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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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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55           公司简称:厦门国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孙公司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只投向港股的资管产品净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在普通级投资者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基础上,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贸投资”)及本公司为上述资管计划的部分优先级投资者提供了份额回购或差额补足承诺。由于普通级投资者未能立即足额追加增强资金,该事件触发子公司国贸投资及本公司的份额回购/差额补足义务。公司有权向普通级投资者追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五只资管产品期末净值不足以支付给优先级投资者份额的本金及预期收益部分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51,792.88万元。

截至目前,普通级投资者已追加资金3,084.21万元,并提供采矿权抵押及相关矿业公司的连带责任担保,此外还提供了其他资源性公司的股权进行担保(相关手续正在落实办理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38、39、40、42号公告及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附注五之45,附注七之3, 附注十二之1。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于2016年1月发行了2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存在稀释每股收益。

(2)上表中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51,959,555.56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6,741,065.27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3)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96.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87亿元。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持有期货合约、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公司合理运用期货及外汇合约等金融衍生工具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波动风险,实现了业务规模的稳健发展。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温和增长,国际市场需求回暖,但也面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风险加大、美联储货币政策转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国内方面,中央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运行的稳定性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呈稳中向好态势。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中各类深层次结构矛盾依然突出,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任务依然艰巨。

今年是公司新一轮五年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以及经营中所遭遇的挑战,公司坚持“夯实战略基础、持续提升质量、实现发展共赢”的经营方针,规模和效益均创历史同期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79亿元,同比增加67.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89亿元,同比增长28.9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0%。

公司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布局,相继入股泰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提升主业间的协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获取境内外银行授信总额达673亿元,其中海外授信总额20.55亿美元,全资子公司国贸地产成功发行公司债券。公司较强的资源获取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为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有效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17年,公司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中国企业百强行列(排名72位,同比提升18位)及贸易子榜单第2位,在世界品牌实验室2017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评选中,品牌价值达166.12亿元,同比增长39.23亿元,公司首次跻身《福布斯》杂志评选的“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位居榜单第1840位。在中国证券报举办的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中,公司被评为金牛投资价值150强。

供应链管理板块

今年以来,受益于外部需求回暖以及外贸稳增长政策效果的显现,我国的对外经贸运行总体良好,进出口规模稳步增长。上半年全国进出口总额13.14万亿元,同比增长19.6%。其中,出口7.21万亿元,同比增长15.0%;进口5.93万亿元,同比增长25.7%。而国内经济的稳中向好,亦推动了内贸领域的增长。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7.24万亿元,同比增长10.4%

公司立足现货,在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波动的行情中,灵活运用套期保值等各类金融衍生工具对冲价格、汇率以及利率等经营风险,形成期现结合、产融结合的成熟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在提升核心品种市场份额的同时拓展创新业务,围绕核心客户需求提供全方位供应链服务,以投资为抓手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实现规模和效益的双增长。1-6月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营收576.43亿元,同比增长56.00%。其中,进出口总额为20.22亿美元,同比增长35.74%。公司钢铁业务营收已过百亿,PTA、橡胶、煤炭、化工产品及农产品等经营品种均实现1倍以上的大幅增长,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物流方面,公司坚持轻重资产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在聚焦堆场、仓储、集装箱租赁等核心业务,提升基础物流业务经营质量的同时,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拓展物流总包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手物流仓储用地的建设正稳步推进。

上半年,汽车公司通过自主品牌申请、兼并收购等方式,丰富国贸汽车的品牌内涵及市场布局。因应行业新政变化,公司适时调整战略举措,专注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深入挖掘价值链上的发展机遇,着力打造覆盖汽车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

商业零售业务坚持优化门店业态,加快品牌升级,有序推进在手商业地产项目和异地轻资产业务的筹备开业工作。报告期内,国贸商城的美岁天地项目已实现对外试营业。

房地产经营板块

2017年,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加码,各地相继出台限价、限售、限贷、限备案等一系列调控升级政策,行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紧。在政策严控下,全国房地产销售增速下滑,各热点区域市场亦持续降温。与此同时,行业内兼并重组势头不减,市场集中度持续提高,房企积极转型创新、布局特色业务,市场竞争加剧。

报告期内,全国商品房销售额5.92万亿元,同比增长21.5%,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7.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1%。房地产开发投资额5.06万亿元,同比增长8.5%,房屋新开工面积8.5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6%。数据显示,上半年行业销售规模增速同比显著下滑,但行业投资热度不减。

