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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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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60            公司简称:国检集团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977.07万元,相比上年增长了19.95%。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断加大开拓市场力度,拓宽业务范围,保持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7,349.46万元,利润总额7,415.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0.68万元,分别相比上年增长了47.31%、28.80%和30.79%。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指标均保持稳定增长,主要得益于营业收入的增加,并在开拓市场的同时不断采取“降本增效”措施,最终达到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的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为0.2578元,相比上年下降了1.9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94%,相比上年减少了5.91个百分点,主要系2016年11月上市取得募集资金,导致股本和净资产大幅增加,上述指标被稀释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深入推进业务与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检验领域获得多项重要资质:公司成为国内第四家经国际核证碳标准委员会指定的第三方审定/核证认证机构、北京天誉成功获得北京市放射性物质运输检测入网资质、上海众材获得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安徽公司获得安防工程检测资质、江苏公司取得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资质,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可检测参数(项目)数量为23,865个;公司紧跟行业政策导向,突出绿色低碳和节能环保,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并取得相关领域内研究课题,为我国绿色建筑选材和建材行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加强国际互认和国际合作,为我国建材行业企业、建材标准“走出去”提供技术支撑;加强营销管理,做好大客户、知名客户、重点工程的跟踪与维护,为客户提供更快捷、一站式的服务,稳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公司的影响力。

(2)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积极进行新的测试方法和标准项目的研发,完善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检测评价体系,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影响力。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研发投入为2,981.4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77%;主持制订并已发布的国际标准6项,主持制订并已发布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261项;主持在研国际标准4项,主持在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235项;承担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71项,现有标准样品59项;获得发明专利61项,实用新型专利183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33项。

(3)实施集团化战略管理,整合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集团管控,完成集团各成员单位资金集中管理,有效减少了银行贷款规模,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股东权益;严格把控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已完成华东(上海)基地和西北(西安)基地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工作,华北(北京)基地和华南(广州)基地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工作正在进行中;继续深入推进整合优化,不断细化区域战略,促进公司的结构调整与快速发展;推动重点项目审计全覆盖,加强分子公司监督,进一步实现投资良性循环;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管理质量、管理效率。2016年,公司凭借“业绩良好、管理精细、环保一流、品牌知名、先进简约和安全稳定”的综合实力,获得“2016中国建材服务业100强”称号,公司将不断超越自我,继续推动检验认证行业“规模化、综合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

(4)着力建设企业文化,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构建以诚信文化为主体的文化建设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确保选聘人员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通过培训及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员工成长,合理激励员工,关注员工的薪酬与福利;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提升员工归属感、增强凝聚力、提高工作与沟通效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25日发布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次会计准则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新增科目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

2、“其他收益”科目重分类影响(单位:元)

本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4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汤跃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汤跃庆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汤跃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汤跃庆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汤跃庆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

在此,公司对汤跃庆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5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书面议案会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投资进度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6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书面议案会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度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投资进度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7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451,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749,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701.5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58.08万元。

2017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07.0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707.04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4,500.00万元;2017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72万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3年4月27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计划周密、精细打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投资付款程序办理。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审计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6年11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分别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和西北(西安)基地建设项目。2017年4月12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西北(西安)基地建设项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4,500.00万元。

2017年6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作为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保收益型),其中认购金额500.00万元,投资期限35天,预计年化收益率4%;认购金额1,000.00万元,投资期限90天,预计年化收益率4.2%。

2017年6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作为西北(西安)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稳健系列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型),投资期限62天,预计年化收益率3.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科华大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大”)于2013年6月19日取得了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以东,地块编号为JLGY-J2-3、面积15,181平方米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因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对中新广州知识城的整体规划进行了调整,拟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建设高科技服务区和质检集聚区,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并要求中科华大用现有土地进行置换入园。为配合政府整体规划的调整要求,公司拟将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面积相当的一块地块(以下简称“新地块”),并对该建设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完成时间为2022年8月。

新地块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信息技术产业区广河北辅路以北,学富路以东,玉麟东一路以西,玉麟一路以南,地块编号为ZSCXN-A2-1,面积为15,752平方米,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程序已于近日完成。2017年8月23日,中科华大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广州公资交(土地)字[2017]第089号《成交确认书》,经网上竞价,中科华大成为上述新地块的竞得人。中科华大将依据《成交确认书》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将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投资进度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上表中明细数据之和与合计数的尾差系对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8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及衔接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三)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相应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9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投资标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6,500万元,占投资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的65%。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本身不存在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加快推动建材行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促进建材工业生产过程智能化,国检集团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国检集团与广州卓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卓誉”)、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仿公司”)签署了《关于合资成立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协议》;与广州卓誉、亚仿公司、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亚仿”,为亚仿公司子公司)签署了《关于针对水泥行业在线仿真技术使用权无偿授予的协议》;与广州卓誉签署了《关于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国检集团与广州卓誉、亚仿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存公司”),将以水泥行业为起点,协助水泥生产企业建立工业数据库管控信息化平台,并适时进入建材工业其他领域,为建材工业提供大数据综合服务业务。中存公司将通过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降低工业能耗,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工业安全事故等方面,与企业分享因此带来的经济效益。

