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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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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7-55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以来,政策引导、提速降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促进了云基础服务市场的进一步蓬勃增长。作为中国领先的综合云基础服务提供商,公司全产业链布局的竞争优势日渐凸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8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1.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64%。

2017年上半年,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全资公司高升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2,333.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2%,净利润5,860.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8%;上海莹悦(于2016年10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实现营业收入9,691.96万元,净利润3,626.45万元。

IDC方面,公司继续积累相关业务资源,并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VPN业务方面,报告期末,公司大容量虚拟专用网络系统已开通站点160个,全网目前最大可支撑销售的端口容量已达4T;CDN业务方面,公司进行了CDN平台3.0升级,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内部运维管理效率;APM方面,公司向ITOM(IT运营管理)、ITOA(IT运营分析)领域纵深拓展,进一步拓宽客户种类,并提升各项业务的协同价值。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混合云、多活数据中心、DCI等创新服务模式的发展。

2、推进核心区位自有数据中心节点的部署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并开始推进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和上海外高桥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核心区位自有数据中心节点的部署。

3、继续推进并购整合,优化公司治理架构

2016年公司完成综合云基础服务商的转型。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前期并购项目的内部整合,并不断优化公司的治理架构,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6日与创新云海之股东宁夏诚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杨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 6,750 万元的总价款收购创新云海 90%股权,并于2017年3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正式将创新云海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7- 56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30分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B座9层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公司独立董事雷达因个人原因缺席,授权公司独立董事陈国欣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董红因个人原因缺席,授权公司董事于平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张晓平、袁东风因个人原因缺席,授权公司董事杨志武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韦振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71 股票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7- 57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7- 58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 〕22号)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通知,根据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明确了其他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并要求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的,按该规定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增加了对政府补助特征的表述,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方法及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同时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该项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公司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袁佳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3号),根据该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131,1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9,999,986.8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人民币34,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115,999,986.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6 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6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01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7年1-6月,公司无新增募集资金。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帐户的存放情况

1、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开设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0000031441700012674964)。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开设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0000032920600012981642)。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3、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开设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11070010200000400)。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4、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2010000001962362)。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的情况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于2016年9月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2月15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5年10月16日与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6月20日与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盛京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通过收购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变更部分云安全系统项目的实施方式,相应实施主体变更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金额为7,500万元,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30.3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73%。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投入金额4,174.69万元,占当次变更金额的55.66%。

2017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云安全系统项目变更为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对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位于深圳市盐田港的高等级数据中心进行二期扩建,相应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涉及金额1.72亿元,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69.64%,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45%。本次变更后,原募投项目云安全系统项目将不再实施。 截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已投入金额3,002.5万元,占当次变更金额的17.4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纳入合并范围后的收益。

注2:2017年3月6日,公司与宁夏诚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宁夏诚贝”)和自然人股东杨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创新云海90%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宁夏诚贝不得对外转让其所持有创新云海10%的股权;上述36个月期限届满后,如宁夏诚贝有意转让剩余10%的股权,公司将同意以750万元的对价行使优先受让权。

注3:创新云海2017年4-6月纳入合并范围后的收益-273.58万元。

注4:1、公司将云安全系统项目的部分实施方式变更为收购创新云海股权,相应实施主体变更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金额为7,500万元。本次变更的金额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30.3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73%。

2、将原募投项目云安全系统项目变更为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对创新云海运营的位于深圳市盐田港的高等级数据中心进行二期扩建。本次变更涉及金额1.72亿元,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69.64%,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