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公司密切关注政策走向与市场动态,灵活调整策略以促进销售,上半年共实现签约销售面积20.39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33.46亿元,账面确认销售面积29.74万平方米,账面确认销售金额38.41亿元。公司注重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成本管控和提升工程质量,确保项目交付进度。公司目前在建与土地储备面积为324.75万平方米,上半年在建项目13个,在建总建筑面积173.37万平方米,共有厦门国贸金融中心、厦门国贸同悦、南昌国贸春天、龙岩天琴湾B地块等四个项目竣工,竣工面积78.05万平米。厦门国贸金融中心北办公塔楼已顺利交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报告期内为公司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在战略指导下,努力推动业务的转型创新,在规模、方式、产品、区域、机制等方面寻求突破,探索与合作伙伴在产业链上的延伸合作。公司与从事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的厦门天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组建专业团队参与厦门市场的土地综合开发建设,拓展了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再度入围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评选的2017中国房地产百强,并荣获2017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营效率10强。

金融服务板块

公司金融服务业务充分发挥产融结合的业务特色,完善区域业务布局,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8.95亿元,同比增长382.05%。

国贸期货在深耕经纪业务,努力提高风险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布局和开拓海外市场,为公司发展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风险管理业务经历前期磨合,已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实现营业收入66.0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25.17%。公司获得原油期货交易的会员资格,组建了期权业务团队,各项新业务稳步拓展。国贸期货香港子公司于二季度正式运营,且正积极申请多项业务牌照,海外业务再迈新步伐。

金海峡投资紧跟经济转型趋势,持续开拓信用良好的企业客户,提高优质债权业务规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的稳健发展。报告期内,金海峡新增商业保理业态,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形成新的金融业务集群。公司还重点拓展了福州、泉州等多个省内市场,开发了车抵贷、超龄房消费抵押贷等创新消费金融产品,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也取得较快发展。上半年,金海峡实现营业收入1.70亿元,同比增长151.95%。金海峡投资、担保及典当三家公司分别获得2017-2018年度厦门市最具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证。

国贸投资致力于向专业投资平台发展,围绕公司主业挖掘投资机遇。报告期内,投资公司把握市场机会,成功竞得成都银行、德邦证券等金融机构的股权,为公司获取了优质的项目储备。

公司下半年工作计划

公司三大主业均属于充分竞争行业,都面临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市场环境。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以“夯实、提升、共赢”为经营方针,通过优化顶层设计抓好战略落实,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推动信息共享以及业务间的协同,逐步构建综合服务的业务平台。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究分析,防范贸易业务风险,加大模式创新力度,力争规模与效益的持续增长;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把握销售节奏,抓好土地储备和项目建设工作;优化金融服务的业务结构,提高综合管控能力,打造公司金融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三大主业发展良好,营业规模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营业规模和利润增加,人员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加大货款回收力度以及收到往来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现金支出较上期减少以及报告期公司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回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的贵金属租赁业务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上年同期发行可转债28亿元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大宗商品套期保值期货合约和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期货合约处置收益大幅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提供增信措施的部分资管产品净值不足以支付给优先级投资者份额的本金及预期收益部分计提了预计损失所致。

3.2.2其他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业务为供应链管理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76.43亿元,同比增长56.00%,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84.30%。其中,钢材、PTA、贵金属、煤炭、纸浆等品种业务规模增长较多,为公司整体营业规模增长起到积极作用。房地产经营业务因具有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的特点,各项目开发周期差异会导致各报告期间收入和利润水平出现波动。报告期内房地产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41亿元,较上期增长62.18%,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5.62%;由于报告期的地产结算项目南昌国贸春天和龙岩天琴湾在类型、定位方面与上期的结算项目厦门国贸新天地存在不同,本期营业成本较高,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金融服务作为公司着力培育的新兴主业,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8.95亿元,同比大幅增加了54.65亿元,已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其中,国贸期货在上海自贸区设立的风险管理子公司国贸启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期现结合的基差套利业务,报告期内实现66.01亿元的营业收入。由于期现业务相比原有金融服务业务的毛利率较低,故对本期金融服务业务的整体毛利率有所影响。

主营业务成本分析表

3.3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长期以来得以持续发展,与公司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密不可分。目前,公司及下属企业为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全国房地产100强,全国汽车经销商集团100强,国家5A级物流商,多次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模式优势:公司善于发现并把握产业机遇,已形成供应链管理、房地产经营和金融服务三大主业。作为适度多元化经营的综合性企业,公司三大主业间有内在的共生性与协同性。公司充分把握各业态间的不同特点,通过对资源的整体调配与综合运用,形成产融结合的业务模式,有效提升了整体效益并以此带动了主业间的均衡发展,建立良性循环。

