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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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3           公司简称:福日电子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强主业、增效益、促提升”为年度经营方针,继续坚持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产业,全面提升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一)着力发展通讯及LED产业

中诺通讯在努力稳定华为等客户的同时,重点引入了锤子、360等其他国产品牌手机的ODM/OEM业务,并积极探索海外业务模式,拓展潜力较好的海外市场,海外销售占比较去年大幅提升;同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满足客户需求。

源磊科技进一步扩大产能和提质增效,上半年实际产量同比增长76.38%,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46.36%、85.52%;重点加强了对闪光灯、灯丝等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做强灯丝、标识LED等优势产品,目前灯丝销售占比已达20%以上。

迈锐光电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了海外市场推广力度,通过海外子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

(二)推进两个平台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已初步完成光电事业部与友好环境的工程平台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程业务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已初步完成福日实业与福日进出口、电子商务部的贸易平台整合,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稳健开拓内部企业以及外部优质客户的供应链业务。

(三)积极推进公司债发行工作

2017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93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目前,相关发行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卞志航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7-03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7年8月25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5)。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人民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6)。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7 - 03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配件”)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本公司为福日配件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或“亿元”均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17.04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8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担保额度在 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 2017 年度本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2017 年6月29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增加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所属公司提供30亿元担保额度的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日配件的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之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温春旺;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及加工电视机配件、电子器件;销售自产产品;电动自行车、环卫机械制造及销售;电动自行车、环卫机械租赁及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内从事生产经营);移动通信终端、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推广、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微电子技术服务;通讯工程、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光伏设备、通讯设备、网络设备、安防设备、光伏产品、家用电器、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节能环保产品、照明灯具、光电材料及器件、光电产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化工材料及其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纺织品、轻工产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化妆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及燃料油(以上不含成品油、危险品)、机械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玻璃仪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医疗器械、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的批发、零售及租赁;新能源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福日配件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641.73万元,净资产为56.00万元,负债总额为4,585.7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8,596.65万元,净利润为67.77万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福日配件的总资产为5,966.05万元,净资产为 122.02 万元,负债总额为5,844.03万元,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7,493.11万元,净利润为66.03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福日配件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配件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8月25日,公司为福日实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5,500万元,担保余额为17,017.04万元。公司为所属公司(所属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48亿元,担保余额为7.89亿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2.13%、35.49%,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7-03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以诺”)。

●增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以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下“万元”或“亿元”均指人民币)对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增资 2亿元,增资后,广东以诺通讯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加到4亿元。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2017年8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人民币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中诺通讯向广东以诺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广东以诺仍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增资后,广东以诺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加到4亿元。

二、中诺通讯基本情况

中诺通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注册资本为35,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云;经营范围为主营移动通讯终端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诺通讯经审计总资产为243,224.27万元,净资产为69,406.36万元,总负债为173,817.9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66,816.58万元,净利润为12,576.57万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中诺通讯总资产为223,885.23万元,净资产为92,543.63万元,总负债为131,341.60万元;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01,537.90万元,净利润为3,681.85万元。

三、广东以诺基本情况

广东以诺为中诺通讯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法定代表人为石利笋,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固定电话机、传真机、电子产品、移动电话机、无线终端(固定无线电话、对讲机)、计算机硬件、网络终端产品(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产品、网关)、视频通讯终端产品(全球定位系统产品、机顶盒)、数据类产品(数据卡)、数码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广东以诺经审计总资产为52,547.21万元,净资产为22,950.83万元,总负债为29,596.39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97,602.96万元,净利润2,185.05万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广东以诺总资产为87,888.22万元,净资产为21,595.94万元,总负债为66,292.27万元;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5,105.43万元,净利润1,354.88万元;

四、本次中诺通讯对广东以诺增资的原因

截止2017年6月30日,广东以诺总资产87,888.22万元,总负债约66,292.27万元,资产负债率达75.43%,较高的负债率可能导致广东以诺的银行授信评级降低,从而影响其业务拓展。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重要客户对广东以诺提高资信评级,从而促进高质量业务订单的签订。

五、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诺通讯对广东以诺实施增资是根据其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合理规划,对其后续新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将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7 -03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

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诉已立案,二审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原告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图节能”)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基本情况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30日受理原告蓝图节能与被告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翼城钢铁”)的合同纠纷案,2017年6月19日,蓝图节能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6)晋民初61号,具体情况分别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日、2017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2016-045号)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临2017-029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

翼城钢铁及蓝图节能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蓝图节能上诉请求如下:

(一)请求二审法院在维持一审判决解除合同的基础上,改判被上诉人支付3.74亿元终止费;

(二)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支付17100.23812万元投资费用有遗漏,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纠正;

(三)请求判令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近日,蓝图节能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该案件的上诉受理通知,目前该案件上诉已立案,处于二审阶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案文件

(一)蓝图节能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