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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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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5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以及市场变化,在保持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市场需求,发展新客户,进行精细化销售、区域市场精耕,以提高现有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技术先进性,以提升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进一步在新能源领域进行战略布局,抢占未来新能源市场的制高点,并逐步实现与公司其他产业的协同发展,构建完整的大生态闭环,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503,130.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797,499.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25%。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鼓励地方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培育高新技术项目,支持企业引进高端技术人才,长乐市政府给予公司2016年度科研经费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830.7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联合清华大学、宇通客车、安泰科技、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 12 家企业高校,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为依托单位,承担的《快速动态响应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项目编号:2017YFB0103000)入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拟立项的 2017 年度项目公示清单。此外,公司进一步加快在氢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通过投资驱动加速氢能源产业链的布局,与其他专业投资机构通过产业并购基金福州保税区合吉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认购加拿大氢燃料电池生产商 Hydrogenics 公司,不断加大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核心技术投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汝捷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8月15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无关联董事回避。

《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无关联董事回避。

《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时在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详见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福建长诺重工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2月24日更名为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17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2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48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5 年6 月19 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天衡验字(2015)0007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897.18万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3,000万元,报告期内已赎回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17年6月30日,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29.5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226.7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049.5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428.76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54万元)。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33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钟剑、钟波、赵碧华、李媛和杨宇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5,000 万元。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561,79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9,975.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37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3,629,975.5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天衡验字(2016)13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年6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366.76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5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11.46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19万元)。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豁免履行召开董事会等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已于2017年8月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中国银行福州长乐支行账户已于2017年8月4日注销,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账户已于2017年8月8日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长乐金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及国都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6月30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4,287,570.61元,已扣除手续费5,405.67元。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015年6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金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三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7月20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福建雪人制冷设备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的募集资金没有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均未进行质押。

3、上述银行已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按月及时对账。

4、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按规定公告。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以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6月30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114,575.54元,已扣除手续费1,856.93元。截止2017年8月8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7.5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016年6月2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中国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两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的募集资金没有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均未进行质押。

3、上述银行已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按月及时对账。

4、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按规定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人民币82,391,47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5)00765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7月13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1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6年度购买理财产品3,000万元,报告期内已赎回募集资金账户附件2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后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1,86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1.46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19万元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14,159.1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下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17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2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480,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天衡验字(2015)0007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 年8月 23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161.01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8,161.01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2,000.00万元(未到期),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159.1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472.94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8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长乐金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及国都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8月23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472.94元,已扣除手续费0.81元。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 82,391,47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5)00765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5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该产品已于2016年7月20日前赎回;

(2)2015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即 2015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止)。2016 年7月13日,上述资金已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6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7月13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2017 年 7 月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目前,公司购买中国银行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人民币12,000万元,至2017年10月14日到期。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及计划投资额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承诺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受到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的情况,经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17 年 9 月 1 日。

五、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原因

“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中实际使用金额与计划使用金额有差异的原因主要为:

1、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遵循募集资金谨慎性使用的原则,未将铺底流动资金7,000万元纳入募投项目建设的使用计划中,自项目建设开始至2017年7月31日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均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代为支付,因此形成项目铺底流动资金7,000万的结余;

2、公司遵循合理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的经营原则,对生产设备进行整合,将公司部分生产通用设备以及高端专用设备转让给雪人制冷设备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并且充分利用原有的生产设施,因此形成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的节约;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72.94万元。

六、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7年8月23日“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14,159.12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发生,提高公司的资金运转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此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3.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应当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应以当日转出银行资金总额为准。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公司的资金运转效率和盈利能力,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面临的实际形势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福建雪人制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工程”)19.5%的股权,雪人制冷工程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吕延富先生于2016年4月26日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后因工作调整原因,自2016年9月21日之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或其他对公司经营决策有影响的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雪人制冷工程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公司将雪人制冷工程2017年度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及预计2017年度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新增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吕延富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冷设备研发;制冷工程技术咨询;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承包(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服务;废气余热利用和发电技术开发;新能源制冷技术开发、服务、承包、安装;能源开发工程、节能工程、智能楼宇工程、空调工程、机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销售冷冻、冷藏、空调、环保设备及制冷工程所需配套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长乐市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6 月 30日雪人制冷工程的资产总额为4,690.67万元,净资产为232.45万元,2017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817.56万元,净利润为-201.3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吕延富先生于2016年4月26日- 2016年9月21日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因其持有雪人制冷工程80.5%的股权,为雪人制冷工程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3款、10.1.5条第3款以及10.1.6条第2款规定,认定雪人制冷工程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雪人制冷工程为专业的工程管理公司,承担本公司部分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有充足的团队及管理经验,为公司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在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 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提供服务,将采取市场化方式操作,并签订商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雪人制冷工程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属于正常的购销往来和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严格按照市场价格或者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上半年与雪人制冷工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7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日常经营需要,该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度上半年与雪人制冷工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7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与雪人制冷工程发生的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 14:0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兹定于2017年9月12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9月11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6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11日9:0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7年9月11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华耀虹

2、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3、传真:0591-28513121

4、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17)

5、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投产运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等前期工作,现正式投产运行。

该募投项目的投产,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制冷设备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鉴于项目从投产运行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且未来市场价格、销售订单等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