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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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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01    公司简称:志邦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为82,917.42万元,同比2016年上半年增加23,579.30万元,增幅39.74%;实现净利润6,430.47万元,同比2016年上半年增加1,460.51万元,增幅29.39%。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推进经营管理,具体如下:

(一)营销工作及渠道建设

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和新客户,为公司后续增长提供新的动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采用以经销商为主、以直营专卖店和大宗用户业务为辅的复合营销模式。

1、经销商渠道:公司通过开展“3.8男人下厨节”、“5.1为妈妈下厨”等一系列大型营销活动,保持在市场上的营销热度,公司持续围绕全屋定制展开营销及推广活动。 推行门店运营标准规范,借助机场、高铁、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种媒介整合的立体式品牌营销传播体系,与公司的主动营销模式相结合,提高单店产出;同时原有城市继续加密开店,并继续下沉销售网络至三、四线城市。2017年上半年度,经销商渠道通过厨衣协同销售,最终确认收入60,032.41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36.09%。

2、大宗客户渠道:随着市场上精装房的推广,多地政府相继出台精装房政策,公司近几年通过不断发展大宗业务,在该行业内已具有一定影响力,并与一些大型房地产企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更好保障大宗业务有质量的交付,大宗业务事业部内部流程实现销售到生产和交付的自循环,提高协调性,以有限的资源创造了更大的收益,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534.9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87%。

3、海外渠道:外贸部积极开拓国际业务,已经建立以澳洲、北美为中心的核心市场,同时拓展美国、加拿大、中东等地区业务。报告期内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44.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16%。

(二)大幅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产品运营及产品研发的力度,上半年研发支出3,078.75万元,同比增加54.68%。上半年度厨柜研发获得专利实用新型12个,外观4个;衣柜研发获得专利实用新型5个,外观8个。研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极大地保证公司产品的创新性,为销售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产品保证。为推进全屋定制战略,公司有序扩充定制产品及配套产品品类,以满足更多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公司在研发方面注重产品的功能性、设计性、美观性并与时尚及潮流接轨,充分考虑产品的复杂度、功能性与生产效率之间的平衡,兼顾对终端需求的满足与对生产效率的提升。

(三)数字化生产及产能建设

公司有先进的厨衣柜生产车间,采用德国豪迈等大量先进的数控设备,其信息化水平高、生产效率高,通过柔性生产技术,目前能够充分满足大批量的定制化生产,并实现前端设计、下单、生产、仓储物流等全流程的贯通。

公司2013年底购置了荷塘路厂房、2015年新建双墩生产基地投产,以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巩固和提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对供应链管理关键环节进行优化、改善,通过人员技能培养、瓶颈工序资源补充、产线流程优化和创新工作模式,保障生产能力,提升产品交付能力。报告期内产能稳步爬坡为未来公司全屋定制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预计2017年末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产能厨衣柜合计达到55万套。

(四)厨衣协同大力招商

公司的业务模式是以“加盟为主,直营为辅”,报告期内,加盟业务收入实现60,032.4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74.26%,加盟业务收入的增加是公司业绩增加重要的保障。公司通过多年的深耕细作,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加盟商数量,但对于整个全国市场,公司的加盟商及店面的数量、质量还有待提高。同时制定建改店新政策,店面硬件大升级,让新老加盟商的店面快速升级为大店、旗舰店的形象。截止2017年6月30日,志邦厨柜在全国共有经销商975家,经销商专卖店约1190家;法兰菲衣柜在全国共有经销商188家,经销商专卖店约226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 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股份公告编号:2017-021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7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1,028,692.1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1,028,692.10元。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股份公告编号:2017-022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2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7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正东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1,028,692.1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1,028,692.10元。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1证券简称:志邦股份公告编号:2017-023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6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47元。截至2017年 6月 26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3,8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8,100.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5,780.00万元,已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账号为102370102100125581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800,038.54元(含增值税)后,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3,999,961.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4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3,999,961.4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合肥双岗支行、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光大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四方监管协议》”)。该《三/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801证券简称:志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了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段兰春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17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告2017-013),段兰春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

鉴于胡宇晨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段兰春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1,028,692.1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1,028,692.10元。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