中存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国检集团出资6,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为控股股东;广州卓誉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亚仿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中存公司设立资金由广州卓誉统一筹措,国检集团、亚仿公司皆以所持中存公司股权质押于广州卓誉。股权质押期间,国检集团、亚仿公司仍按持有中存公司的股权比例行使全部股东权利,广州卓誉不收取任何质押费用与借款费用。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合作方广州卓誉、亚仿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相关合作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广州卓誉

公司名称:广州卓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6682379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海乐路12号1605房

法定代表人:李应亮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时间:2014年8月29日

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估价;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代建服务(不含工程施工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企业产权交易的受托代理;商品房收楼验房服务;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养老产业投资、开发;开展个人置业贷款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企业信用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土地评估;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室内环境检测;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广州正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庆华、李应亮。

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国检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亚仿公司

公司名称: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珠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50476X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公司住所:珠海市石花西路仿真大楼

法定代表人:游景玉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8年8月30日

主营业务:承接各种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电子电力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维护以及经营范围的咨询和培训。

主要股东:珠海市电子集团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南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香港奇奇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荣利公司。

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国检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

经营范围:工业企业中央数据库的搭建及相关分析、决策、控制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建设、咨询服务;国家工业稀缺材料的研发、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碳交易等信息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商务等(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各方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董事会组成:中存公司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其中,国检集团委派四名,广州卓誉委派两名,亚仿公司委派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国检集团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中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中存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国检集团与广州卓誉、亚仿公司签署的《关于合资成立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协议》

甲方为国检集团,乙方为广州卓誉,丙方为亚仿公司,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中存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6,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为控股股东;乙方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丙方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2、中存公司设立资金由乙方统一筹措,甲、丙双方皆以股权质押于乙方。股权质押期间,甲、丙双方仍按持有中存公司的股权比例行使全部股东权利。乙方不收取甲、丙双方任何质押费用。三方约定,以甲、丙双方分红额或股权转让收益超过其认缴出资额时,甲、丙双方用上述资金偿还乙方全部借款,同时解除质押协议。

3、除中存公司发起人股东以外,新引入的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表决权仍按甲、乙、丙三方原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是,发起人股东转让股权的受让方,享有与所受让股权相应的表决权。

4、无论中存公司股权结构如何变动,甲方的表决权始终占51%以上。

5、甲方承诺中存公司作为甲方在全国范围唯一从事工业企业大数据综合服务相关业务的企业。

6、乙方承诺自中存公司成立两年内,在公司名义下,按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以注资和融资方式向中存公司注入至少3亿元运营资金(含融资资金),并负责以公司名义拓展中存公司融资渠道,确保后续发展资金。

(二)国检集团与广州卓誉、亚仿公司、广东亚仿签署的《关于针对水泥行业在线仿真技术使用权无偿授予的协议》

甲方为国检集团,乙方为广州卓誉,丙方为亚仿公司,丁方为广东亚仿(丁方为丙方子公司)。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丁方承诺中存公司在水泥行业领域无偿享有对授权在线仿真技术的使用权。

2、授权范围:在水泥行业领域内,独家无偿授权。

3、授权期限:长期。

4、授权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

5、就前述授权内容,中存公司不享有转授权的权利。

6、中存公司享有针对水泥行业在线仿真技术的全部使用权,丁方不得参与中存公司任何形式的平台开发,中存公司使用针对水泥行业在线仿真技术生产的应用产品归中存公司所有。

7、中存公司在丁方提供的在线仿真技术基础上进行的任何技术开发、优化、二次开发的知识产权归中存公司所有。

8、中存公司对其产品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导致丁方涉诉等给丁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中存公司应全额予以赔偿。

9、丁方所提供的授权在线仿真技术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归丁方所有。

10、丁方将针对水泥行业在线仿真技术授权予中存公司后,允许丁方在上述技术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水泥行业的技术开发、优化、二次开发,进一步的技术研发成果由中存公司继续无偿使用,同时丁方不得在水泥行业领域内授权予第三方使用。

