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411,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1年8月3日。根据《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3年,已于2014年9月5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2017年9月5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基金合同规定: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果保本周期到后,本基金未能符合存续条件则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兴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做相应修改。
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说明。”
鉴于基金合同约定转型后的“兴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而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4 年7 月7 日颁布、同年8 月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类别的规定,前述投资组合比例不再属于股票型基金,而是混合型基金,因此,本基金转型后的名称将相应修改为“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经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转型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基金合同关于转型后的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等条款的约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
自2017年9月6日起,《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述修改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qfunds.com)查阅相关信息。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附件:《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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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