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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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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初显。面对新常态下的各种机遇与挑战,公司以“创新动能促发展,精细管理增效益”为中心,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入实施“对标赶超、替代进口”战略,不断提高管理创效能力。

(一)加强市场开拓,深挖市场潜力

以“中国制造2025”、高端装备“国产化”为契机,深耕传统市场与拓展新兴领域并重,扎实做好市场开发工作。抓住传统流程工业市场回暖的机遇深度挖潜,围绕用户提质增效、节能减排、智能制造等技术改造和升级需求,不断提升工程成套能力,大力开拓高端应用市场,推动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深入推进与石油、煤炭及化工、电力、冶金等领域大中型客户的战略合作,主力产品继续成功入围中石油一类物资甲级供应商、入围中石化框架等,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续签战略合作协议,上半年,公司在煤炭、化工、冶金等领域的订单增幅较大。积极把握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市场的新特点、新机遇,努力拓宽业务发展空间,首次涉足海洋公园维生系统仪表成套设备供应,打破国外品牌垄断,轨道交通、市政环保、核电、新能源、仪器仪表检维修保运等市场开拓取得新进展。与沈阳中科博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深化合作,积极探索工业自动化未来技术与市场的发展。借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大国际市场开发力度,通过与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企业的合作,产品进入约旦、印度、阿联酋、菲律宾、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等海外市场。

(二)对标优化主力产品,打造替代进口精品

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对标国际优秀企业与先进产品,从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等方面着手,持续优化提升主力产品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对标赶超,替代进口”战略。

产品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高精度压力变送器完成压力/差压全系列设计开发、样机制造、全性能试验、定型等工作,进一步打破国外企业对高端智能压力变送器的技术及市场垄断;M系列电动执行机构完成三种规格蜗轮副的设计与验证工作,提高了项目综合配套能力;LNG超低温阀突破-196°C超低温工况下多个技术难关,攻克在线维修技术难题,填补了国内空白;高温熔盐阀突破565℃高温下阀门密封技术、填料密封性能及伴热方式、熔盐结晶、高腐蚀等难题,满足高温工况的苛刻使用要求;低浓度激光分析仪通过技术革新,实现在线监测快速响应再升级;针对处理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研发的膜生物反应器(MBR)试运行情况良好,以更低能耗满足设计要求,填补了公司在分散性高出水标准领域的空白;率先使用石墨烯改性抗菌透水材料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新风空气净化器,实现了室内相对恒温调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继续推进核电相关产品的研发和试验验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核电产品的配套服务能力。上半年,公司承担的2项市级科技项目完成验收,新获批市级项目4项,新获授权专利18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57项;主持行业标准制定2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研国家级及市级科技项目42项,拥有有效专利544项(其中发明专利136项);荣获2016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技进步奖2项,“VBJG三偏心硬密封蝶阀”获中国自动化学会2016年度十大用户信赖产品。

生产制造能力实现新提升。依托国家、重庆市重点项目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金材超薄带材技改、三代核电技术关键传感器、执行器智能装配线、智能仓库、大口径流量仪表智能装配线、调节阀智能生产线等项目建设,推动两化融合深入实施,持续增强新型工艺装备能力,提高智能制造水平和生产制造效率。充分整合供方资源,抓好战略配套供应商建设,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广泛开展质量改进QC活动,获得重庆市2017年QC成果一等奖3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

(三)坚持规范运作,促进管理增效

遵循“依法、从严、全面”的监管要求,推进法人治理有效运行,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内外部培训,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效能。加大对重大事项、重要业务、主要风险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执行与管理、存货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专项检查,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内控体系。深入推进营销体系改革,大力探索研发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薪酬与考核评价制度,继续实施骨干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充分调动各级经营骨干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助推企业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以财务为核心的全面预算管理,以应收账款管理、客户信用管理、现金流动态监测与预警管理等为重点,积极防范经营风险,努力实现管理增效。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任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本报告期尚未涉及本准则规定的相关事项。

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本报告期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867.25万元按准则规定计入了“其他收益”,调整后不影响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净利润。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已提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执行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年8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执行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会计政策。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3号)。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7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2,356.97万元,其中2017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914.16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4,442.81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

2017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9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3.12万元,累计收到履约保证金352.17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292.10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履约保证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川仪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5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公司业绩,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2日、2016年8月19日偿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5,000.00万元。

2016年3月25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3月26 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2017年3月1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年3 月 11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2016年8月26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8月27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2017年8月1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年8 月 19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2017年3月13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年3月14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2014年12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

(二)公司2017年4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及《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其中《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预计延期不超过5个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产;《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预计延期不超过一年,2018年7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2017年7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拟延长该项目建设完成时间,预计延期至2018年7月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 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和“六、其他”披露的内容。

注2:因项目建设尚未完成,暂不对项目的整体效益进行测算。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公告编号:2017-03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核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7月公开发行A股股票 10,000 万股,发行价格 6.72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7,2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2014 年 7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2014 年 7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第8-26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以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 2017年8月25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分别调整为2017年12月底和2018年7月底。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时间,预计延期至2018年7月底。

截至2017年8月25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823.13万元,其中:归还银行借款20,000.00万元;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823.13万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1.6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4年9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暂时闲置的3亿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存期六个月,到期收回本金3亿元,现金管理收益为462万元。

经公司2015年4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3月2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经公司2015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8月1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6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3月1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经公司2016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8月1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经公司2017年3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7 年8月25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823.13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3.8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883.09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含收取的履约保证金408.63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目前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公司采取了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进度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川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2017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川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 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会计政策;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影响

2017年1-6月,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867.25万元,由“营业外收入”全部记入“其他收益”,调整后不影响当期及前期列报净利润。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未涉及该项准则规定的相关事项,未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