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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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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1           公司简称:生物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面对国内生猪价格回落和国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调整的状况,公司有针对性的分析市场变化情况,以客户为中心,统筹规划,深挖潜力。发挥大生产、大营销、大研发、大资本四大体系在公司运营中的协同效应,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并举,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落地,公司盈利能力和客户忠诚度都得到明显提升,同期各项经营指标均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推进产品质量国际化,继续完善疫苗产品结构

随着公司口蹄疫疫苗纯化浓缩技术的持续升级,疫苗的有效性、安全性不断提升,口蹄疫疫苗的质量已达国际标准;公司取得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灭活疫苗和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三联灭活疫苗两项新兽药证书,有力推动了公司疫苗产品结构的完善。

2、产品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

公司在继续保持口蹄疫疫苗销售稳定增长和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积极进行重点新品的销售推广工作。亚单位猪圆环病毒疫苗的工艺升级和优异品质驱动销量大幅增加,BVD+IBR二联灭活疫苗的市场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口蹄疫猪OA双价苗和布鲁氏杆菌疫苗(REV1株)的产品注册和复合试验工作也在快速推进,公司产品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增强了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3、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第一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为继续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再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员工骨干进行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221人授予2910万股限制性股票。

4、外延并购取得突破

2017年7月,公司成功竞拍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400万股股权转让和4000万股增资扩股项目,成为益康生物第一大股东。本次益康生物项目的竞拍成功是公司继2007年并购扬州优邦后,主导产业外延扩张的又一次重要布局,公司因此也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同时拥有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两大强制免疫品种的动保企业。益康生物产品涵盖禽用、猪用、反刍类和宠物等近60个生产文号,双方可以通过品种互补、工艺提升、渠道嫁接和客户共享的协同优势,进而快速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创立国际研发合作平台,迈出国际化战略重要一步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在美国发起成立金宇美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JINYU BIOTECHNOLOGY (USA), LLC)。金宇美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依托堪萨斯州立大学兽医学院在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诊断和疫苗)研究、动物流行病学研究和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农场动物养殖和健康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应用、先进和全面的兽医诊断中心及兽医教学医院等领域的优势,将美国先进的养殖和兽用生物技术与中国快速增长的养殖业发展需求相融合,并在兽用生物制品(疫苗和诊断试剂)的研发、动物疾病诊断技术的产业化、畜禽养殖和健康管理系统的优化三大领域。同时,建立动物疫病检测和诊断大数据分析平台,针对养殖业大数据模型开发中国动保市场急需的疫苗、药物、检测诊断试剂、诊断技术服务和教育培训服务。

6、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一期项目进展顺利

上半年,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一期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其中,口蹄疫疫苗车间、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已经开始土建施工;灭活疫苗、弱毒活疫苗、布鲁氏杆菌疫苗车间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在今年年底前进入GMP静态验收阶段。

7、注重人才培养,为国际化目标的实现奠定人才基础

上半年,公司内部人才培养平台——金宇大学正式成立,着力培养生物制药智能化制造、兽医、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相关课程针对公司国际化战略设计。目前,已有西门子、GE、堪萨斯州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夏基石咨询集团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大学和机构的专家与教授在金宇大学现场授课,有近600名管理人员和员工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为公司国际化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人才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编号:临2017-03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翀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8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1,247,044,300.82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17年9月23日起一年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36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由于实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由于实施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董事张翀宇、张竞、尹松涛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经董事会讨论,确定于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其中第二、五项议案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编号:临2017-03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英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运营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17年9月23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编号:临2017-03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委托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17年9月23日起一年内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将于2017年9月22日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续期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于2017年9月 22日有效期到期后再次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2017年9月23日起一年有效。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

(三)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17年9月23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和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运营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17年9月23日起一年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运营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17年9月23日起一年有效。

六、公司累计理财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理财金额为人民币799,700,000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金额为人民币499,7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201 证券简称: 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6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7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322,58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8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019,529.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980,450.21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49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工程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为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23,980,450.21元向金宇保灵增资。经公司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形式对金宇保灵增资人民币1,223,980,450.21元,其中人民币2亿元整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1,023,980,450.21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宇保灵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公司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宇保灵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金宇保灵、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及金宇保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8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保荐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后为人民币1,225,999,980.00元,该款项于2016年9月7日汇入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所开立银行账户,银行账号为15001706693052509381。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23,980,450.21元向金宇保灵增资。前述账户2016年9月7日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产生利息收入人民币639,265.77元。

金宇保灵2016年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050170668800000108,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8,798,404.97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4,706,237.3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29,888,282.54元。该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8,798,404.9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9月23日出具的《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174号),截至2016年9月22日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641.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实施主体为金宇保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因上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尚未到期,故未产生理财收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0201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7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拟进行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一、公司于2017 年 6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6月13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17年7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全部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激励款人民币474,621,000.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9,1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45,521,000.00元。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9,100,000股股份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由613,152,440变更为642,252,440。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规定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由于实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若以现有股本计算,共计转增 256,900,97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99,153,416 股。公司基于前次修订的基础上,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修订(注:修改后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公司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由于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编号:临2017-038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 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2)政府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政府补助。

公司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137,200.00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调整后不影响当期净利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的主要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告编号:临2017-039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2日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5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2日

至2017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股东为QFII的,凭加盖公章的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8日至9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58号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田野

(3)联系电话:(0471)6539434

传 真:(0471)6539434

电子邮箱:tiany@jinyu.com.cn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