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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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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11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异议声明。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面对持续的经营压力和亏损,公司自2016年起迅速对传统业务做出了调整,2016年底剥离了金融设备等非优质资产减少亏损;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方面,报告期内继续加大投入,创新业务模式,取得了较快的增长,同时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引进战略股东,为公司战略转型、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了充足的现金保障及资源支持。

为实现经营目标,公司继续强力推动内部管理变革与业务升级。一方面,公司在业务上多做减法,强化内控与财务管理,全面开源节流,保证持续的经营现金流量,同时积极引入互联网、金融、物流等高端人才与团队,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凝聚力,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金融服务外包等传统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在保证传统业务持续盈利的前提下,积极拓展金融服务外包领域,在不良资产催收及处置、企业及个人信用评估等方面的努力已初见成效;第三,为增强速递易智能快件箱在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引入中国邮政、菜鸟物流及复星资本等行业及资本巨头,优化了股东结构,整合战略资源,为速递易发力逆向物流、探索盈利模式赢得了时间。报告期内,速递易工作重心从扩张网点向精细化的网点优化运营与盈利模式创新转变,积极尝试速递易寄件服务等逆向物流商业模式,进行了“小黄筒”逆向物流的创新探索,近期将开始在上海等城市试点运行。为发挥速递易社区场景及数据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社区金融及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速递易服务入口价值。由于速递易网点规模较上年同期扩大,导致本期固定费用增加,同时因设备升级导致本期广告收入减少,致使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尽管如此,目前速递易在网点规模、箱格数、日均投递量上仍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补建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2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11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李小毅,独立董事陈宏民、吴越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7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7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2017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112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左晓蕾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7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7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