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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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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制造智能化、市场创造网络化"两条主线,抢抓市场机遇,实施穿透式管理,优化三级运营体系,加快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和医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材产业在加大熟料、水泥市场营销力度的同时,继续向下游的预拌混凝土、砂石骨料、地铁管片、轨枕等建材制品领域发展,延伸产业链,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组建了辽宁水泥集团,巩固了公司建材产业在辽宁省的品牌和市场占有率。医药产业,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控股了大连水产药业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国家一类在研新药--连翘苷原料及其胶囊制造技术(包含相关知识产权)、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签订医疗健康服务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大健康多个领域开展了深度合作,加大了对医药产业药品的研发力度,丰富了医药产业药品研发品种,实现了多平台联动研发及营销的经营理念。

2017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8,967,851股新股。2017年6月22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巩固了公司建材等优势产业,加快了对医药等新兴产业的培育,优化了公司财务结构,增强了抗风险能力,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26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9,97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5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变更本期会计政策,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原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对于该日期之前的相关金额不再进行追溯调整(公告详见2017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会计估计变更

2017 年8月9日,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2016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年34号)文件及2016年10月25日国家工信部、国家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文件精神,公司对所属水泥生产行业子公司机器设备类别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公告详见2017年8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孙晓峰先生、王友春先生、王广基先生、柳红女士、李玉先生、黄百渠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翟怀宇先生、王化民先生、刘树森先生、周佰成先生、安亚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17年8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综合授信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和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85亿元,期限1年;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19.4亿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373,954股股权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以营业楼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48亿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意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以营业楼为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85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16,26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7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6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姜余民先生、李廷亮先生、陈国栋先生、陈亚春先生分别委托监事陈波先生、于来富先生、王劲松先生、陈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6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48,967,851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50,148,899.7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5,510,799.90元。2017年6月1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第1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0101011000008472号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018,147,410.70元(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因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包含尚未扣除的其它发行费用),已使用募集资金3,008,340,70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共计145,834.07万元(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增资40,781.08万元,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37,548.22万元,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37,504.77万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增资30,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011,850.60元(含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垫付的上市发行费用等);截至2017年6月30日,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一)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6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二)子公司增资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2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所涉及的各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东吴证券、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7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17年6月30日,医药投资尚未完成对医药产业园管理公司及明星制药的增资,募集资金尚存放于医药投资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偿还银行贷款”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第一次董事会、十一届第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75,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7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52.50万元、1,357.77万元、78.12万元、3,562.77 万元,合计人民币5,151.16万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2017年7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 2017年 6 月 30 日,前述子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第一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8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借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提前归还,仍继续用于承诺募投项目。

截至 2017年6月30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800,000,000 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2:“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报告期内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6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373,954股股权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以营业楼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48亿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意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以营业楼为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85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16,26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7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373,954股股权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以营业楼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48亿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意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以营业楼为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85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16,26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7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179,388,137.85 元,总负债为1,770,022,825.70 元,净资产为 409,365,312.15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97,019,696.89 元,净利润43,633,749.6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7年6月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48,043,623.97元,总负债为2,292,535,066.59元,净资产为455,508,557.38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96,187,607.93 元,净利润46,143,245.2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420,757,915.54元,总负债为1,242,168,765.10元,净资产为 1,178,589,150.44 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10,761,413.29 元,净利润6,449,710.27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7年6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41,326,016.65 元,总负债为 1,351,278,103.71元,净资产为1,190,047,912.94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5,447,082.17元,净利润11,458,762.5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经营范围:建材、房地产开发、煤炭批发经营、药品生产及经 营等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 产为51,923,322,077.54元,总负债为37,581,653,775.08元,净资产为14,341,668,302.46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11,010,730,487.1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932,326.7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7年 6月 30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022,867,497.83元,总负债为37,677,614,678.07元,净 资产为17,345,252,819.76元,2017年 1-6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5,152,675,707.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53,642.7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16,26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7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6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在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1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前述子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公告详见2017年8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25日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业务。结构性存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存款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3、年利率:4.25%

4、交易日:2017年8月25日

5、起息日:2017年8月25日

6、到期日:2018年2月25日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风险控制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结构性存款,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影响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四、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7年8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