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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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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39、2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公告编号:【CIMC】2017—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负责人王宏先生(董事长)、麦伯良先生(CEO兼总裁)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邗先生(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声明:保证2017年半年度报告(包括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于2017年6月30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已登记的1,716,412,609股H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若干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730,557,217股H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若干子公司(包括: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220,520,075股H股)持有的本公司245,842,181股H股。

注2:于2017年6月30日,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持有除了已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220,520,075股H股(见上述注1)外,还持有本公司432,171,843股A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概述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国际贸易恢复增长,美国和欧元区经济普遍回暖,新兴经济体的局部区域市场增长回升。但受贸易保护主义等因素影响,全球经贸活动依然面临诸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供给侧改革效果显著,新旧经济动能的结构转换加快,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逐步增强。

受惠于良好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本集团各相关业务的产业景气度明显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387,152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3,542,843千元),同比大幅增长41.81%。在各主要业务中,集装箱制造、道路运输车辆及重型卡车业务的收入实现大幅增长,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空港装备、物流服务及金融业务收入保持较平稳增长,房地产业务收入略有下降,海洋工程业务受行业低迷影响收入出现大幅下滑。报告期,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它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796,898千元(去年同期:亏损人民币378,034千元),同比扭亏为盈,去年同期主要受中集安瑞科对应收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太平洋”)款项计提大额拨备影响而出现净亏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回顾

集装箱制造业务

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主要包括标准干货箱、标准冷藏箱和特种箱业务,可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系列集装箱产品。特种箱包括53尺北美内陆箱、欧洲超宽箱、散货箱、特种冷藏箱、折叠箱等产品。报告期内,本集团集装箱产销量继续保持全球行业第一。

2017年上半年,全球贸易整体呈现向好趋势,集运货量增长超出预期,供需失衡的情况相对改善使得运价持续回升。出于对当前用箱持续紧张的局面和对后续形势的看好,客户普遍加大了对新箱的采购力度。同时,国内集装箱制造行业大部分工厂在今年上半年根据行业内水性漆环保自律公约实施了生产线水性漆改造,也使行业有效产能受到影响,今年二季度开始生产成本增加,箱价水平在一季度增长后基本保持稳定。另外,由于去年订单量、箱价均处于相对低位,同比基数较低,因此,报告期本集团集装箱销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均出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普通干货集装箱累计销售53.57万TEU(去年同期:23.83万TEU),同比增加124.80%;冷藏集装箱累计销售3.51万TEU(去年同期:2.23万TEU),同比增加57.40%;本集团集装箱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049,055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4,898,618千元),同比上升105.14%;盈利人民币681,102千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139,632千元),同比扭亏为盈。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标准干货集装箱行业的需求回暖,订单好于预期。今年4月1日,国内标准干货集装箱制造企业全面停止生产油性漆集装箱,导致国内集装箱生产线面临水性漆停产改造的高峰期。本集团努力缩短生产线水性漆改造时间、匹配客户需求,在保证标准干货集装箱水性漆改造按计划推进的同时,市场份额也从去年的低谷回升到正常水平,取得了良好业绩。此外,为了响应政府要求、符合政策导向,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大了集装箱制造业务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投资力度,工厂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位于东莞凤岗的集装箱迁建项目正在有序妥善推进中,项目一期预计将于明年年初投产。

道路运输车辆业务

本集团下属的中集车辆(集团)是全球领先的道路运输车辆制造集团,以““全球运营、地方智慧”为经营理念,为全球客户提供品种多样的专用汽车产品、专用汽车关键零部件及销售服务。中集车辆(集团)已在中国、北美、欧洲及新兴市场建立了25个生产与研发基地,形成十大系列、1,000多个品种的专用车产品线,产品包括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平板╱栏板运输半挂车、低平板运输半挂车、车辆运输半挂车、仓栅车、厢式车、罐式车、自卸车、环卫车、特种车等,覆盖国内及海外主要市场。

