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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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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 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6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7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等。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晓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并声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9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6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5.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7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2017年4月25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7JNA5035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了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先期IPO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30,887,103.84元,并从上述募集资金中已全部置换,2017年5月1日到至6月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84,640.00元,因此,2017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31,871,743.84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余额79,003,830.76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了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并存储募集资金如下:

公司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简称“东方花旗”)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1026029200101729),截至2017年6月30日余额为15,171,216.18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

公司与东方花旗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号:291026350018800002745),截至2017年6月30日余额为58,233,393.60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

公司与东方花旗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号:8110801012101096493),截至2017年6月30日余额为5,599,220.98元(含利息)。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的问题。

三、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至2017 年4 月30 日,公司先期IPO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30,887,103.84元,并已从上述募集资金中予以置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详见2017 年6月1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5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017年6月14日与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嵊州越州支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 保本保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2171172139,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成立日2017年6月19日,到期日为2017年9月18日,理财期限91天。因未到期,目前尚无到账收益。具体详见2017 年6月15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2017年6月20日,根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署的《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和《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共赢3号理财产品说明书保本型2017年第22期A款》文件,以闲置募集资金买入1,000万元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7022BBXA。成立日2017年6月22日,到期日2017年8月30日,理财期限69天,可自动再投。因未到期,目前尚无到账收益。

截至2017 年6月30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上述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协议签署流程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尚未完成建设,目前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半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