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证券简称:视源股份公告编号:2017-06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现将投资标的的设立时间、经营情况等具体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法人广州丹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桂投资”)共同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广州视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视源门诊”),其中公司以设备评估作价出资2,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公司董事王毅然、孙永辉、周勇、尤天远、于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丹桂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GW3N6C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尚山五街67号
法定代表人:王毅然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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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丹桂投资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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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王毅然持有丹桂投资39.53%股权,担任丹桂投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孙永辉、周勇、尤天远、于伟分别持有丹桂投资12.96%、6.36%、6.00%和5.26%的股权。丹桂投资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本次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视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L6718K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1栋3、4楼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门诊部(所);医疗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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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评估,公司出资涉及资产评估价值为21,882,904.01元,经广州视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商决定,该资产以评估作价2,100万元作为公司出资金额。
视源门诊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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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共同投资是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按照出资方式及金额确定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视源门诊为公司与关联法人丹桂投资直接共同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未涉及其他外部第三方,公司未签订相关投资协议。
六、交易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法人广州丹桂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在公司目前拥有的员工体检设备等资源的基础上,尝试进行对外的体检及医疗服务,同时也是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探索与发展。
另外,鉴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合资、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公司作为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的上市企业,需引进纯内资关联法人丹桂投资共同投资,方可设立广州视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方尚未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设立广州视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及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保荐机构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设立广州视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对于公司本次与丹桂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广州视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及未来发展,由于公司对关联交易类型的理解存在偏差,未及时将此次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因此未能及时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及按照关联交易类别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故意隐瞒情形;同时,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董事王毅然、孙永辉、周勇、尤天远、于伟回避表决,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截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广发证券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设立广州视源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追认。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证券简称:视源股份公告编号:2017-06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0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项目原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琨”或“乙方”)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192号。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
同时,公司以“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8,700万增资至广州视琨,8,700万元均用于实缴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广州视琨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5,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子公司广州视琨设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丁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7年08月09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02090729200284208
专户余额:8700万元
用途: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乙方在丙方开设的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乙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 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应当每半年对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丙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 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虎、邵丰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每月_8_日之前)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乙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甲方、乙方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甲方、乙方及丁方另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丁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粤报字[2017]第11094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证券简称:视源股份公告编号:2017-06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之“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琨”)共同实施。同时,以“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8,700万增资至广州视琨,8,700万元均用于实缴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广州视琨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5,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广州视琨已完成本次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工商备案,现已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登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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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变更后的《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