2017年上半年,全球制造业与贸易恢复增长,中国经济形势趋稳。受惠于国家2016年出台的强制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以下简称“GB1589-2016”)的政策影响延续,国内治超政策持续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轻量化产品替换趋势明显;同时,国内基础建设开工项目增加,拉动城市智能渣土车增长行情。海外市场方面,北美市场货运表现仍保持强劲,但半挂车市场周期性需求已然回落;欧洲随着经济复苏市场逐步回暖,新兴市场的局部地区市场需求活跃。

报告期,受惠于中国市场和欧洲市场业务的增长,本集团道路运输车辆业务完成销量81,468台(去年同期:58,231台),同比上升39.90%;实现营业收入(不包括重卡业务)人民币9,719,601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7,013,354千元),同比上升38.59%;实现净利润(不包括重卡业务)人民币568,016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361,893千元),同比上升56.96%。

报告期,中集车辆(集团)继续稳健推进全球营运管理,提升各业务单元资产营运效率和企业盈利能力,并侧重于各业务单元增量业务和创新业务的投资与培育,实现有质量的增长。在国内市场方面,上半年中集车辆(集团)充分激发企业活力,继续把握轻量化产品更替热潮和细分市场机会,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和范围,使得国内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完成了全年目标的55%以上。在海外市场方面,中集车辆(集团)在北美市场积极扩大产品覆盖区域以抵消市场周期性下滑的影响;在欧洲市场聚焦优势产品,并积极推进国内外企业间的业务协同,充分发挥成本领先优势;在新兴市场,继续聚焦热点市场,寻求业务增长。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

本集团下属的中集安瑞科主要从事广泛用于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三个行业的各类型运输、储存及加工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及销售,并提供有关技术保养服务。其能源、化工装备产品及服务遍布全国,并出口至东南亚、欧洲及北美洲和南美洲;液态食品装备产品的生产基地设于欧洲及中国,其产品及服务供应全球。中集安瑞科已形成以中欧互动为基础的“地方智慧、全球营运”业务格局。

随着国际油价在2016年下半年触底回升以及中国政府颁布利好政策,市场对LNG装备的市场需求于2017年上半年有所增加。报告期,中集安瑞科的能源装备分部的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化工装备分部的收入在标准罐式集装箱的强劲需求拉动下同比实现增长,液态食品装备分部的收入受去年6月收购Briggs Group Limited所带来的并购增长的影响,收入实现少量增长。

报告期,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60,511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4,338,109千元),同比上升16.65%;净利润人民币 52,263千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1,021,577千元),同比扭亏为盈。其中,中集安瑞科的能源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64,153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445,660千元),同比上升49.70%;化工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63,939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248,365千元),同比上升9.26%;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98,214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043,477千元),同比上升5.25%。

报告期,中集安瑞科各主要业务分部致力于“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强核心技术储备,提升业务竞争力。(1)能源装备业务分部:不断向产品智能化、服务个性化、运营管理数据化等多纬度革新;其海外业务已实现统一营销管理,以提高市场需求响应能力;该分部亦致力于新业务、新服务模式的探索,为氢能源、分布式发电、EPC系统解决方案、经营租赁等项目寻求商机。(2)化工装备业务分部:报告期该分部产品的市场需求整体保持低速增长,中集安瑞科的罐式集装箱业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表现突出,标准罐式集装箱、气体罐式集装箱、LNG罐式集装箱、铁路罐式集装箱均取得优异表现。(3)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分部:在整合Ziemann及Briggs Group Limited之后,该分部已成为啤酒、烈酒及其他液态食品生产商及医药公司的全面交钥匙工程解决方案供货商;同时,该分部立足中国和欧洲,通过整合南通中集安瑞科食品装备有限公司扩展了在中国的产能及在亚洲的市场网络。

