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66           公司简称:日出东方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3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面对太阳能热水器行业下行挑战,以及消费升级、雾霾治理、绿色发展、供给侧改革等机遇,公司全面深化向“热水、热能、净水”等多元化业务的升级转型,紧紧围绕公司年初提出的“一横一纵”战略发展方向,凝心聚力抓太阳能、空气能、净水等核心业务,加大产品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加快与帅康电气的整合步伐,发挥双方市场渠道、管理、技术的协同效应,旨在形成厨电业务与公司原有业务并重的局面,优化产业布局。同时,积极探索热水向采暖和建筑节能的纵深拓展。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1.75亿元, 同比增长10.36%;归母净利润7610万元、同比下降43.70%;扣非归母净利润1639万元,同比下降77.15%。(利润下降原因:一是太阳能热水器行业下滑,导致销售规模下降;二是原材料成本涨幅较大;三是太阳能纵深业务前期投入。)

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活动如下:

(一)各项主营业务情况

1.太阳能:2017年上半年,零售太阳能继续下滑,公司坚持太阳雨、四季沐歌中高端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价,加大新品的研发及推广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产品利润和可持续的市场运作空间。近几年太阳能工程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公司紧抓机遇,积极开拓工程市场,与多家房地产公司开展了深度合作,2017年上半年工程太阳能业务同比增长34%,2017下半年,公司将加大工程项目人员和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多能源互补应用,以太阳能加空气能、地源、水源热泵等能源互补形式,建立不同领域的示范工程。

2.净水机:太阳雨首创的废水零排放和三秒换芯的不废水净水机-智尚,2017年3月底,实现量产并上市销售,市场反响良好。母婴净水机实现了从开模到4次试产即将进入量产,同时进行了3阶段升级内外部试用,整体试用反馈良好。2017年上半年,四季沐歌针对线下渠道,在现有产品的平台上,推出了A3和B1产品,获得了市场认可,5月份以来这两个产品的销售量占比在50%以上。针对线上电商渠道,推出了Z系列产品和从美国引进的WOW产品,其中,Z系列平台共演化出9款产品,满足了电商不同品渠道的产品差异化需求,充分挖掘了产品平台的最大价值;WOW净水机新品上市在京东众筹销售额列京东净水和家电品类第一。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功能性产品的研发,改善产品的性能和消费体验,提升太阳雨、四季沐歌品牌形象,推进全渠道新零售模式的建设,提升市场份额。

3.空气能:2017年上半年广东空气能搬迁到新工厂-顺德基地空气能新产业园,公司加大了

技改投入,产品线进一步扩充,涵括了80升到300升的房地产单机集采工程产品、北方超低温采暖机组由20P拓宽到40P,提升了精益制造能力,实现了产品品质的可控性。2017年上半年空气能稳步增长,零售增长10%,商用增长20%,其中北方的大型低温商用、采暖机组和南方房地产的单机工程集采增速明显。后续公司将持续坚持高配置、高性能的精品路线,切入中高端市场,培养较强的终端销售能力,赢得市场机会。

4.厨电业务:2017年上半年,帅康电气取得了预期的经营业绩:共计开发新产品及项目110项,申报专利25项,授权专利16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现销售48544万元,同比增长17.9%,其中线上销售额13836万元,同比增长43.8%,工程销售额830万元,同比增长71.9%,出口销售额5112万元,同比增长15.7%。2017年上半年帅康电气实现净利润为4147万元,本次公司并表范围为完成收购帅康电气后的4-6月数据。

(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收购帅康股份75%的股权,整合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7年3月底,公司完成了对帅康电气75%股权的收购,之后双方围绕“采购协同、生产协同、管理协同、品牌协同、物流协同、渠道协同”六大协同开展工作,通过几个月的整合互补,目前,帅康股份在产品研发、供应链管理、品牌传播上取得突破,各项业务指标圆满完成,部分业务有了较大的增长。2017年下半年,帅康电气各事业部、各中心将以年度目标为导向,围绕销量、产量、质量、组织效率、成本、费用、利润、团队与管理体系建设等要素,制定系统的、能落地的行动方案,重点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智能水平,优化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提升终端O2O建设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工程渠道,提高售后服务满意度,确保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2.参与发起设立江苏苏宁银行,完成出资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9.44亿元参与发起设立江苏苏宁银行。报告期内,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江苏苏宁银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目前苏宁银行正在积极筹备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

3.纵深太阳能业务-跨季节储热采暖及太阳墙业务

3.1跨季节储热采暖业务:2016年,面对“消费升级”和“绿色发展、消除雾霾”两大战略性趋势和机遇,日出东方与丹麦Arcon-Sunmark(阿康·桑马克)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致力于大型太阳能跨季节储热采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经过近一年的业务培育和推广,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3.2太阳墙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与CONSERVAL ENGINEERING INC共同出资设立了康索沃公司,康索沃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日出东方认缴注册资本1600万元,持股80%,经营范围:太阳能空气加热、制冷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合资公司“康索沃”将致力于太阳能黑科技-“太阳墙”采暖技术在中国市场的应用及推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37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38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39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51,194,736.65元,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表(见下页)

单位: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资及置换的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1号)。

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5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2016—024号)。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2017—017号)。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45,000,000.00 元。

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股权并增资收购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30%股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70,644,000.00元。该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于2013年10月29日发布《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3——035号)。

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受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好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景”)持有的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滤康”)100%股权,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万元缴纳其注册资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临时公告2014——034号)。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超募资金52,505,907.55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追加投入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5月23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营销网络门店装修项目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1418万元,对洛阳展厅、上海城市热水银行展厅、太原展厅、西安天朗展厅、太阳雨振兴时代广场展厅等门店进行装修(临2016-025)。

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3月7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收购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通过支付现金人民币73,500万元收购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75%的股权。(公告2017-003号)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超募资金749,798,375.34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4月10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由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详见2013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13-008《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4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1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详见2014年1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2014-005)。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因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详见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5-014)。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由于之前行业环境发生变化,为减少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随着多元化战略的清晰与推进,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详见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5-014)。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由于太阳能行业环境发生变化,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即使原募投项目能够建设实施,也将无法达到最初预期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新业务的拓展,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详见2015年7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现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14年1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由于太阳能行业环境发生变化,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即使原募投项目能够建设实施,也将无法达到最初预期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新业务的拓展,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详见2015年7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