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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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7—036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在乌鲁木齐海德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7—03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年 8月 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2148号),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对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1.2017 年上半年,公司分别与天津中宇乾坤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无锡市泽运线缆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银行存款3.7 亿元和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3 亿元,共计 6.7 亿元预付货款,1-6 月完成交易 2499.60 万元。对此,请公司披露以下信息:(1)6.7 亿元预付账款所涉及交易的业务背景、交易产品、交易对手名称、交易进程、货物收付情况、预付账款金额、预付相关资金的授权流程及决策流程;(2)对未完成交易,请公司列表披露每笔交易的预计完成时间、交易对手方、交易产品、合作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风险、已支付预付款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存在其他风险、是否存在撤回交易的可能性,并结合交易惯例或行业特点分析支付预付款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被相关方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形,并分析前述交易的必要性;(3)对已完成的交易,请列表披露每笔交易的交易对手、交易产品、货物收付情况,是否存在其他风险,是否存在撤回交易的可能性;(4)截止目前,6.7 亿元预付账款涉及的全部交易的进展及完成情况。

2.公司半年报显示,2017 年上半年,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商业承兑票据金额为 1.84 亿元。在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6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17-026)中,公司曾披露:1.84 亿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方具有兑付能力,公司领导已与商承出具方达成共识,票据到期贴现。就此,请公司披露以下信息:(1)列表披露 1.84 亿元商业票据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开票日期、到期日期、兑付日期、金额、涉及交易的合同内容及业务背景;(2)当时判断承兑方具有兑付能力的依据及其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历史交易往来、判断交易对手具备支付能力的决策流程及授权流程;(3)对未履约的商业承兑票据,公司已采取的催款措施、未来催款计划、票据承兑人的情况;(4)截至目前,商业票据的回款情况。

3.公司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度报及2017年半年报显示,其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中,公司对深圳市中盛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000万元,对深圳市宏利创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500万元,上述其他应收项目均为往来款,且期限为一年以内。就此,请公司披露以下信息:(1)列表披露公司与深圳市中盛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利创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往来款的原因、交易时点、上述其他应收款方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公司对上述款项的回款安排、已采取的催款措施、无法收回时的应对举措;(3)截至目前,上述款项的回款情况。

4.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99.60万元,营业成本2495.80万元,毛利3.80万元。报告期间,共实现净利润407.20万元,其中利息收入743.34万元。请补充披露:(1)公司目前的业务模式、主要产品种类、报告期间各产品种类的分部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分析各产品种类的盈利性;(2)公司利息收入的来源和可持恋性。

5.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控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6,150,000股;2017年一季报披露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210,650,000股,较2016年年报减少3550万股;2017年中报,公司控股股东数量变为246,150,000股,较2017年一季报增加3550万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2)2016年以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 前期,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公司重整计划中作出明确承诺,承诺公司2016年、2017年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亿元、5亿元。公司2016年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对此,控股股东拟变更承诺为2018、2019 年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5亿元,但至今尚未完成变更。请公司督促控股股东按期履行承诺事项。

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 年9月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