如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报及相关公告所述,2016年6月1日,由于卖方(SOEG PTE LTD、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春和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协议重大条款,中集安瑞科终止向卖方收购南通太平洋全部股权以及向南通太平洋提供的财务资助,并要求卖方退还预付代价款及南通太平洋退还已提供的贷款和银行贷款担保。在全面审慎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风险和收回可能性后,中集安瑞科在2016年半年度对应收卖方及应收南通太平洋的款项计提减值拨备人民币1,214,880千元,并在2016年末进一步计提使全年相关计提总额达人民币1,362,915千元。受此影响,中集安瑞科2016年半年度和2016年度均出现净亏损,本公司2016半年度出现净亏润、2016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

考虑到南通太平洋已由其破产管理人接管,且其业务和资产对中集安瑞科的业务可产生补充协同作用,2017年7月5日,中集安瑞科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与南通太平洋海洋和南通太平洋破产清算组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提呈收购南通太平洋全部股权以购买其重大资产。2017年8月4日,南通太平洋重整计划获得南通太平洋债权人会议的批准及中国法院的批准。南通太平洋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实行重整计划。2017年8月15日,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南通太平洋已成为中集安瑞科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及本集团的间接非全资子公司,南通太平洋更名为: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详细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6日、8月4日及8月1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基于管理人提供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中集安瑞科应收南通太平洋款项于2017年6月30日的可回收金额估计为人民币190,521千元。因此,中集安瑞科于报告期进一步对应收南通太平洋款项计提人民币105,549千元减值拨备,该项拨备亦计入本集团2017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海洋工程业务

本集团下属中集来福士集设计、采购、生产、建造、调试、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具备批量化、产业化总包建造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及其它特殊用途船舶的能力,是中国领先的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总包建造商之一,并始终在国际海洋工程市场中参与全球竞争。主要业务包括半潜式钻井平台、半潜式生活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自升式生活平台、自升式气体压缩平台、多功能海洋服务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船、起重船、铺管船、海工支持船、远洋拖轮、中高端游艇,及其它船舶的设计与建造,产品涵盖大部分海洋工程产品。

2017年上半年,全球油价触底回升,全球海工市场成交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虽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但已开始出现低谷回升迹象:全球油气开发投资停止下滑、逐步企稳并出现小幅回升,半潜式钻井平台利用率和日租金自年初跌至低谷后开始缓慢复苏,海工市场询价和招标项目在增加等。

然而,在行业持续低迷的严重影响下,由于新增订单缩减及手持订单延期交付等原因,报告期本集团海洋工程业务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214,509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3,703,689千元),同比大幅下降67.21%;净亏损扩大至人民币550,421千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3,988千元)。

在严峻的行业环境下,中集来福士努力开拓多种业务形式,挖掘市场潜力。报告期中集来福士新增订单人民币2.3亿元。今年4月,与挪威Ocean Aquafarms AS公司签订了潜在价值2.5亿美元的深海养殖装备意向建造书;5月,与印尼电力运营公司Haruma签订250MW+60MW两座浮式发电船(FPP)合作协议。中集来福士自主设计建造的目前全球作业水深、钻井深度最大的半潜式钻井平台——蓝鲸1号的可燃冰项目租约于今年2月起租,3月28日开钻,5月18日试采成功,标志着我国海域可燃冰勘探开发实现世界领跑,并获得了国务院贺电。另外,中集来福士的CR600深水半潜式生活平台的巴油租约预计在下半年落实。

物流服务业务

本集团的物流服务业务践行“装备改变物流”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物流装备核心优势,瞄准集装箱全球运营管理、海运及项目物流服务、多式联运、装备物流和合同物流五大重点业务发展方向,形成集装箱服务、海运项目及物流、铁水联运和装备物流四大业务线,聚焦和打造专业技术和业务垂直能力的核心竞争力。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进出口形势虽回稳向好,但政策不确定性因素仍较多。国内物流行业竞争激烈,供过于求,运价持续低迷,企业效益未见明显好转。此外,国内环保政策趋严等因素也影响了物流板块的器具制造业务。

