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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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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九次分红公告

2017-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7年8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八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 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7年8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 8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7年8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7年8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