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789 公司简称:宁波建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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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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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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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随着供给侧改革推进和房地产调控的深化,国内经济转型向纵深发展,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坚持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坚持稳中求进,强化责任担当,做实做优企业。报告期,为增强公司市政园林业务力量,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集团增资2.005亿元,市政集团注册资本增加到5.005亿元。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建筑产业化领域的布局,强化在建材制造、建筑构件尤其是地铁预制件等方面市场影响力,报告期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天构件增资7764万元,并收购了部分少数股东股权,公司持股从60.69%增加到74.42%。为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装饰装修和房建总承包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建工建乐为主体吸收合并建乐装潢公司事项,目前正在实施中。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27.05亿元,所有者权益25.55亿元,分别比年初变动-2.52%和0.12%。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65.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43%。实现营业利润1.54亿元,净利润1.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926.97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9.57%、2.22%和8.23%。
报告期公司继续贯彻“进行品牌经营,巩固本地市场,深耕外地市场,实现大区域发展”的拓展思路,坚持完善“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为主的目标市场策略和总承包业务和专业分包业务相互配合的横向营销体系,积极强化工程集团、市政集团、建工建乐三大总承包业务平台经营实力。1-6月公司承接房建、市政、装饰装修及相关专业承包业务量81.95亿元,同比增加3.8%,其中房建工程业务48.8亿元,占比59.55%,安装工程业务4.4亿元,占比5.37%,市政园林工程业务26.11亿元,占比31.86%,装饰装修业务4831万元,占比0.59%,钢结构、勘察及其他业务2.16亿元,占比2.64%。细分业务上,公司承接市政园林项目较去年同期的11.34亿元有较大增幅,同比增加130.25%,尤其是公司两大业务平台建工工程集团和市政集团分别中标宁波机场快速路南延工程(绕城高速至岳林东路南)施工Ⅲ标段(中标价5.69亿元)、Ⅴ标段(中标价7.5亿元),凸显了公司业务架构调整后的平台拓展优势。另外,报告期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承接取得新进展,以EPC方式承接了万邦物流园6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头昆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多个项目,业务总量7.3亿元。业务承接区域分布上,宁波大市内承接业务55.23亿元,占比67.39%,宁波大市外浙江省内承接业务10.07亿元,占比12.28%,浙江省外承接业务16.65亿元,占比20.32%。
上半年公司子公司获得诸多荣誉:建工工程集团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企业”、 “2016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市政集团荣获“2016年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2016年度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建工建乐荣获“2016年度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广天构件、新力水泥均荣获“国家混凝土行业优秀企业”、“中国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报告期公司的技术研发取得新成绩,1-6月获得《土体基床系数的测量装置和测量方法》等发明专利5项,获得《现场挖孔浇筑的基坑混凝土支护桩结构》等实用新型专利10项,获得《采用模板封堵丝杆固定预埋套管施工工法》等省级工法2项、获得省级以上行业标准2项,参与《复杂空间多曲面饰面清水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等省级科技创新重点科研项目2项。
上半年公司信息化工作按工作规划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了信息系统对“营改增”的适用性,基本完成了营改增票据系统的设计开发工作,为下一步的税务筹划系统的研发奠定了基础。同时,面向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优化了材料管理、劳务管理、设备管理的流程。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文卫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7-05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参与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申请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为保证公司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全权办理公司本次注册发行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7-05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一、发行方案(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1、发行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注册发行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既可采用分期发行,也可采取一次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予以确定;
3、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发行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期限为3+N;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偿还部分银行贷款;
6、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由主承销商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发行方式: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登载信息为准。
二、授权及审批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全权办理公司本次注册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时机、票面利率、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期限、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赎回条款、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配售安排、终止发行等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2、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审核、修订、签署、递交、执行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信息披露文件等;
3、决定并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4、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并根据交易商协会的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申报材料;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其他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流程及准备工作
本次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7-05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2日
至2017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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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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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9月11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2号楼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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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