渠道优势:经过多年发展积累,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拥有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在国内主要城市及香港、台湾、美国、新加坡、新西兰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形成了能够辐射国内主要经济区域以及海外重要购销市场的经营网络,可有效针对市场需求做出快速反应。公司主要业务品种特色已基本形成,在核心产品上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综合管理优势:公司拥有一支善于学习且经验丰富的综合管理团队,以严谨的预算、审计及内控机制,构筑企业有序运营的坚实基础。通过对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对冲市场与经营风险,管理汇率与利率风险。公司善于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并运用于实践,面对内外部复杂的经营环境,能综合把握多样化的业态模式,促进业务跨界融合,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品牌优势:公司成立三十七年,已铸就了良好的品牌和形象。“ITG”为中国驰名商标,“国贸”为福建企业知名字号,国贸地产“金钥匙”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公司于 2011-2017 连续七年入选世界品牌实验室“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目前排名228位,品牌价值166.12亿元。公司先后入选上交所公司治理指数、社会责任指数、上证380指数、沪港通标的股和融资融券标的股,多次入选《董事会》杂志评选的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是福建省唯一一家获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奖和信息披露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选的“上市公司监事会积极进取50强”的上市公司,为厦门首家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的企业。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说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上期净利润、本期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晓曦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46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17号),原文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司存在以下问题:你司及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份额回购或差额补足承诺等方式,为孙公司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提供增信措施。截至2016年末,提供增信措施的规模达51.16亿元,但你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规定,在2016年年报中详细披露为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的相关信息,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补充披露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内部控制质量,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合规经营和规范运作水平。

三、按照你司问责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你司应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和责任人书面检查。我局将跟踪检查你司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厦门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将认真按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厦门证监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近日,公司的下属公司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及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分别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一、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国贸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14号)》内容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存在较大的内部控制缺陷,未有效执行首席风险官制度、业务隔离墙制度;委托无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间接为资管产品的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以上行为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八条第二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二十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和第十四条第八项等规定。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司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内向我局提交整改完成的情况报告。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措施的决定》([2017]16号)内容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间接为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委托无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和第十四条第八项等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现决定暂停你公司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期限自2017年8月23日至2018年2月22日止,期限到期且经我局检查验收后,你公司方可继续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47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十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许晓曦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长许晓曦先生、董事郭聪明先生、独立董事毛付根先生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49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一六年度薪酬考核结果》;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一七年度考核办法》;

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50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6、《关于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并授权公司总裁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有效期截至2018年3月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51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7、《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52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1至议案5、议案7均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表决通过。议案6审议时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进行回避,其余有表决权的八位非关联董事以赞成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的结果表决通过本次议案。

(三)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向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并告知了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1、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审核意见

(1)针对议案1的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审计委员会提出本意见之前,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现与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和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2)针对议案2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二〇一七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二〇一七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针对议案5的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针对议案6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1)针对议案2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二〇一七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

(2)针对议案5的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针对议案6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

3、海通证券相关核查意见

针对议案6的关联交易事项,海通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意见:厦门国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其日常经营所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书;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755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48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十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针对厦门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分析,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本次会议审议的整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整改工作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监事会建议公司加强内控管理水平,严格信息披露规范管理,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实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从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49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31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80,000.00万元。

2016年1月11日,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将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扣除有关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6,907.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及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月12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6)第350ZA00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1月15日,根据募投项目承诺投资计划,公司将上述中国银行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按募投项目分别转入4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7、08和10号公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854.9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0,772.93万元(含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71,4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6,134.26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4,198.1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42.50万元,账户管理及转账手续费支出4.9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3年11月27日经公司二〇一三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016年1月1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以下简称“总账户:中国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年1月15日,为更好地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筑成房地产有限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子账户1: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以下简称“子账户2: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子账户3: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子账户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署了《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均按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2.5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4.91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尚有闲置募集资金44,198.19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71,400万元。

本次置换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350ZA002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11、12、13号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1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193,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11、12、14号公告)。

截至2017年1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3号公告)。

2017年1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4、05、06号公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尚有闲置募集资金44,198.19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1,001.81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50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业务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该规定,公司可以选择执行此规定,也可以继续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为了更加合理体现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对于风险管理的作用,使公司的商品价格风险管理活动能够恰当地体现在财务报表中,公司自2017年7月1日起选择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根据前述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的影响

公司为应对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对以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为基础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属于“公允价值套期”类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文件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1、会计处理

(1)变更前,由于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业务未能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规定的条件,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未运用套期会计的方法,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后,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会计报表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套期工具”科目期末借贷方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中列示;“被套期项目”科目中归属于存货的余额减去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将归属于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贷方余额在“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套期损益”科目当期发生额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列示。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该项目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导致公司2017年上半年合并利润表的其他收益本期金额增加42,057,769.02元,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减少42,057,769.02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51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交易对上市公司情况的影响