11、乙方、丙方、丁方参与任何与上述技术相关的商业行为,须事先征询中存公司意见,并且仅当中存公司以正式文件形式确认不参与后,乙方、丙方丁方可单独使用。

12、当中存公司清算注销时,该技术使用权由丁方收回。

(三)国检集团与广州卓誉签署的《借款合同》

借款人为国检集团(以下称“甲方”),贷款人为广州卓誉(以下称“乙方”),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万元整。

2、借款期限:长期。

3、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无息。

4、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下的贷款,具体还款计划如下: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甲方分红额或股权转让收益超过其认缴出资额时,甲方用上述资金偿还乙方全部借款,同时解除《质押协议》。

5、若因实际困难不能按期偿还,应提前 15 天书面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延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延续,延期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同意延期而未还的贷款,将作为逾期贷款处理,从贷款到期日次日起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日计收本金 1 %。的罚息,乙方有权限期追回。

6、甲乙双方已于2017年8月25日签署《质押协议》,质押股权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权的,乙方不再要求甲方进行补足,即:甲方对乙方的偿还责任以所质押股权的价值为限。

7、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乙方有权按照上述第4、5条的规定对借款方计收罚金,甲方还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等)。

(四)国检集团与广州卓誉签署的《关于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质押合同》

质权人为广州卓誉,出质人为国检集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出质人将其持有的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6,500万元认缴出资额对应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出质给质权人,为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

2、出质人以质押股权担保的范围为:

(1)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仅为质权人依据合同向出质人提供的借款人民币6,500万元的本金。该债务不存在任何借款利息费用。

(2)质权人为实现合同及相应担保协议下的任何权益、权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审计费等。

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期限相应顺延。

4、质权人质权的实现:

(1)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与责任,则质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之约定行使质权。

(2)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以质押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股权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权的,质权人不再要求出质人进行补足,即:出质人对质权人的偿还责任以所质押股权的价值为限。

5、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出售、转入、置换、入资、赠与等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押股权,除非该等处分经由质权人书面同意,并且出质人提供经质权人书面同意的其他质物或担保,或按约定偿还全部合同项下债务。

6、本合同项下质权自办理完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设立。

7、双方约定,质押期间不影响出质人按认缴出资额所占中存公司比例行使决策权和收益分配权,质权人不收取出质人任何质息费用。原则上以出质人分红额或股权转让收益超过6,500万元时,出质人用上述资金偿还质权人全部借款,双方解除质押协议。

8、如发生以下情形,则构成出质人违约:

(1)本合同签订后,因出质人之原因未在质权人要求的合理规定期限内办理股权质押的相关登记手续的;

(2)因出质人之原因,导致本合同所述质权被认定无效的;

(3)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约定之义务或相关承诺及保证的。

9、如发生上述第8条所述之情形,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因此支付的律师费及处理纠纷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同时,质权人可在必要的情况下直接拍卖质押股权,并以该质押股权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通过质押中存公司股权所取得的无息借款,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中存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开拓不利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强化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新公司的经营策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须按规定程序在当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有关机关保持沟通,尽快完成新公司的设立。

七、报备文件

1、国检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合资成立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协议》

3、《关于针对水泥行业在线仿真技术使用权无偿授予的协议》

4、《借款合同》

5、《关于中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及调整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451,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749,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131.39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631.39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500.00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概述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的原因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科华大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大”)于2013年6月19日取得了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以东,地块编号为JLGY-J2-3、面积15,181平方米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因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对中新广州知识城的整体规划进行了调整,拟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建设高科技服务区和质检集聚区,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并要求中科华大用现有土地进行置换入园。为配合政府整体规划的调整要求,公司拟将华南(广州)基地实施地点变更至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面积相当的一块地块(以下简称“新地块”),并对该建设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完成时间为2022年8月。

新地块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信息技术产业区广河北辅路以北,学富路以东,玉麟东一路以西,玉麟一路以南,地块编号为ZSCXN-A2-1,面积为15,752平方米,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程序已于近日完成。2017年8月23日,中科华大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广州公资交(土地)字[2017]第089号《成交确认书》,经网上竞价,中科华大成为上述新地块的竞得人。中科华大将依据《成交确认书》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将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新地块所在的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在产业集群、地理区位、自然生态环境、土地资源和对外交通方面优势突出,是广东省战略发展新平台,对于入驻企业具有更加优越的区域优势。

四、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仅涉及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预期效益等均未变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

六、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进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进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调整其投资进度。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进度,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会对项目建设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投资进度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新的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进度后认为,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反而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华南(广州)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和投资进度调整经过了公司的审慎研究,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投资进度调整。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五)《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