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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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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58     公司简称:银座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316.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50%,其中,商业营业收入667,457.4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02%;房地产业营业收入859.5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8.81%,原因是本期仅有商铺出售,而同期销售了部分商铺和车库。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97.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42%。

2017年上半年,尽管实体零售业开始有所复苏,零售业的整体环境仍不容乐观。报告期内,公司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和管理提升,加快数字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积极稳妥推进发展工作。公司坚持适度发展,合理拓展布点,逐步构筑了区域优势。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新开济南盛福店、临沂人民广场店、济南堤口路店3家门店。目前公司旗下拥有的门店数达到124家(潍坊临朐华兴商场24家门店),覆盖山东省13地市和河北省。同时,公司受托管理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非上市门店47家。

(2)经营调整有序展开。公司持续推进门店调整升级的同时,以政策为导向,结合市场消费结构变化,有序开展商品结构调整,优化商品配置,注重特色化、个性化需求,通过升级购物环境,不断改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和购物体验,有效聚客。

(3)认真抓好创新驱动。公司积极研究业态创新,稳步研究推进多渠道的经营模式和顾客服务,提高购物便捷性。

(4)继续抓好主题促销。公司加强促销活动的创新与深度延伸,强化活动执行管控,保证活动效果;还要不断推出独具特色的大型主题营销活动,以增强吸引力。公司积极探索利用好全渠道手段,推动营销模式转型升级,为会员提供好个性化服务和个性化营销。充分发挥餐饮、娱乐等功能项目的吸客优势,实现营销整合,顾客共享。

(5)做好公司管理工作。公司完善追责机制,强化制度刚性,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制度流程, “强化执行,管控到位”,并通过加强管理,做好常态化推进房租减免洽谈、抓好费用管控和资金使用筹划、节能降耗、盘活闲置资产等方面的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保证费用合理支出。结合公司转型升级、推进定岗定编、减员增效。加强工程审计工作,有效降低工程成本。

2017年下半年,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将继续以效益为中心,以创新为驱动,坚持扩销增效、降本增效,大力推动业态转型、管理升级,争取实现公司制定的营业收入目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经公司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项目列示不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志盛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7-03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盛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36号)。

二、通过《关于增加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临2017-037号)。

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参与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全票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7-036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4、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未涉及到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类型,不涉及调整列报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项目列示不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7-03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7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财务公司存贷款等方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双方将遵循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在参与本次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中所述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日常需要,有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并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以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作用,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

公司曾与山东省银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实业”)在首次发生交易时签订《商品采购框架协议》,以银座实业或其会员用户所持积分通在公司及其所属门店提货时抵减的积分作为结算金额依据,到公司及其所属门店购买指定商品,购买商品均以实际商品配置、档期售价为准,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500万元。

由于银座实业此项业务在2016年处于产品开发期、引进期,市场规模还较小,随着其营销工作的不断推进,逐渐得到市场和顾客认可,今年业务成长较快,业务量超出原预期。经测算,现拟将公司此项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增加至10000万元,较原预计金额增加8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交易已发生及增加的预计发生金额均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本次审议增加的8500万元预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此项交易外,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全年发生金额均在年初审议批准的预计范围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省银座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三、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与山东省银座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采购框架协议》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并以货币资金方式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7-03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全票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2017-039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2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7年2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新开设门店2家,无关闭门店。新开设门店如下:

拟增加门店情况:

二、2017年2季度零售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地区

备注:威海地区的威海宏图银座商城店因业态升级改造,现处于停业状态。

2、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

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拟增加门店为公司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