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2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三号文《合并财务报表》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业务,公司子公司以岭健康城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9.93万元收购石家庄高新区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旋门酒店”)100%股权,其中以人民币99.76万元收购凯旋门酒店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凯旋门酒店99.83%股权,以人民币0.17万元收购凯旋门酒店自然人股东吴相春持有的凯旋门酒店0.17%股权,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石家庄高新区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故对期初及同期数据做相应调整(详见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017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详见2017年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004《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公司秉承经营目标和利润目标并重的方针,坚持“五运隆兴、市场龙头、科技驱动、跨越发展”的指导思想,围绕中药、化药、健康产业等业务板块,以国家政策为契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研、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整合、管理创新、科技进步、人才培养为抓手,丰富业务形态,完善业务链条,强化员工队伍建设,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公司各个层面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七个产品列入2017 版国家医保目录,连花清瘟产品被列入2017 版禽流感诊疗目录。

2017年1-6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224,486.51万元,同比增长9.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28.57万元,同比增长1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150.41万元,同比增长11.86%。

(一)中药板块

1、销售方面

公司坚持专业化的学术营销和市场推广模式,报告期内继续加大各产品学术推广的力度和范围,整合资源,明确目标,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市场资源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销售资源利用率。公司进一步调整优化营销体系,落实市场分析策略和终端推广策略,强化主动进攻、积极防御的市场竞争策略,不断完善市场开发和品牌建设,加强医疗终端和零售终端的渠道建设,全力以赴提升公司产品市场覆盖率和占有率。在医疗终端,继续坚持以学术促销带动市场发展的销售策略;在基层终端,结合“慢病防治走基层”、“健康乡村中国行”、“关爱医师健康”、“癌症康复爱心中国行”等公益项目,促进基层医务人员对公司产品的了解;在药品零售终端,保持与全国大型零售连锁的战略合作,大力开展处方药零售药店分类分级会员管理服务及店患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全产品全药店终端覆盖工作。

在中药国际化方面,公司积极推动中医药走向国际,不仅与英国卡迪夫大学、荷兰莱顿大学医药联合研究中心等国际权威学术机构开展中药合作研究,更推动多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已经进入国际市场。目前,通心络胶囊、连花清瘟胶囊、参松养心胶囊、芪苈强心胶囊、养正消积胶囊等品种已经在韩国、越南、俄罗斯、加拿大、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注册并销售,通心络胶囊进入越南国家医保目录。

2、研发方面

公司致力于市场容量大、治疗周期长的大病种、大品种、慢性病药物研发,聚焦感冒呼吸、糖尿病、内分泌等核心治疗领域,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研发、市场、规模等优势,采取自主技术创新并结合委托研发等方式,科学推进新产品研发,积极扩展公司药品的治疗领域。公司还持续针对已上市品种进行二次开发,开展再评价和增加临床适应症的工作,通过临床数据验证产品疗效,可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学术内涵和市场声誉,将产品的学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推动销售增长。目前“通心络胶囊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养正消积胶囊改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化疗生活质量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津力达颗粒治疗2型糖尿病循证研究”等多项循证医学项目正在进行中。

2016年9月10日,连花清瘟胶囊美国FDA二期临床研究在弗吉尼亚州正式启动。该项研究在美国6个州共30家临床研究中心进行,依据国际规范化临床设计,针对连花清瘟治疗流感的作用特点,评价连花清瘟不同剂量、不同给药时间的退热、缓解肌肉酸痛、改善咽痛和咳嗽等症状的疗效和安全性,同时研究种族差异、生活习惯背景对连花清瘟疗效的影响。连花清瘟胶囊成为我国第一个进入美国FDA临床研究的治疗流行性感冒的中药,也是全球第一个进入美国FDA临床研究的大复方中药。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中,已完成近一半病例收集工作。

3、专利注册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多项专利申报、注册等工作。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得国内发明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国际发明专利1项。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345项,其中发明专利238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104项。

(二)化药板块

公司化药板块制定了“转移加工—仿制药—专利新药”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国际化的生产、质量、营销、管理队伍已基本建立,拥有国际制剂一车间、二车间及北京生物肿瘤激素药车间,并多次通过FDA和欧盟认证。通过专利药、非专利药的国际注册,目前公司产品已经出口到欧美等二十多个国家,国际制药业务得到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化药新市场开发进展顺利,为销售业绩快速提升奠定了基础;公司新建的八万平米国际制剂车间主体工程内部装修即将完成,国际销售网络亦已经初步搭建完成,为未来ANDA产品的销售和国际制药的持续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基础。ANDA项目研发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有7个ANDA产品申报美国FDA注册,后续还将开展更多ANDA项目的申报。

公司同时还开展了多个化学一类新药的合作研发,已有部分进入临床。

(三)大健康板块

大健康板块经过近几年的稳健发展,已经建立起线上与线下销售相结合、国内与国际市场相结合、药品销售与健康产业相补充的业务发展模式,形成了优势资源整合的新型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大健康产品市场,充分发挥“科研+制造业”优势和现有品牌价值,加快业务增长,以以岭健康城为平台,围绕健康管理、健康药堂、健康购物、健康旅游、健康文化的业态组合,发挥专业的经营团队优势,依托深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等优势资源,完善“医、药、健、养”健康产业服务新模式,满足健康需求、亚健康调整、慢性病调护,塑造品牌,扩大影响,达成发展目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产品销售体系,全面打造中国健康产业特色品牌。以岭药堂、健康饮品、电商、健康商城、凯旋门酒店、健康管理中心等各业务部门业务稳步推进,健康产品品类不断丰富,销售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四)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17年1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2017年2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7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4,720,183股,发行价格为17.48元/股,募集资金净额12.88亿元,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国际制剂产业化项目、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充足的资金保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8月24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新制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变化,导致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以岭健康城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9.93万元收购石家庄高新区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旋门酒店”)100%股权,其中以人民币99.76万元收购凯旋门酒店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凯旋门酒店99.83%股权,以人民币0.17万元收购凯旋门酒店自然人股东吴相春持有的凯旋门酒店0.17%股权。

2、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以岭健康城科技有限公司新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康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以岭健康城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2万元收购河北家家缘农产品有限公司61%股权。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相君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7-05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赵韶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赵韶华先生担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为: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定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61)。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董事候选人赵韶华先生个人简历

赵韶华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赵韶华先生自1989年起即从事科研与制药管理,1994年起任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公司技术总监。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韶华先生现持有本公司1,037,375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7-05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7-05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三年内

再次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赵韶华先生于2013年4月22日起担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于2016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鉴于赵韶华先生在药品生产技术研究和新药开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力突出,因此公司董事会再次提名赵韶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韶华先生自2016年12月12日离任后,未买卖过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7-06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 2017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按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本报告期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冲减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金额 0.00 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府补助金额 0.00 元。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本公司董事会进行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7年9月13日-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15:00至9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其中,《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9月13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申焕然、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3”,投票简称为“以岭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