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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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达成的公告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7-8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网络” )于2017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2)。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朋先生,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940,000股,完成增持金额10,018,300元人民币。

一、增持计划及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的信心,于2017年7月18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00,000股,并计划自2017年7月20日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彭朋先生承诺,在增持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股票。

二、增持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彭朋先生已完成增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彭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233,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0%。本次增持后,彭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173,383股,占公司总股本12.23%。

三、增持计划达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朋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940,000股,完成增持金额10,018,300元人民币。

四、其他说明

彭朋先生于增持计划中承诺,在增持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股票,即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股票。

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不涉及敏感期交易、不涉及短线交易。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