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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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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8 证券简称:紫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云服务”战略的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77亿元,同比增长82.11%;实现净利润8.06亿元,同比增长203.99%。通过不断丰富和优化“云—网—端”产业链,加大以云计算为核心的IT基础设备、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大数据存储解决方案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充分发挥各业务单元之间的协同作用,公司着力构建“云服务”生态圈,积极推动公司向云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升级。

(一)IT基础架构产品服务和应用服务

在“应用驱动,云领未来”的全新IT战略部署下,公司进一步加速新IT产品线的全国性布局,推出多款技术领先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产品、安全产品及云计算、大数据、大安全和大互联产品与解决方案;并且公司已在多个行业市场持续保持高增长态势。

在政府行业,公司在政务云领域以承建12个部委政务云、18个省级政务云、200余个地市政务云,持续在政务云市场保持第一份额;2017年公司再次实现全线产品入围中央政府采购平台,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安全、无线、服务器、存储等产品;在中央网信办实现销售突破,全国政务内网实现广西、重庆、河南等7个省市的突破。

在金融行业,公司中标农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及多省农信等大型金融机构核心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继续保持金融数据中心SDN领域领先地位;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在证券和保险行业也处于领先地位。

在教育行业,公司中标华中科技大学1万点AP(无线接入点)项目;公司推出的UIS+CAS基础架构的“云学堂”以教育局和学校为计算和存储资源节点,是教育城域网互联成整体的资源平台,上半年“云学堂”解决方案中标终端数量达3万点。

在交通行业,公司发布了TD-LTE交通行业无线专网解决方案,可满足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等行业对无线专网高速移动通信、无线信息安全、网络广覆盖的需求;成为南航、东航、深航和国航等航空公司部分IT产品集采第一份额;在5个新建的省交通云项目中,分别中标广东、四川、陕西和河北4个省的项目。

在互联网行业,在网络产品继续保持行业领导地位的同时,H3C品牌服务器在百度、京东、新浪等数家互联网企业获得大规模应用。在智能制造、信息产业、汽车、装备制造、家电、钢铁、零售、物流、商业地产、智能楼宇等领域的大型企业私有云市场,公司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在运营商领域,2017上半年运营商(三大运营商+广电)市场实现大幅突破,运营商战略(新IT、新网络、新价值)得到广泛认同,品牌形象显著提升;陆续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十几个省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政企云、网络重构领域与运营商全面合作;首次在世界移动大会上发布电信级云平台,“三云合一”理念获得业界赞誉;安全产品全线入围三大运营商集采,成为运营商最主流的安全产品供应商;核心路由器首次突破移动集采入围,入围中国移动高端路由器集采所有标段,其中3个标段获得集采第一份额;发布了业界首款云化集群路由器CR19000,大步跨入运营商骨干网领域;新网络vBRAS在江西电信、江苏电信、山东联通等规模落地,成为运营商网络重构的领导者;与联通云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自主研发服务器成功入围联通。在广电行业,首次服务器大份额中标中国有线互联互通平台CDN项目,CR19000中标江苏广电,融媒云的快速布点与突破成为市场领导者。

(二)云服务与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在云计算领域,公司可提供包括虚拟私有云(VPC)方案、云安全方案、混合云方案、数据库即服务方案(DBaaS)、云运维方案和云桌面方案等云计算解决方案。上半年又推出了针对运营商市场的电信级云平台H3Cloud CG,其由电信级虚拟化平台H3C CAS CG和电信级云平台H3Cloud OS CG组成,兼具CT的高可靠性和IT的开放性、灵活性,是运营商网络重构关键组成部分;超融合产品UIS连续两年在中国区市场份额排名第一;计算虚拟化软件CAS为中国区国产虚拟化软件第一份额产品;公司发布了“云筑百城”计划,计划在三年内和合作伙伴建设100个新城市云和10个行业云,且该计划的“第一片云”已在苏州成功落地。

公司充分发挥软硬件产品、运维服务等全产业链优势,积极推动传统的集成和服务向云集成、云服务方向转型。公司在政府、金融、教育、广电、电信等行业领域的系统集成及行业应用继续稳扎稳打,大力拓展系统开发和IT运营及运维服务,陆续中标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调度平台建设中的硬件与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西部证券总部人民大厦办公场地数据中心系统升级、浙西粮食储备中转库“智慧粮库”系统、安徽省广播电视监测台IPTV监管平台等项目。

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西部数据有限公司成立以来,致力于为用户提供“自主、安全、可控”的企业级存储系统解决方案。报告期内,陆续推出了为云计算服务的存储系统,包括UniverFlash全供应闪存系统、UniverStor动态海量存储系统、UniverScale分布式云存储系统和UniverPlat软件定义存储平台及针对9大行业用户的存储解决方案。紫光西数UniverFlash全供应闪存系统成功入围中央政府采购平台“企业级磁盘阵列”采购名单。

在数字影像业务领域,公司不断升级、完善数字影像产品线,继续优化高速扫描仪、A3幅面扫描仪,持续拓展拍摄仪、多功能采集仪、条码扫描仪、手写屏等数字影像类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中标中国银行以及政府涉密类大型招投标项目,在国税、运营商、公安、外交、社保、烟草等行业持续中标。

