年4月15日,公司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农商银行“鑫意”理财丰硕201303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C131036,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保本金保收益),产品期限106天,年化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后为4.35%。该期理财产品到期后,2013年8月6日,公司又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农商银行“鑫意”理财丰硕201306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期限98天,年化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后为4.65%。该期理财产品到期后,2013年11月14日,公司再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入上海农商银行“鑫意”理财丰硕201308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保本金保收益),产品期限36天,年化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后为4.5%。该期理财产品已到期。上述所有理财产品均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支付收益,均为保本型产品。

2、2016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6年9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单方式存放。

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16年12月30日,公司决定将2016年9月28日存放在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到期的定期存款,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决定对到期后的本金及利息进行了续存,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12年8月公司IPO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济持续低迷,导致国际、国内航运业增速放缓。在此情况下,经2012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2月15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拟拓展海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2)国际、国内航运业不振,对公司“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募投项目带来重大影响,公司为控制船舶投资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和资金风险,未进行船舶建造。同时,航运业持续低迷也给公司燃料油销售带来不利影响,一是导致船用燃料油需求的下降;二是由于部分航运企业资金链比较紧张,为控制信用风险,公司主动收紧对部分客户的船用燃料油供应,导致业务量有所缩减。公司现有水上加油船队,已能满足现有船加油业务所需,暂不需要新增加油船。

在行业波谷期,公司重心放在提高自身管理及经营能力,努力消化外部不利环境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也积极利用现有平台,逐步拓展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形成对现有业务有益的、必要的补充。2014年,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已对公司产生一定的销售收入与利润贡献,在此基础上,公司拟与大宗商品贸易经验丰富的成熟团队合作,合资设立大宗商品贸易平台。

经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2,45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成立大宗商品贸易合资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2016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附表1-1:

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单位: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7-04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对 2017 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4、变更日期

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

5、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修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报告期,公司无需要调整的政府补助,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具体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三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