报告期,本集团物流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3,751,202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3,218,617千元),同比上升16.55%;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7,340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68,434千元),同比下降16.21%。报告期受蒙古业务线调整影响,该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出现下滑,并导致净利润同比下降。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的四大业务线均实现稳步推进。(1)集装箱服务业务线:确立了“十三五”期间空/重箱堆场、罐箱堆场、码头服务、铁路场站、冷箱服务、新/旧箱贸易、集装箱全球运营管理7个重点产品的发展战略;落实了东南亚堆场(泰国、越南)布点和境外堆场网点布局;扩大了销售渠道和增加箱源,进一步提升了二手箱销售效益。(2)海运及项目物流业务线:积极寻求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所带来的市场机会,拓展船货代、项目物流和合同物流业务;在厦门、深圳等沿海区域完善加强货代服务网点,完善船代全国布局,促进船代货代联动水平;与集装箱服务业务线协同,以泰国、越南为切入点,逐渐开拓其他东南亚国家等目标区域;并与区域龙头企业加强业务和资本合作,快速获取在中东、中亚“一带一路”的网络布局和优势资源。(3)铁水联运业务线:不断进行业务聚焦、组织优化:直管企业中集凯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与主要船公司的驳船运输协议(即CAA)和订舱协议的签订工作,服务网络延伸至长江中游地区;并成功开通南京-俄罗斯中欧班列,完善了以长江为核心的水铁联运体系;中世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积极推动中亚、中蒙地区跨境多式联运业务发展,开发铁路笼车客户和业务,推进水铁联运业务线“一体两翼”战略的落地。(4)装备物流业务线:依托“装备改变物流”的商业模式,确定装备物流服务、装备租赁运营、装备研发制造三大产品业务,聚焦汽车、食品、能化三大领域,积极推进精益生产,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器具租赁营运方面积极布局线下网点,初步实施租赁共享平台建设,并重点巩固和深耕汽车行业的全供应链服务。

重型卡车业务

本集团子公司联合重工经营重型卡车业务。联合重工的产品定位于国际市场中高端、国内市场高端的重型卡车市场,以“国内技术领先、国外技术追随”的产品发展策略和“制造高端产品、提供优质服务、创立一流品牌”为发展战略,主要产品包括柴油、天然气两大类,牵引车、搅拌车、自卸车、载货和专用车四大系列。

2017年上半年,受惠于GB1589-2016新国标实施、超限超载治理、黄标车淘汰等因素及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影响,国内重卡市场持续表现突出。今年初重卡市场传统销售旺季加上各地市基建项目的开展,重卡采购需求增多,带动重卡销量大幅增长。

报告期,联合重工完成销量4,438台(去年同期:3,003台),同比大幅增长47.79%,销量连续两年大幅增长;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283,201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860,359千元),同比大幅增长49.15%;净亏损缩减至人民币42,814千元(去年同期:亏损人民币96,523千元),同比减亏55.64%。

报告期,联合重工积极求变,通过资源及机构重新整合、产品改进、渠道建设、国际市场开拓、终端市场开发、畅快服务等多种营销组合助力销售。在国内市场,联合重工不断进行产品调整和优化,聚焦市场需求和区域主销产品,打造适销对路的产品,力求打造高性价比产品,全面提升车辆交付能力。其“互联网+物流+制造+金融+后市场服务”的营销新模式初现成效,并逐步向纵深方向延伸。上半年在业绩增长的同时,联合重工的品牌影响力亦得到提升。“联合卡车”荣获安徽省著名商标称号,摘得“2017中国卡车用户最信赖危化车型”等3项大奖,在成都2017年全球物流技术大会摘得“物流技术创新奖”。联合卡车作为本集团成员企业及唯一重卡主机厂参加2017年上海多式联运展,参加中国卡车公开赛并斩获国产组冠军、年度12L组冠军、车队成绩亚军的荣誉。在国际市场,受排放升级、控制资金风险等因素影响,联合重工今年上半年国际销量目标缺口较大,但下半年有望通过渠道能力提升、新品开发、项目推进等措施,实现销量增长,弥补销量缺口。

