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本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注:公司于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28亿元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5冠城债,证券代码:122444,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上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714,852股中,包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融资产-融信9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640,531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发达经济体平稳复苏,美国经济增长持续,欧元区经济逐渐回暖。但全球发展并不平衡,依然面临不少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2017年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改革成效正在显现。上半年,国民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GDP同比增长6.9%,产业结构持续升级,金融去杠杆成效初显,脱虚向实信号明显,国内经济形势总体较为稳定。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8亿元,同比增长54.3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63亿元,同比增长54.96%;受房地产项目结算区域差异及转让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2.38%股权获得投资收益等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392.93%。

3.1.1 新能源业务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上半年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补贴清算、双积分制以及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在内的相关政策。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7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21.2万辆,销售19.5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9.7%和14.4%。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产销两旺,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核心部件于2017年1-6月累计完成产量468,348.8万只,同比增长57.37%。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闽”)加快锂电池项目的设备引进及安装调试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Pack自动生产线已安装调试完成,符合生产条件,电芯生产线预计将于9月底调试结束;同时,公司锂电池产品销售及市场拓展工作也在逐步开展中,在工信部7月发布的第298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冠城瑞闽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亚星牌纯电动城市客车配套生产锰酸锂蓄电池,实现了公司的配套产品在整车公告中零的突破。冠城瑞闽预计将于今年四季度正式投产,目前该公司尚未产生收益。在电解液添加剂方面,上半年,下属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调整产品定位,梳理生产工艺,加强生产管理,集中资源生产4-5种主打产品,并积极开拓市场。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6.89万元。

3.1.2 房地产业务

2017年上半年,房地产宏观政策延续了自去年10月以来的收紧基调,国家不断强调住房“用来住的”属性,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加快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地方因城分类施策差异化明显,热点城市调控加码,周边三四线城市也同步联动调控,“五限”(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商)政策的实施对投资投机需求的抑制起到一定作用。上半年各地市场分化明显,一二线城市量跌价稳,部分三四线城市在持续去库存背景下保持量价齐升态势。1-6月全国商品房累计销售金额5.92万亿元,销售面积74,66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1.5%和16.1%,增速较2016年同期有所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5.061万亿元,同比增长8.5%;房屋新开工面积85,7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6%,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增长14.9%;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0,3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8%。

受公司项目开发周期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综合影响,2017年1-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9.4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8.50%;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3.34亿元,同比减少47.36%。由于结算周期不同,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结算面积8.9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2.55%;受结算区域不同影响,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64亿元,同比增长81.21%;实现净利润6.82亿元,同比增长1096.49%;报告期末未结算的预收账款25.21亿元。

其中:

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进行西北旺新村、百旺杏林湾等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3.67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39亿元,实现净利润4.33亿元。

骏和地产(江苏)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骏和棕榈湾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2.94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5亿元,实现净利润0.66亿元。

(1)公司报告期内在建或在售主要项目及剩余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注:①西北旺新村项目中,A3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和办公,根据相关规划文件调整地上建筑面积为约19.1万平方米,该地块总可售面积尚未确定故仍暂不计入上表。②报告期内,公司将冠城大通华郡项目开发公司广西冠城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刘君辉,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西鸿泰股权。冠城大通华郡项目报告期内实现结算面积1.29万平方米,实现结算收入0.73亿元。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常熟滨江2017B-004号地块土地项目因引入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公司作为合作方共同开发,公司实际持有该项目开发公司的权益为51%。④除上述主要项目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还持有常熟市梅李镇2017B-001地块项目开发公司25%股权,详见半年报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部分。

(2)2017年1-6月,公司开发项目为上述在建项目,开复工面积总计约69.14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上述常熟2017B-004和2017A-003地块,土地面积合计约11.26万平方米,进一步增加了公司土地储备。报告期内无新开工及实现竣工项目。

