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67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投资”)有关股份质押的通知,本次质押用于对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进行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
质权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时间:2017年8月25日
质押股份数量:14,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60%;
2.质押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限:品种一期限为2017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24日,品种二期限2017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4日
3.截止本公告日,顺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65%,本次质押后,顺昌投资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2,533,964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3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3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顺昌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本次顺昌投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股票质押借款、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截止目前,顺昌投资为发展其投资业务,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公司股份18,153,694股,占顺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55.43%,占公司总股本的24.75%。鉴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融资成本与股票质押率较高,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偿还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可以有效降低顺昌投资的融资成本,降低股票质押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顺昌投资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偿还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并及时办理18,153,694股股票解除质押业务,届时顺昌投资的股票质押将恢复到14,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350,000股的19.60%。
顺昌投资具备到期回购股票的资金能力,由此产生的股票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顺昌投资可交换债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及时置换原有股权质押式回购质押的股票,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