空港装备业务

本集团空港装备业务主要由德利国际、中集天达及德国齐格勒及其子公司经营,并与联营公司中国消防进行优势资源整合与协同。主营业务包括登机桥业务、自动化物流系统业务、地面支持设备(GSE)业务(含摆渡车、升降平台车等)、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及智能停车业务。

2017年上半年,全球航空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大力发展航空产业,美国机场更新速度加快,空港装备需求继续稳步增长。消防与救援设备受欧洲政府削减预算影响,欧洲增长将受到一定影响;但受中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拉动,在中国市场增长较为可观。国内电商快递的进一步发展给自动物流设备带来良好机遇。国家日趋重视城市停车难问题,自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之后,各地鼓励停车产业发展政策陆续出台,对于智能停车装备行业产生持续正面影响。

报告期,本集团空港装备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180,919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128,444千元),同比上升4.65%;录得净亏损人民币4,173千元(去年同期:盈利人民币10,705千元),同比出现亏损,主要由于报告期部分项目延迟确认收入以及技术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报告期,本集团空港装备的各项业务实力均获得了进一步的提升。(1) 登机桥业务:其国内业务进一步平稳增长,报告期内斩获上海浦东机场人民币3亿元的国内最大订单,同时加快了推进美国市场的开拓计划。登机桥配套产品——桥载空调业务在上半年也有平稳发展。(2) 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德国齐格勒集团战略参股了意大利公司Cela Srl,有效保障了举高技术的供应。中国消防加大技术投入,进一步降低成本、强化交付能力,业务稳健增长。(3) 自动化物流系统业务:通过引入研发团队,获取了自动物流行业的核心技术——自动高速分拣技术,目前在技术上已经具备与国际主要对手直接竞争的能力。(4) 作业车辆业务:子公司民航协发机场设备有限公司的双向摆渡、纯电动产品进一步获得客户认可,利润有所提升;AeroMobiles Pte. Ltd 关停了缺乏竞争力的马来西亚工厂,成本得到控制;CIMC Air Marrel SAS发展平稳。(5) 智能停车装备业务:报告期,对立体停车业务进行了升级,成立中集智能停车有限公司,响应国家1788号文政策号召,强化智能化车库发展。

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集团非全资子公司中集产城和其下属公司、以及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综合体开发、产业园开发运营及传统房地产开发。

2017年上半年,国内热点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收紧,限购限贷力度及各项监管措施频频加码,开启“限售”模式的范围不断扩大;同时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着力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在政策严控升级的引导下,房地产市场渐归理性,楼市整体成交同比有所下降,城市间分化明显。

报告期,本集团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7,664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315,698千元),同比下降5.71%;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5,035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42,775千元),同比增长52.04%,主要由于报告期收到去年底土地收储的代理服务费所致。

2017年上半年,中集产城加大了产业园拓展力度,产业园模式日趋成熟。今年3月,设立京西产业园项目公司,加速推进北京新首钢综合服务区产业地产项目。4月,中集菁英公寓在东莞松山湖开业,开始进入持有化资产运营产业线;6月,本集团英国海外创新中心在英国伦敦挂牌成立,推动孵化器国际化发展趋势;7月,与东莞水务投资集团合作,积极推进中英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此外,中集产城为加快土地拓展,促进中集国际城项目的长期发展,于今年6月收购了阳江市中集富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40%股权。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本集团产城业务的综合开发能力,实现产城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今年7月,中集产城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向中集产城增资人民币926,322,300元,持有中集产城25%股权,本公司通过中集申发持有中集产城61.5%股权。本次增资引战有助于中集产城吸收和利用行业龙头企业的资金、人才和专业经验,增强中集产城的资本实力和业务发展能力;且能够更加有效地盘活和利用本集团现有土地资源,使产城业务成为本集团未来业绩增长的新动力。

