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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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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78           公司简称:三星新材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消费需求升级的趋势,借助自身在行业的研发优势,强化技术创新。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45.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8%;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8.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 2017 年3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募投项目在稳步推进中。

2、加强市场拓展。公司积极对接下游市场和客户需求,通过贴身服务赢得客户认可,不断增强客户粘性,拓展与客户的合作。

3、坚持创新,加强研发投入。公司一直致力于低温储藏设备玻璃门体及深加工玻璃相关工艺技术的开发。2017年1-6月,公司获得专利2项;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拥有专利35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 24项。

4、强化企业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梳理优化,通过严抓采购、生产、质检等各个环节,控制管理风险,确保产品品质。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 年 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敏

日期: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7-02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规定,现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6元,共计募集资金26,972.00万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用3,22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47.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公司在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01000168197161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49.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97.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529.62万元;2017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32万;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529.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32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197.4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分别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新市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的下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提供一流的研发平台和优秀的基础硬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入,进而为公司设计研发能力及技术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以强化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该项目对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融资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7-02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17 年 8月14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8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8月25日

●备查文件

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7-02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杨琦女士简历:杨琦,女,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德清湖商村镇银行综合柜员,自2017年2月进入公司,于证券事务部工作至今。2017年5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琦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所所惩戒的情形。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

联系电话:0572-8370557

传 真:0572-8469588

邮 箱:sxxcyq@163.com

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

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25 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7-023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浙江三星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017 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 年 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25日

●备查文件

1、 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