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194.28万元,同比下降了9.1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4,872.38万元,同比下降了17.38%,其他业务收入8,321.90万元,同比上升了811.40%。发生营业成本67,152.33万元,同比下降4.8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59,239.02万元,同比下降了15.50%,其他业务支出7,913.31万元,同比上升了1719.16%。主营业务毛利率20.88%,与去年同期毛利率22.64%相比下降1.76%。管理费用7,756.80万元,同比下降6.68%,销售费用5,316.68万元,同比上升50.30%,财务费用2,247.44万元,同比下降35.46%。实现利润总额690.10万元,同比下降89.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5.55万元,同比下降82.45%。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来源和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4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4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4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4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3、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4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胡茂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个人简历见附件)
胡茂灵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胡茂灵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胡茂灵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茂灵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聘任胡茂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个人简历
胡茂灵先生简历:胡茂灵,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取得安徽科技学院本科学历、中山大学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1999年1月至2012年4月在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部长;2012年4月至2016年2月在东莞市擎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在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财务总监;2017年8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茂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