3.1.3 漆包线业务

报告期内,漆包线市场竞争仍然激烈,由于环保监管日渐趋严,部分小规模漆包线厂商因设备陈旧无法满足监管和市场需求正逐步被市场淘汰,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紧随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方向,根据市场需求加强技术创新,继续调整漆包线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不断开拓新能源汽车等高端市场领域,主动挖掘新客户,提升优质客户占比;积极进行设备技术改造,实行精细化管理,努力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漆包线业务实现产量3.3万吨,同比增长5.75%;实现销售量3.37万吨,同比增长6.71%;受原材料铜价上涨及漆包线销量增加综合影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59亿元,同比增长28.92%;实现净利润4,265.47万元,同比减少11.10%,扣除上年同期南京大通收到政府补偿的影响,净利润同比增长20.95%。

其中,福州漆包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漆包线产量1.71万吨,同比增长0.93%;实现销售量1.77万吨,同比增长5.8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4亿元,同比增长26.93%。

江苏漆包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漆包线产量1.60万吨,同比增长11.43%;实现销售量1.60万吨,同比增长7.70%;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6亿元,同比增长31.18%。

3.1.4 其他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带来共计3000万元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情况如下: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新增投资项目1个、退出投资项目1个,现累计投资项目5个;福建冠城华汇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2017年1-6月获得投资项目分红款1,457.28万元;福建冠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投资项目3个,现累计投资项目4个;航科智汇股权投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对外投资项目1个。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以人民币1.43亿元价格受让宁波天元海华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1.3%股权。

3.1.5 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3.1.6 下半年经营计划

2017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的发力之年,也是公司加速实现企业战略转型的关键之年。新能源业务方面,下半年公司将加快冠城瑞闽电芯生产线的投产,以产品技术优势逐步打开市场。同时公司将适时考虑行业内合作机会,或利用公司投资的产业并购基金参与产业链布局,塑造自身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

房地产业务方面,下半年我们预计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向不会转变,总体仍处于高压状态,调控措施将更趋长效化。市场方面,一二线城市成交是否回升主要取决于供应量情况,但在限价政策严控下价格将会继续保持平稳,部分库存高企、市场靠投资型驱动的三四线城市在各方政策实施之后将面临较长时间的调整。面对愈加复杂多变的政策及市场,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和政策变化,针对政策及时调整发展策略,加快现有项目的推进,盘活现有资产,积极探索地产发展创新模式。

漆包线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整合后的统一平台加强漆包线集中采购、集中管理,加快设备改造,降本增效;坚持科技创新和产品结构升级,主动挖掘新兴行业市场机会,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份额;利用行业集中度提高的契机,通过适时寻求适合的并购标的等方式扩大产能,巩固市场地位。

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深化企业战略转型,完善组织架构,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向着年度经营目标继续努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四 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 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二章第六节规定的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3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4年发行的“冠城转债(110028)”已于2015年4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上述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3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何珠云女士因公务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韩国建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国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3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88号文《关于核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公开发行1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484,000.00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7月25日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14)D-0006号”《验资报告》。2014年7月28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61,484,000.00元,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节余利息收入1,673,159.6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账户余额系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2017年8月,公司使用节余利息收入1,673,159.6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并实施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盛”)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61,484,000.00元,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节余利息收入1,673,159.60元,已于2017年8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4年8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52,285,312.60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14)D-0003号专项审核报告。2014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52,285,312.60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4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201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2014年9月22日,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5年9月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2015年9月11日,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年1月28日,公司将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6年6月20日,公司将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归还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61,484,000.00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2015年7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均按照协议约定到期赎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如期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现金管理收益共计人民币17,432,471.19元,其中2014年度获得收益共计人民币9,467,616.45元,2015年度获得收益共计人民币6,444,361.59元,2016年度获得收益共计人民币1,520,493.15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中联审字F[2017]D-0228号),鉴证报告认为:冠城大通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上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冠城大通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冠城大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资金存放安全;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48.40万元。

2、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本金已使用完毕,节余利息收入1,673,159.60元,已于2017年8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大通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