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主动调整管理策略,推行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安排生产,严控费用支出;紧盯市场趋势,把握好市场节奏,主动出击,争夺市场,拓展客户,力争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现就2017年上半年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79.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3%,利润总额2,092.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3.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62%。
2、主要经营情况
(1)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动营销改革,改变营销固有思路,转守为攻,主动出击,及时调整架构,细化市场,储备人才,满足市场开发需求;细分任务,将任务落实到人,并建立人员淘汰机制,增强其危机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大客户的开发和培养力度,提高客户忠诚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同时充分利用大客户自身优势,对辖区市场进行有效覆盖与管理;紧盯市场趋势,适时推出新品,弥补空白市场,合理调整促销政策,完善产品价格体系,提高客户利润和销售信心。
(2)生产与技术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调整普侨分公司和英歌山分公司生产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积极开展质量标准研究,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生产管理,全面保证产品质量;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核心,不断优化改良产品,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一步法风味鸡粉生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荣获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公司产品“番茄调味酱”获得广东省伊斯兰教协会颁发的“清真证书”。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用专利有28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7项,外观设计15项。
(3)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范和化解公司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代理商订货管理,规范订单流程,科学安排生产和货品调配,合理控制库存;严格履行财务审批程序,做好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精打细算,开源节流。
(4)人力资源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户外拓展培训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提升和强化员工素质,增强企业员工凝聚力;调整人员架构,明确岗位职责,梳理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考核标准与内容,细化工作任务,以岗定责,以责定标,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实施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 平 涛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7年8月24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注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普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清算、注销登记手续、处置安排相关资产和人员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注销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没有异议。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为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自2006年2月15日起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实施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普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清算、注销登记手续、处置安排相关资产和人员等事宜。
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1、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普侨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林长浩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调味料(固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长浩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5月9日
经营范围: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注销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注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普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
四、注销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普侨分公司和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注销后,相关资产、负债、人员等将全部并入公司,相应的债权债务将全部由公司承继,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将使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和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