金融业务

本集团金融业务致力于构建与本集团全球领先制造业战略定位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集团内部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以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手段,助力本集团战略延伸、商业模式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和整体竞争力提升。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融资租赁公司和中集财务公司。

报告期,本集团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48,040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114,356千元),同比上升3.02%;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16,097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453,708千元),同比上升13.75%,净利润上升主要由于报告期该业务板块通过提升运营效率降低了期间费用所致。

2017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的企稳向好态势,本集团相关产业景气度明显提升。面对市场机遇,中集融资租赁公司继续沿着“广度、深度、机制”三个维度深化产融协同,加大交通物流等市场领域的投放力度,着力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客群质量,实现健康可持续增长。在降本增效、审慎稳健、有质增长的经营方针指导下,今年上半年资产规模稳步扩大,资产质量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持续优化。

2017年上半年,国家货币政策基调转为“稳健中性”,在各项金融政策及监管措施的推进过程中,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紧货币”和“严监管”的大背景下,报告期,中集财务公司深化资金集中管理,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强与产业板块的深入融合,发挥金融服务职能,上半年金融服务投放总量已超人民币62亿元。在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方面,财务公司成功获批加入上海票据交易所,提升票据运作能力;同时,进一步扩大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境外企业范围,延伸服务到各产业板块,通过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方式,努力降低集团财务成本、提高资金效率,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在风险防控方面,中集财务公司从全集团的角度出发,全面评估风险因素变化的影响,优化风险红线管控,强化风险管控意识,确保本集团金融业务稳健发展。

其他业务:

模块化建筑业务

报告期,本集团模块化建筑业务在“制造+金融+服务”的一站式产融结合的服务模式指导下稳步发展。在国际市场:实现首个美国批量项目正式签约,实现美国市场的零突破;继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下半年有望实现澳洲市场首个高层建筑批量订单签约;完成英国阿伯丁机场、布里斯托机场等多个希尔顿欢朋酒店的顺利交付,进一步稳固本集团模块化建筑产品在英国的市场地位,已成为英国酒店市场主流供货商之一;在非洲市场实现首个样板间合同的签约,并有望于下半年获得批量订单。在国内市场:本集团钢结构集成模块建筑体系规程获得最终评审通过,成为引领和开拓国内模块化建筑市场的重要手段;同时,自主研发的建筑外挂工厂预安装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这是本集团模块化业务向高层建筑发展的标志性举措,预示着模块化建筑的工厂完成率进一步提高;模块化建筑业务已成功进入国内市场,在深圳、江门等地都有重要项目建设,并有望于下半年完成交付。

2017年下半年,本集团模块化建筑业务将继续巩固现有英国、澳洲等市场,并大力推动非洲、北欧等新市场拓展,实现市场多元化。国内市场上,国家“一带一路”、雄安新区建设等政策落地,为中集模块化业务带来新的机遇,国内多个大型项目也将展开。本集团将加强与战略合作伙伴的互动,努力推进潜在项目落地。在技术领域将企业规程上升为中国行业标准,以规范钢结构模块化的建制,推动国内模块化建筑业务的标准化进程。

多式联运业务

本公司下属中集多式联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多式联运公司”)从事多式联运业务,通过发挥集团品牌、装备、金融、服务等综合优势,利用互联网先进技术,使不同运输方式得到有效衔接,搭建国内多式联运平台,推动本集团产品在多式联运中的广泛运用。报告期,中集多式联运公司在国际海铁联运业务方面稳步发展,成立美国公司,大力拓展美国市场,发展中-北美多式联运业务。在公铁联运业务方面,已累计开行6条铁路集装箱班列,围绕华南、华中、西北地区初步搭建起了多式联运网络;持续推进罐箱、35吨敞顶箱、卷钢箱等新箱型在铁路上的应用。国际海铁联运业务、装备物流、钢铁业务和公铁联运业务也取得快速发展。