关联交易旨在充分利用交易双方的生产资源,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并授权公司总裁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有效期截至2018年3月1日。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进行回避,议案获其余八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关于持续督导事项的专项意见

海通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其日常经营所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为预计情况,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关联方: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檀庄龙

注册资本:1,753,862.34 万元

主营业务: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产业投资、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46层4610-4620单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圆集团总资产3,149,425.1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97,055.3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81,161.50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84.96万元(经审计)。截至2017年3月30日,总资产3,151,397.13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2,843.75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9,907.17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64.08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长许晓曦先生此前担任金圆集团董事长职务,金圆集团与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10.1.5条第(二)、(三)项、10.1.6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公司与金圆集团构成关联关系,时间自2017年3月2日起至2018年3月1日止。

金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金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范围涵盖公司供应链管理、房地产经营及金融服务三大主业相关的商品销售与商品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

公司与金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书;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编号:2017-52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1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接该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传达,组织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现就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

公司及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份额回购或差额补足承诺等方式,为孙公司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提供增信措施。截至2016年末,提供增信措施的规模达51.16亿元,但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规定,在2016年年报中详细披露为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的相关信息,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二、决定书中提出的整改要求

1、补充披露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加强内部控制质量,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合规经营和规范运作水平。

3、按照公司问责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公司的整改措施

(一)补充披露有关信息

根据厦门证监局本次监管意见,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建议,公司于二〇一六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中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向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支持的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管计划的部分投资者提供差额补足承诺的份额规模合计为31.86亿元,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管计划的部分投资者提供份额回购或差额补足等承诺的份额规模合计为19.30亿元。”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发布2017-53号《关于二〇一六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就上述事项进行披露。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完成时间:整改已完成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责任体系,提高内控及合规水平

本次风险事件发生后,公司从多角度加强信息披露和内部风险管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1、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及各级信息披露责任人已按要求进行了深刻自查及反省,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的学习。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合规治理的专项讲座、定期发送各类监管学习案例以及政策解读等内外部结合的培训措施,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人员、下属相关单位以及控股股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强化培训学习。

7月以来,聘请业内资深人士面向控股股东及公司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上市公司“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专场培训,发送监管案例及政策解读9项。公司还制定了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的持续培训计划,并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执行。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公司进一步加深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的权利义务认知及理解。

2、公司进一步改进内部审批程序,持续完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目前公司已修改相关高管和子公司的考核办法,并完成对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和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核查与审计,排查金融板块的风险业务。

公司及时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各部门、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和风险关注点的报告管理,做好各项业务的常态化风险管理工作。孙公司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修订完善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操作指引》,新制定《产品服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相关规定。

3、公司当即开展对资管项目的全面风险核查,重点核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和合规风控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目前核查工作基本完成。

针对核查情况,公司重新梳理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授权及投资决策机制,优化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审议事项、议事规则和项目评审制度,强化对业务风险的识别及有效决策作用,加强各层级从业人员的主动合规意识教育,加强合规和风控管理的专业作用,对期货公司的全部业务(包括经纪业务、资管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全面动态评估。

4、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处置其管理的存量资管产品,持续大幅降低现有产品中存在差额补足或份额回购等增信措施规模,并严格禁止新增类似事项。截至2017年8月24日,除公司2017-40号公告中已披露的对部分资管计划优先级投资者提供的增信份额外,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管计划的部分投资者提供份额回购或差额补足等承诺的份额规模已降至11.35亿元(所涉及投资均投向国内市场)。公司仍在积极采取措施处置存量产品,降低增信规模,直至清零。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国贸期货总经理等

完成时间: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

(三)问责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问责制度》有关要求,公司已责成上述事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深刻检讨,正在落实问责措施,涉及经济处罚的事项依公司问责规定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要求予以处理。

责任人:公司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间:2017年9月4日前完成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认为本次检查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经营管理意识、加强合规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从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53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一六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17号)的要求,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〇一六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中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向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支持的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管计划的部分投资者提供差额补足承诺的份额规模合计为31.86亿元,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管计划的部分投资者提供份额回购或差额补足等承诺的份额规模合计为19.30亿元。”

截至2017年8月24日,除公司2017-40号公告中已披露的对部分资管计划优先级投资者提供的增信份额外,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管计划的部分投资者提供份额回购或差额补足等承诺的份额规模已降至11.35亿元(所涉及投资均投向国内市场)。公司仍在积极采取措施处置存量产品,降低增信规模,直至清零。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54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一七年度

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发行二〇一七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为17厦国贸集SCP002。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为10亿元人民币,实际发行额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90天,起息日为2017年8月24日,兑付日为2017年11月22日,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4.42%。

本期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