在餐饮信息化方面,公司参股的紫光美食云(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积极打造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SaaS架构“互联网+餐饮”的价值生态系统,创新推出智慧餐饮云服务平台,让餐饮企业实时掌控门店经营、库存、会员数据,智能完成进销存管理、总部分店供应链管理和精准分析各项数据。目前,紫光美食云智慧餐厅生态系统服务客户已超过8万家。

(三)IT产品分销与供应链服务

在IT产品分销与供应链服务领域,公司继续加深与HP、DELL、联想、三星等厂商的全面合作,新增两条主要产品线代理,分销业务销售规模和利润保持稳步增长。为充分满足客户多样性需求,公司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组建了专业的金融服务团队,科技小贷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规模迅速扩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修订后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2017年上半年,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230,789,675.28元,冲减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府补助金额203,666,481.00元。本次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增加3家,具体如下:

1)本公司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资30,000万元设立新华三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本公司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设立新华三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3)本公司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资30,000万元设立新华三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4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7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836,223,162股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84,653,762.54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983,622.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51,670,140.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4月21日到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BJ03-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收购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44%股权”、“收购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49%股权”、“建设云计算机研究实验室暨大数据协同中心”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7年8月8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公司目前平均融资成本计算,公司预计可节省财务费用4,000万元至5,000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无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此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相关。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德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4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伟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同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同意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修订后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2017年上半年,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230,789,675.28元,冲减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府补助金额203,666,481.00元。本次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人民币120,202,373.74元,其中坏账损失41,816,103.86元,存货跌价损失78,386,269.8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290.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专业从事增值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紫光电子商务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戴尔经销商协议》,为保证公司分销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履行相关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紫光电子商务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联想渠道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紫光电子商务销售产品和服务。为保证公司分销业务顺利开展,同意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在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依据上述《联想渠道合作协议》及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的任何附件、交易文件下发生的连续性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向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待上述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长赵伟国先生担任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和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王竑弢先生担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赵伟国先生和王竑弢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4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旭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同意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修订后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2017年上半年,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230,789,675.28元,冲减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府补助金额203,666,481.00元。本次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人民币120,202,373.74元,其中坏账损失41,816,103.86元,存货跌价损失78,386,269.8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290.0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经认真核查公司上述资产的相关情况,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4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7号)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836,223,162股A股股份,发行价格为26.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84,653,762.54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983,622.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51,670,140.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4月21日到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BJ03-001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16年4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收购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鉴于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4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德证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16年4月21日,公司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收购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44%股权项目和收购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6年4月21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6年4月22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建设云计算机研究实验室暨大数据协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鉴于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云数据(深圳)有限公司,2016年7月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运城支行、中德证券、紫光云数据(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收购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中国进出口银行退出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托管账户(以下简称“原托管账户”)的监管。因此,2017年3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德证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原托管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新托管账户,至此原托管账户不再使用。原托管账户已于2017年5月15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德证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

3、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6亿元及美元9.01万元。截止2017年8月8日,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含人民币3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及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人民币3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及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及上述决议,及时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29.10亿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二《现金管理情况汇总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现金管理情况汇总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

现金管理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5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修订后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2017年上半年,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230,789,675.28元,冲减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府补助金额203,666,481.00元。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5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专业从事增值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紫光电子商务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戴尔经销商协议》,为保证公司分销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履行相关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号楼4层405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销售计算机原辅材料、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网络的安装和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8,072.78万元,负债总额为95,748.90万元(银行贷款1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5,748.90万元),净资产为72,323.88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65,249.27万元,利润总额为3,416.21万元,净利润为1,219.3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8,569.58万元,负债总额为124,939.94万元(银行贷款5,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4,939.94万元),净资产为73,629.65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79,310.62万元,利润总额为1,740.61万元,净利润为1,305.77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履行相关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电子商务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其申请的厂商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分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电子商务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5,00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16年末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8.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紫光电子商务2016年度、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5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人民币120,202,373.74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若经测试,未来现金流量没有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和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应收款项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290.07万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人民币120,202,373.74元,其中坏账损失41,816,103.86元,存货跌价损失78,386,269.8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290.0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经认真核查公司上述资产的相关情况,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

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下属专业从事增值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紫光电子商务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联想渠道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紫光电子商务销售产品和服务。为保证公司分销业务顺利开展,苏州紫光数码拟为紫光电子商务在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依据上述《联想渠道合作协议》及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的任何附件、交易文件下发生的连续性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向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待上述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相应终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号楼4层405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销售计算机原辅材料、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网络的安装和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8,072.78万元,负债总额为95,748.90万元(银行贷款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5,748.90万元),净资产为72,323.88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65,249.27万元,利润总额为3,416.21万元,净利润为1,219.3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8,569.58万元,负债总额为124,939.94万元(银行贷款5,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4,939.94万元),净资产为73,629.65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79,310.62万元,利润总额为1,740.61万元,净利润为1,305.77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电子商务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其申请的厂商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分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电子商务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同意苏州紫光数码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5,00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16年末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8.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紫光电子商务2016年度、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下述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必要的问询,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其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2017年上半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358,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5,000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5,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6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7.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或有债务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执行,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风险充分揭示,符合上述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要求。

3、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7、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良好,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 林钢 赵明生 王欣新

2017年8月24日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经充分沟通后,我们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可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林钢 赵明生 王欣新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