2017年下半年,预计国内物流行业将保持平稳运行。随着多式联运体系的持续建设,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的应用,社会物流效率得到有效提升。本集团将加快多式联运通道网络布局,进入场站运营,开始多式联运节点网络建设,并研究服务于通道网络的集疏运体系建设,以及启动多式联运平台建设。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8月28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同意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变更本公司会计政策。

(a)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b)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要求,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集团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重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处置子公司

本期未发生重大的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的子公司。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05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

第十一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以现场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七人,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其中非执行董事刘冲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且副董事长王宇航先生授权非执行董事刘冲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7年半年度业绩公告》。全体董事认为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2017年上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计提2017年上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人民币412,128千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集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05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二○一七年度

第六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以现场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三人,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其中监事长张铭文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二○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经对公司计提2017年上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公司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经审核,同意公司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05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拨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以下亦称“报告期”)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评估后,对2017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告(未经审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12,128千元,扣除本期转回(共计人民币177,691千元)影响后,减少本公司报告期合并利润总额(未经审计)共计人民币234,437千元(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2017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7上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未经本公司审计师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计提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进行了重新计算和账务处理,本集团报告期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12,128千元,转回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7,691千元。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未经审计)的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的主要资产项目的计提依据与原因:

1、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对应收款项同时运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包括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的以往损失经验,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确定的。此外,本集团综合考虑承租人的付款记录、承租人和担保人的偿付能力、租赁物的可回收价值及承租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对长期应收款进行信贷审阅以识别减值事件。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总额为人民币330,834千元,主要包括:(i)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142,700千元),其中主要为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根据现时可取的资料以及对应收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款项可收回比率的最新评估,进一步确认的计提减值人民币105,549千元;(ii)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合计人民币102,112千元),其中主要为本集团的融资租赁业务在报告期对识别出存在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进行的单项计提,以及对于未识别出存在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采用模型分析法进行的组合计提。

2、存货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对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报告期,本集团对存货进行清查,发现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本集团根据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对该部分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9,760千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扣除本期转回的影响后)将减少本公司报告期合并利润总额(未经审计)人民币234,437千元,已计入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在报告期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12,128千元,扣除当期转回影响后将减少本公司报告期合并利润总额(未经审计)人民币234,437千元,符合本集团资产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本次计提减值事项能够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核查后,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为:1、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同意计提2017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对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能够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3、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05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同意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要求变更本公司会计政策(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8月28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变更“政府补助”

1、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本集团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对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2016年1-6月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4、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本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变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1、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集团自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要求,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7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公司独立董事也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本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本集团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对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集团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集团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公司监事会同意本公司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3、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公告编号:【CIMC】2017-06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22日签发《关于核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49号)文件核准,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共286,096,1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13.48元(折合人民币1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3,856,575,428元(按到账日实际汇率,折合人民币3,227,639,1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3,856,575,428元(折合人民币3,227,639,131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

本公司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港币0元(折合人民币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港币3,856,003,635元(折合人民币3,227,160,66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港币571,793元(折合人民币496,27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范围、募集资金专户制度、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 H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和监管情况

本公司将H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存放于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开户行和银行帐户余额信息如下表。该余额与尚未投入使用金额港币571,793元(折合人民币496,271元)之间的差异主要为本公司一般账户存入款项港币8,048元(折合人民币6,985元)。由于本次增发为H股增发,募集资金没有实行专户存储监管管理。

由于本次增发为H股增发,并无保荐机构,本公司亦无须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依据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6日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H股定向增发所募集资金中尚有港币571,793元(折合人民币496,271元)存放募集资金账户中,其余已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报告期,本公司H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任何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H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港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