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期货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协商一致,自2017年8月28日起,中信期货将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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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中信期货在全国各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程序以中信期货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021-33079999或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关于修改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7-8-25
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7日生效。根据《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的监管的通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决定修改《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内容,并修改《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和《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相应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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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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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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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事项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进行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为便利投资者,本公司将修改后的《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在官网上披露。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py-axa.com )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